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怵被拘捕後被送去了當地的拘留所收押,因爲當地政府礙於以前和喬荊南之間的關係,並沒有將事情鬧大,只是暫時將喬怵暫時收押在裡面。
易捷是逃犯,陳冬爲喬怵請的律師死咬着這件事情是正當防衛,因爲喬怵一時失手錯殺了易捷,這件案子便一直壓在那裡沒有動,也沒有公佈出來。
我醒來的那天,陳冬請的律師細細詢問我,關於事情的經過。
我只說了一句,人是我殺的。
律師似乎對於這樣的案子早已經習以爲常,並沒有表現多麼大的驚訝,只是對我說:“不管人是誰殺的,冒名頂替罪名也是需要坐牢,到時候你們兩個人誰都脫不了干係,現在爲今之計,只能死咬着錯失殺人和正當防衛。”
陳冬在一旁有些擔憂的說:“可屍體前後被砸了兩下,錯失殺人,這會有點勉強。”
律師說:“可我們現在別無選擇,這幾點是我們優勢,又加上犯人本身屬於逃犯,而且還是警方在捉拿的逃犯,不會判死刑,但一兩年刑事責任,也是需要的。”
我從牀上爬了下來,便說:“我去警察局自首,這件事情和喬怵沒有任何關係,他憑什麼要代替我坐牢?我不會讓他坐牢的!”
陳冬要過來攔住我,律師站在那裡冷笑說:“你去警察局自首又能夠討到什麼好處,只會將事情越弄越糟,他還是出不來。頂罪的刑法一點也不比他現在輕,而且這案子他所佔的優勢比較大,判刑一兩年,是最壞的打算,只要我們將正當防衛咬到死,最後案子怎麼樣,還沒有定數。”
律師這樣說,我腳步一停,眼睛死死注視他:“哪個希望最大?我現在能夠做什麼?”
律師說:“我現在沒辦法保證兩者,哪一者希望大,現在只能找關係,找法律漏洞。”
之後那段時間,我在醫院修養好了身體,便和陳冬利用喬荊南以前的人脈四處找人疏通,可喬荊南一死,他的人脈自然就戛然而止,很多人面對這樣的事情,避而不見。
我和陳冬有些焦頭爛額,而法院那邊開始開庭,負責喬怵這個案子的律師是全國出了名律師,在刑事案上經驗豐富。
在案子即將開庭之際,我要和律師申請要求見喬怵一面。
律師當時很爲難,和我說:“我只能以律師的名義申請去見當事人,可你去不了,只要案子還沒解除
,你就會一直是被懷疑的對象。”
我想了想,對律師說:“好,我不去見他,可你幫我傳達一句話,如果他出不來,我也不會活着,大不了我們一起坐牢。”
律師面對我的話,驚訝了好一會兒,隨即說了一聲:“好。”
律師去見了喬怵後,回來和我說,喬怵情緒非常穩定,和他配合的很好,聽到這句話,我也終於安心了,我最怕的就是喬怵不合作。
無論這件事情結果到底是怎樣,如果喬怵出不來,我自然也不會獨活,這是我最壞的打算,而我現在所能夠做的,就是用盡所有一切將喬怵救出來。
陳冬很害怕我會崩潰,可我沒有,我知道,現在喬荊南不再了,所有一切都只能夠靠我自己一個人,在開庭前的前一天,陳冬約當地法院的法官吃飯,想爲明天的案子做一下基礎奠定,可對方連我們面都不肯求見,便當面直接拒絕了。
這條路沒行得通,所有關係全部都找遍了,現在的希望只能全部寄託在負責喬怵這個案子的律師身上。
在開庭一審時,我是出席旁聽,喬怵被人帶了出來,我坐在旁聽席上遠遠看了他一眼,喬怵被警察帶出來後,遠遠的也朝我看了一眼,看上去清清爽爽的,只是皮膚有些蒼白外,精神還可以,他被帶到被告席上時,朝我笑了一下。
特別淡的一個笑,似乎是在讓我安心。
我雙手緊緊握住,這一場庭開了幾個小時,雙方律師在法庭上來回辯護着,法官坐在高處沉默不語聽着。
易捷的父母幾年前相繼離世,而爲易捷申訴這個案子的是她的叔叔。
對方律師在我們死咬着是自當防衛時,對於自當防衛進行分析,第一點,自當防衛是指在某一定程度上自我保護。
可當時我砸了易捷兩下,砸她第一下的時候,我完全有能力從受傷的易捷手中逃脫,可我並沒有逃脫,卻在之後,再次給了她一擊,導致當事人致死,這是防衛過當。
我們死咬的一點,被對方律師反脣相譏,辯駁了回來。
之後對方又像法官提出疑問,當時喬怵不僅殺了易捷,還動手傷了我,也就是說喬怵一開始就有動機傷人,對於自當防衛他們表示懷疑。
然後再次提出質疑,喬怵是爲了掩飾某種東西,有替罪的嫌疑。
這個案子的矛盾點就在與這裡,當時喬怵
爲了救我,把所有罪名全部往自身攬,並沒有考慮過後果,便將我傷了。
稍有不慎,自當防衛也有可能變成謀殺。
而喬怵的辯護律師面對這一句質疑給出的回答時,除了誤傷,還是誤傷。
這件案子有些劣跡斑斑,第一審,我們敗訴。
收庭後,喬怵再次被收押,我坐在旁聽席,望着喬怵被警察再次帶走,陳冬和律師滿臉沉重的走了過來,只有簡短的幾句話:“回去接着商量對策。”
我們從法庭上離開後,我們三個人商量之後開庭的事宜,律師坐在那裡,不斷吸着煙,他說:
“如果當時當事人沒有擊傷你,今天的自當防衛就名副其實了,可對方律師將喬怵傷你事情也引出來了,很有可能,我們連自當防衛都不能咬了,甚至會牽扯到故意殺人,或者包庇罪替罪的事情也會被查出來。”律師說完這句話,掐掉手中的煙說:“他當時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爲什麼半點後路都不給自己留?”
陳冬皺着眉頭說:“那現在怎麼辦。”
律師沉默了半響說:“接下來還有兩次機會,成不成就看第二審了。”
我盤腿坐在沙發上說:“如果我現在去自首的話,喬怵會被判幾年刑?”
律師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從一開始去自首的話,可能還會從輕,可現在已經開庭了,已經構成包庇和作僞證的事實。”
我聽了,身體晃動了兩下。
律師繼續說:“現在我們只能硬着頭皮死咬下去,第二審時,楊小姐可能需要去庭上作證,死咬着當時喬怵是爲了救你纔將你誤傷,當時發生了什麼誰也不清楚,警察也是之後才趕來。”
我們商量好對策後,各自雙方都在等待着第二審開庭,可離第二審即將開庭的第三天時,陳冬有些激動的跑來和我說,喬怵大學內的歷史系導師在得知這件事情後,主動邀約和我們說話。
說是有辦法讓我們和負責審判我們這個案子的法官吃飯。
我當時聽了這個消息欣喜若狂,之後才知道,原來喬怵的導師的兒子便是在當地法院工作,因爲喬怵在學習上的優異,也瞭解喬怵的爲人,喬怵的導師對於喬怵,非常喜歡又愛惜人才。
在聽聞了喬怵的事情後,怕毀了一個難得的人才,便主動和我們聯繫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