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時間差不多是晚上十一點了,路上的交通並不擁堵,二十多分鐘的時間,她就開車到了天馬小區,打了個電話給夜風,很快,夜風便出現在她面前。
“你餓嗎?吃點宵夜吧。”
天馬小區別的沒有,就是燒烤攤子、夜宵店比較多,再加上夜風肚子也有些餓了。
方麗欣喜的回了一句:“好啊!”
不難看出,方麗今天晚上是仔細打扮了一番的,現在的她似乎比以前更有品位了,既不給人庸俗妖豔,也不給人感覺青澀,舉手投足之間都有了一股優雅的氣質,讓夜風覺得很陌生,也很不習慣。
不過相比以前的方麗,夜風還是覺得現在的方麗比較順眼。
以前的方麗給人太做作,太清高了,讓人看着不舒服。
“天氣轉冷了,晚上出門不應該穿這麼少。”走了一段路之後,夜風發現方麗環抱着雙手,不難看出她已經感覺到了絲絲的寒意。
夜風出門的時候多穿了一件外衣,雖然以前夜風跟方麗有點恩怨,但是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了,他覺得方麗也受到了懲罰,更何況,白琬淇也沒有出什麼事情,所以現在夜風毫不猶豫的將自己身上的外衣脫下,將它遞給了方麗。
“穿上吧,彆着涼了。”
雖然夜風的語氣很冷淡,但是方麗心中卻很暖和,接過了夜風的衣服,低聲說道:“謝謝!”
“我記得前面有一家燒烤不錯,以前去過幾次。”
方麗緊跟着夜風的身後,回道:“你做主吧。”
其實,吃不吃夜宵對方麗來說根本無所謂,她覺得要是能跟夜風這樣一直走着,似乎也不錯,不過,她知道,夜風對她沒有任何想法,能跟夜風單獨在一塊吃夜宵,她已經很開心了。
“老闆,生意好啊!”夜風朝着正在忙碌的中年男子打上了招呼。
“哎呀,好久沒看到你了,最近在忙什麼,來,恰煙、恰檳榔。”(恰:長沙話,經常說恰酒、恰煙、恰檳榔、恰飯,意思就是抽菸、吃檳榔、喝酒、吃飯。)
夜風接過了煙,卻拒絕了檳榔,回道:“我不恰檳榔的。”
“哦,忘記了,吃什麼自己點。”
“一個茄子、一條魚,兩個雞翅,再來半斤韭菜,就這些吧。”
“好,你們先坐一會。”
找了一個位置坐下,手中把玩着香菸,身體受傷這段時間來,還真的差不多讓他戒菸了,況且,他現在的身體狀況他自己心裡清楚,不抽菸最好,所以,這一段時間來,他一直很剋制,身上連打火機都帶了。
有煙無火,難以成佛。
兩人沉默了一陣之後,方麗便隨意找了一個話題問道:“你好像跟老闆很熟?”
“以前經常在他這裡吃燒烤,一來二去就熟了。”
方麗現在才覺得,兩人好像根本就沒有共同的語言,不對,是夜風根本不想找話題跟自己聊。
很快,老闆的妻子便端來了一盆韭菜,隨便帶來了吃火鍋用的燒火架子,還有一小壺油,熟練的將火點燃,鐵板放在了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