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勇彪剛當上村長那幾年,村裡還有很多人不服他,而且十幾年前村裡的青壯年還很多,並不像現在這樣全都外出謀生,村裡只剩下老幼病殘,曹勇彪的暴力較之前任有過之而無不及,把他在縣城當混混學來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地使出來。
林聿深深痛恨的人裡面,曹勇彪應該排在首位,其他幾個諸如狗狗等人,雖然作惡多端,但是比起曹勇彪來說可以用“罪不至死”來形容。
每當村裡有人被打、被欺負,尤其是自己的族人被欺壓得活不下去,林聿就暗暗發誓,自己長大了一定要讓曹勇彪不得好死,而且是死得很慘很慘。
對於村裡的姓曹的,林聿客觀的評價是,姓曹的不全是壞人,但是村裡九成以上的壞人壞事,都是姓曹的乾的。
對於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林聿看得很明白,就是因爲姓曹的太強勢,慣壞了,只要把他們的強勢打下去,把其中幾個兇惡到骨頭的壞分子廢掉,其他人肯定老實了,那些半壞不壞的人也會變成好人。
所以,要想把姓曹的變成好人,改變其他村民祖祖輩輩受欺壓的現狀,就必須打掉姓曹的那幾個骨幹壞蛋,而曹勇彪當然是毫無疑問的首選目標。
即使曹勇彪不爲曹錦允兄弟出頭,林聿在回來的第一天,就已經在心裡把他鎖定爲第一目標了。
“走吧,”林聿對夥伴們說,“去吃飯,不過說好了,你們請我,好幾年沒見了,我從東盛風塵僕僕趕回來,你們怎麼也得給我接風洗塵吧。”
“嘔——”姜建輝做出噁心的樣子,“這是誰家做醋破了醋缸,怎麼這麼酸,還風塵僕僕,你小子指不定在東盛做了什麼狗屁倒竈的事兒,這是回家避難來了,說得真動聽,好像是爲了想我們纔回來似的。”
林雪立目道:“你怎麼盡把人往壞處想,林聿就是做了壞事,躲到哪裡也比躲回來安全,他要是不想咱們他能回來,你不想他?忘了說起林聿來,你想他想得哭了,哭得都冒鼻涕泡,你個熊樣!”
姜建輝臉掙得通紅:“我一個大男人能想得哭了?小心胡謅掉了下巴骨。”
林雪就踢他:“我掉了下巴骨對你有什麼好處,你再咒我,我掉了下巴骨你不得伺候我!”
“好啦好啦——”林聿趕緊給勸住,幾年不見,四個人除了年齡長了幾歲,一個個都長大了以外,言行舉止還是老樣子,一旦湊到一塊兒還是小時候的感覺。
每當他倆人掐起來的時候,林偉總是靜靜地笑,林聿就做和事佬,雖然是吵吵鬧鬧,但是每個人都樂在其中,現在重溫往日的歡樂,林聿才進一步找到了回家的感覺。
五個人浩浩蕩蕩殺奔富之源大酒店。
按照林偉的意思,找個過得去的飯店慶祝一下就行了,不要去富之源,因爲富之源是楊永傑開的,楊永傑跟剛子他們關係密切,而且芥末也說過,龐吉猛來赴宴,當時楊永傑坐副陪。
姜建輝堅決要求去富之源,咱們是去吃飯,又不是去打架,管他老闆
是誰,林聿好容易回來了,要去就去最好的酒店。
對於林聿來說,你們帶我去什麼樣的破爛地方也無所謂,只要人湊齊了,吃什麼無所謂,可要是說因爲怕什麼而不去,林聿就一定要求去富之源了。
姜建輝喜滋滋攬着林聿的肩膀:“就你支持我,你回來我也有主心骨了,你不知道,這幾年我讓他們倆人把我禍害死了。”
林雪擰着他的腰肉咬牙道:“你說這話虧不虧心,你說我禍害你倒也罷了,你說這話對得起林偉嗎,咹,你自己說。”
到富之源坐下了,林雪還是不依不饒,姜建輝只好投降,實事求是地承認,禍害他的只有林雪,林偉一直在幫他。
“就是幫你那麼簡單嗎。”林雪拿出一副痛打落水狗的架勢,“你不想想,爲了你,他連自己的姐姐都出賣了,我是怎麼跟的你?我是被自己的親弟弟推進火坑的。”
唔,林聿扭頭看着林偉,林偉還是靜靜地笑,他比林雪小八分鐘,雖然是龍鳳胎,但是姓格迥異,林雪活潑火辣,林偉卻沉着冷靜。
林聿一指姜建輝:“還是你交待吧,怎麼串通林偉搞他姐姐的?”
姜建輝居然有點羞慚,乾笑道:“哪有串通,跟你們說實話吧,我從小就看上林雪了,可她就是對我看不順眼,我只好死纏爛打了,考大學的那一年我怕她跑了,她報的哪裡又不跟我說,只好利用林偉給我傳遞情報。”
“聽到了吧。”林雪一拍手,“當時我就奇怪,我考上京城建築學院了,這小子怎麼也考的這裡,怎麼這麼巧?後來只要放了假,我的一行一動他都能掌握,我就琢磨過來了,放假在家的時候,林偉不也放假在家嗎!”
林雪伸手推了林偉的後腦勺一下子:“你這吃裡扒外的東西,姐姐的終身就葬送在你手裡,你看着他好,你怎麼不跟他!”
他們這裡正說笑得熱鬧,突然聽到隔壁雅間裡發出“稀里嘩啦”的爆響,接着人聲鼎沸,很明顯是打起來了。
姜建輝是個閒不住的主兒,加上他也是藝高人膽大,他不但身高體大,而且是學校武術隊的主力隊員,曾代表建築學院拿過名次。
他非得要看熱鬧,林聿他們也跟着,站到隔壁雅間門口一看,滿地狼藉,屋裡站着十幾個人,真正參與戰鬥只有倆人,或者說,是一個在暴打另一個。
林聿一眼就認出來了,那個滿臉是血,被撕住頭髮跪在地上的,正是派出所的戶籍警孫啓志。
芥末小聲說:“那不是派出所的戶籍員嗎,警察也捱打!”
姜建輝一聽被打的是警察,幸災樂禍地說:“狠打,讓他們也嚐嚐被打的滋味。”
林聿冷冷地觀察着現場的情形,沒確定情況之前,他不會貿然出手,但他可以肯定的是,孫啓志是個好警察,雖然業務能力差點,但他的正義感很強。
孫啓志並不是自己主動跪下的,是被那人撕住頭髮狂暴拖拉所致,打人的那傢伙穿着粗條紋的體恤衫,短袖子外邊露出來的胳
膊又黑又粗,腱子肉把胳膊鼓得凹凸分明。
看他瘋狂毆打孫啓志的勁頭,好像跟孫啓志有什麼不共戴天之仇,而且越打越狂暴,實在無以發泄怒氣似的,抓起一個啤酒瓶子,揮手在桌子邊上磕掉瓶底,嘴裡大聲罵着作勢就要給孫啓志捅上。
林聿小聲問芥末:“那個打人的是誰,這麼狠?”
“鎮東頭那個大花狗肉館的老闆朱萬昌,是個殺狗的,”芥末踮起腳,附在林聿耳邊小聲說,“這個人是亡命徒,他那狗都是搶來的,不是買的。”
芥末又說,要說他的狗全是搶的也許有點冤枉他,大部分是偷的,也低價收贓物狗,病死狗,實在鬧狗荒才搶狗。
他去偷狗都是好幾個人,開着重型機械——一輛偷狗專用的三蹦子,車斗裡是狗籠子,以及抓狗偷狗的專用器械。
他們開着三蹦子到村莊邊上轉悠,看到狗就打,如果主人拿着鋤頭大呼小叫地趕來救狗,他就會抄起獵槍,上來,上來試試,上來打死你,啐!
“哼哼,”林聿聽了冷笑一聲,“他還敢把戶籍員當狗殺了!”
孫啓志根本不是朱萬昌的對手,也掙扎抵擋過,但是身材沒人家魁梧,力氣沒人家大,而且很明顯他根本不是打架的料,一點臨戰經驗沒有。
滿屋子十來個人,看得出都是一個酒桌上的,想不到這些人只是冷眼旁觀,居然沒有一個上來勸架的。
朱萬昌雖然動作狂暴,但是林聿看得清楚,他的頭腦相當清醒,而且打人的目的姓十分明確,他就是想讓孫啓志求饒。
本來孫啓志嘴裡還一直叫着“哥哥”,讓他不要打了,可是當朱萬昌揮舞着酒瓶子叫嚷着要給他捅上時,他擡起滿是血污的臉看着冷森森的玻璃碴子,居然不再求他,而是倔強地說:
“你捅死我吧!”
朱萬昌一愣,他沒料到這個書生氣的小警察還有這般硬骨頭,可是酒瓶子已經舉起來了,箭在弦上不得不發,只能叫嚷着“捅死你算了”,酒瓶子照着孫啓志的肩膀紮下來。
可是酒瓶子還沒扎到孫啓志的肩膀,就扎不下去了,胳膊就像被定住了一樣,朱萬昌扭臉一看,看到了一張棱角分明的冷峻的臉,那冷冷的眼神讓他這個亡命徒都打了個寒噤。
朱萬昌嘴裡罵着:“你他媽幹什麼滴!”胳膊又拼力掙了幾掙,可是自己這粗壯的胳膊被一隻白淨的手抓住,就像被鑲在了臺鉗上一樣,任憑他怎麼掙,就是紋絲不動。
抓住他的是林聿。
朱萬昌左手放開孫啓志的頭髮,揮拳朝林聿臉上打來,林聿伸手抓住他的拳頭,往裡一扭,朱萬昌疼得慘叫一聲,同時底下擡腳朝林聿襠部就踢。
林聿提腳往前一迎,正好踢在朱萬昌的迎面骨上,朱萬昌疼得又是大叫一聲,叫聲未絕,兩腿膝側分別捱了一下,他站不住了,“噗通”跪下。
朱萬昌兩手被定住不能動,跪下後再也沒有還手的可能,林聿扭臉對孫啓志笑笑:“打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