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第一張專輯到現在我正聽着的這張專輯,“毒藥”出道已經三年了,他們從不知名的新人成長爲如今炙手可熱的人氣樂隊,作爲忠實粉絲的我也感到無比欣慰。整整一天我都在聽“毒藥”的新歌,直到CD機終於沒了電我才戀戀不捨地放下了耳機。
“你就這麼迷這個樂隊?”思雅迷惑地看着我問。
“嗚!”我則是在悲嘆沒了電的CD。
“你最喜歡這個樂隊的哪個人?”
“這個。”我拿起CD的封面指給她看,“彈吉他的存,我最喜歡他了。”
思雅對着封面上的存端詳了一會兒,說道:“不錯嘛!挺帥的!”
“是吧!很帥吧!”我自豪地說,“存是我的最愛。”
“噗!”她一聽忍不住笑了起來。
“喜歡明星有那麼可笑麼?”我不滿地問。
“沒有,沒有。”她邊笑邊說,“我只是覺得某人實在很可憐。”
“哎?”我不解地望着她。
“沒什麼,你繼續看你的偶像吧。”說完她起身走開了。
什麼啊?盡說些讓人搞不懂的話。
從我的座位上走開後思雅朝漸的位子走去,此時的漸正在看書,她在他邊上坐了下來注視了他一會兒後開口道:“她剛剛和我說她的最愛是別的男人噢!這樣真的好嗎?”
“啊?!”漸被她突如其來的發問嚇了一跳。
“你說沁嗎?”鎮定下來後他答道,“她很喜歡‘毒藥’的吉他手,這我知道。”
“哦?是嗎。”思雅壞笑着道,“她說你是她哥哥,這樣也沒所謂?”
漸放下了手裡的書看了看她,沒有回答。
這時,思雅靠到他耳邊輕輕地說了句:“你們還沒接過吻吧?”
漸的臉立刻紅了起來。
我從前面望過去不知道他們說了些什麼,只見漸的臉一陣紅一陣白地,有些生氣地看着思雅,思雅卻看起來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