從房間裡出來,甬道上依舊是層層的黑霧。
黑霧分佈很均勻,沒有絲毫一團一團的現象,隨着離夜明珠的房間越來越遠,周圍也越來越模糊。
“真有點捨不得!”冷央嘆。
“捨不得夜明珠?”玉尋歡輕笑。那東西,若冷央真喜歡,他叫人做幾十顆一模一樣的,送給她打彈子玩。
“不。”冷央怪嗔的看過玉尋歡一眼,“是捨不得光明。”
玉尋歡再笑了一下:“既來之則安之,說不定七拐八繞,很快就出去了。”
“纔不要呢!若那麼容易就出去了,那豈不是待會兒還要進來。”冷央笑着,對這裡的恐懼已少了許多,心態早已恢復到正常盜墓的心態。
“對了,你當年是怎麼喜歡上盜墓的?”兩人依舊是手握着手的姿勢。
“最早是爲了補貼家用,我和哥兩個人在英國相依爲命,哥又要讀書又要賺錢,後來我聽人說盜墓很賺,加上我本來就喜歡神秘文化,就偷偷和人盜墓去了,再後來就真喜歡上了……我哥很不喜歡我這個愛好,幾次想掐掉,可我性子倔,沒讓他如願。”
“律師和替警方破案呢?”
“律師是他支持的,替警方破案他也不贊成,總說太危險。”冷央一邊說着,聲音也跟着飛揚起來,“不過呢,有盜墓這個一號大敵,破案那點危險算什麼?”
“敢情你這是圍魏救趙?”
“不,我是魚和熊掌都要。”冷央笑,若不是臉上帶着厚重的防毒面具,玉尋歡必定能看見她飛揚的小臉。她頓了一下:“那你呢?你是怎麼做這行的?”
“我在瑞典出生,從小就生活在那個城堡,接任軍`火集團,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玉尋歡說得很淡。
或者,在他看來,他這一生真的很順,他甚至覺得自己不曾努力過,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玩世不恭的遊戲間解決了。他是上帝眷顧的孩子,不光有一張顛倒衆生的臉,還有卓越的智商。
從小到大,別的孩子犧牲掉玩耍的時間,傾盡全力,也不過拿個A+,可輪到他時,就連家庭老師都不曾看見他努力,但總是能輕易得到S!
不光是基礎學業,還包括格鬥,槍法,鋼琴,騎術,甚至權謀。
當然,他的意志力同樣強悍到令人吃驚,即便在他很小的時候,他就已經能和成年人一起訓練雪地越野。
再走了一段,冷央忽指着前方:“瞧,那裡有一個房間!”
不是甬道的盡頭,而是在甬道左側,與他們相距不到五米的地方,從冷央和玉尋歡的角度,恰看見一束光從左側打出,與方纔房間一樣的柔和的光,顯然是夜明珠。
兩人很快走了過去,同樣在門與甬道之間排了一排熒光棒。
20多平方米的房間,房間正中如雜物般堆了一座小小的寶山,全是金銀玉器,在夜明珠的照耀下閃着璀璨的光。寶山的旁邊,則是一堆白森森的枯骨,也不知死了多少年,肉身早已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