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三點,左岸和谷百合準時出門,去了“浪漫七夕”形象設計室。
由於他們上次已經買了晚禮服,今天只是來做頭髮,適當化妝造型了,所以,禮儀小姐一見他們進大門,就笑容可掬的把他們帶上了樓。
因爲,那件限量版的月白色晚禮服,不是普通人能買得起的。所以,能買那件晚禮服的人,非富即貴,禮儀小姐當然過目不忘了!
一上樓,那個長髮齊肩很藝術的形象設計師,已經在那裡等他們了。見他們一來,就笑着說:“左少,給谷小姐造個怎樣的型?”
左岸看看百合那清逸出塵的模樣,嘴裡噙着笑:“就照他天生的清麗氣質打造就可以了!”
“好!請左少在休息間喝杯咖啡,我這就按你的要求開始工作!”設計師說。
左岸走到休息間,服務員馬上給他泡了杯上好的“藍山咖啡”。
這還是左岸有史以來,第一次花時間等女子做頭髮、造型。
以前,凡是他邀請某位女子和自己參加個什麼活動,別人都彷彿“天上掉下了餡餅般”,都是早早的把自己收拾好,等着左家二少去接人!
只有谷百合又是一個例外,請她出席一個晚會,還幾乎是被左岸強迫的。
形象設計師一絲不苟的爲谷百合做着頭髮,他把她一頭瀑布般的秀髮,挽成了一個雲髻。在她天然去雕飾的臉上,很好的修飾了一下,谷百合更是“清水出芙蓉”了!
二個小時以後,形象設計師探出頭,對着休息間的左岸:“左少,你可以出來看看了!”
左岸從休息間走出來,一看見經過形象設計師“打磨”出的谷百合,不由雙眼綻放出異彩,他黑曜石般的眼睛睜得大大的,嘴巴也不攏的看着百合:“這還是咱凡間的人嗎?谷百合,你就是一朵百合花仙子了!”
設計師笑着:“谷小姐這身裝束,保證今晚豔驚四座!像一顆璀璨的星星一樣吸引人眼球。”
百合看着鏡子中的自己,也滿意的抿嘴微笑了一下。從小到大,她只知道自己和妹妹谷小溪都是天生的“美人人胚子”,但是,沒有想到稍加修飾一下的自己,會是如此靚麗。她自己幾乎都不認識鏡子中的那個如仙子一樣的女子是自己了!
“對這個造型,還滿意嗎?谷小姐!”設計師看着自己的傑作,也非常的開心。
“嗯!還可以!謝謝您!”百合雖
然激動,但由於天生清冷的性格,對外人很少熱情,所以,此刻,面對鏡子中的自己,她儘管非常滿意,內心喜悅,可是,表面仍然平靜如秋水。一雙清亮的眸子,忽閃忽閃的,那漂亮如羽毛一樣的睫毛,讓她的眼睛更大、更有神!
“好了!谷小姐,你們可以出發了!歡迎下次再光臨!”設計師說。
左岸上前,滿意的看着百合,此刻,他真想一個橫抱,把她抱在懷中,極盡深情的纏綿和愛撫。可惜,只能想而已!
“走吧!美麗的小姐,今晚,你可讓我臉上有光了!”左岸無不驕傲地說,彷彿,她已經是他的妻子。
百合隨着他走出了“浪漫七夕”,一路上,都有許多眼光圍觀,特別是出“浪漫七夕”大門時,那些大廳的人,看着百合,簡直驚爲天人!
左岸無不驕傲的,在衆人的豔羨中,把谷百合拉進了自己的車中,然後,發動引擎,車子揚長而去,向麗城最大酒店開去。
麗城大酒店,今晚,將美女如雲,帥哥成羣!
富商巨賈,名門權貴,個個都將使出看家的本領,在這個燈紅酒綠中尋找自己想要的東西。
谷百合不會想到,她日思夜想的阿正哥哥,其實今晚也在這裡,只是,她不認識他而已!而她化成灰,他也認識……
可媚今晚一身紫色晚裝,頭髮高高的盤成一個髻,更顯得無比的嫵媚。她在鏡子中照了照,還算滿意。
自從認識了葉臨風這個乾爹後,她出入這樣的場合不少。後來,偶遇可柔,由於可柔工作的特殊性,她更是跟着可柔參加過不少這樣的活動。所以,要不是葉臨風一再叮囑,讓她去,她對今晚麗城這個盛會還是不太想去的。
後來,冷滿天居然主動讓她帶他去參加今晚的晚會,她纔有了興趣和稍許的熱情。
可媚薄施粉黛,自己正給自己畫眼影,電話響了。
“可媚嗎?準備好了嗎?”葉臨風問。
“哦,乾爹,快了!你放心吧,我保證準時趕到!”可媚邊描眉邊說。
對葉臨風,可媚心裡有種難以言說的感覺,但是,她卻拒絕不了他,就像他不想離開她一樣。
這個表面上被她喊着乾爹的人,其實,是她的“地下情人”。否則,哪有這樣的好事,人家會憑空送她一幢別墅,還供養她富足的生活!她用自己的青春和美麗,和他的財富在交換。
可媚邊描眉,邊想着自己的“初夜”被葉臨風佔有的那個夜晚。
那是可媚大三時,她又和同學去赴一個場子參加一家大型公司的剪裁儀式。儀式舉行完,她和同學被主辦方留了下來,和那些達官貴人、富商巨賈,共進晚宴。
可媚很好的把自己保護着,從高中到大學,她一直小心翼翼的保護自己,因爲母親,她經常被人在背後指着被罵是“小破鞋”。
因爲,她是個父不詳的孩子。而母親楚天嬌是一個唱川戲的角兒。她自持長得漂亮,傾國傾城,遊戲人間,許多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樂此不彼。所以,可媚是個不知道自己生父是誰的孩子。
小時,她問過楚天嬌,她的爸爸是誰?
楚天嬌立刻鳳目怒睜:“我缺你吃了,還是缺你穿了?你要問我要爸爸!”
從此,可媚就再也沒有問過她。自從她懂事起,她就看見經常出入母親臥室的男人不同樣,她敢怒不敢言,那時,她畢竟要靠楚天嬌養活。
所以,當同齡人還是小屁孩,不懂事的罵她“小破鞋”時,她就給自己說,要爭氣,這輩子,要有尊嚴的生活。儘管,她長得沒有母親美麗,可是,在人羣裡,還是“鶴立雞羣”的。爲此,她好好的保護着自己。
即使大學時,從大一到她被葉臨風佔有的那一晚,她都好好保護着自己,生怕不小心,步入母親的後塵。
可是,千防萬防,她還是大意失荊州。那晚,她喝了和她同去的同學給倒的紅酒,不曾想,裡面給下了“迷藥”。
當她喝下後,就心神迷亂,眼裡一片水意和迷離。後來,她被葉臨風帶走了。
當他把她帶進一個酒店的總統套房,她已經沒有了意識和廉恥。她渾身口乾舌燥,身體像火焰般,渴望燃燒。被藥喚醒的渴望折磨着她。
那時的葉臨風,五十開外,由於保養得好,看起來有四十多,他不像一般商人大腹便便,而是清俊中透出幾分儒雅。他看着可媚,沒有急於的把她撲倒在地。
但是,可媚卻已經迷失了心智,她主動投懷送抱的撲進他的懷中。葉臨風撫着她的秀髮:“小姑娘,你可要想好,你還這麼年輕,我都是一個糟老頭子了!”
可媚那時管不了那麼多,也想不到那裡去,她的渾身如蟲蟻在爬,她只想把自己的慾望發泄了。
她像藤一樣,纏在葉臨風的身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