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實也證明了李夫人的先見之明。
正因爲李朝雨有三個婚生子的哥哥,完全佔據了李家順位繼承人的位置,李立偷偷養在外面的那些私生子自然便沒有了立足之地。
再加上李立私心裡的大男子主義和偏見,覺得那些給他當情/婦的女人身份卑賤,連帶着她們替他生下的孩子也是同樣卑賤的,所以他打心眼裡看不起自己那些私生子,自然不可能給他們太多的優待,甚至都沒有把他們記上李家的族譜。
而李立這樣的態度,無疑是讓李夫人非常滿意的。
因爲按照李家的規矩,連族譜都沒上的私生子根本就不算是李家的子嗣,自然也就沒有權利繼承李家的家業,更不可能對她的三個兒子產生威脅。
如此一來,李夫人的權利和地位就有了足夠了保障——只要她生出的兒子沒有倒下,她的地位就是不可動搖的。
至於李朝雨這個沒有繼承權的小女兒……
她的出生倒不是爲了鞏固李夫人的地位,這一點有她的三個哥哥在已經足夠了,還輪不到她一個小女兒。
所以她的出生僅僅只是一個意外,並不在李夫人一開始的計劃當中。
以李朝雨的年紀,她其實算是她父母的老來女了。
因爲在意外懷上她的時候,她母親已經年滿三十四歲,雖然還不到高齡產婦的年紀,但是由於李夫人在結婚之前就打過幾次胎,子宮情況並不是很好,要不然的話,她也不至於在結婚之後第一次懷孕就險些流產,不得不臥牀保胎。
而在順利生下第一個孩子之後,李夫人又爲了進一步鞏固自己在李家的地位,不惜在短短几年的時間裡連續的懷孕生產,五年之內便生下了三個孩子。
如此密集的懷孕和分娩對女性身體所造成的傷害是很難彌補的,即使李夫人並不缺錢,李家也不缺人脈,完全可以給她提供最好的療養修復,讓她不至於因爲生孩子而虧空身體,可是整體算下來,終究是弊大於利。
李夫人的身體還是不可避免的留下了一些產後後遺症,尤其是子宮和卵/巢方面的問題,已經不足以讓她繼續孕育胎兒。
用醫生的話來說,如果她還想繼續生孩子,雖然可以懷孕,但是不能保證胎兒的發育一定是健康的,因爲她的子宮已經很脆弱了,可能無法再承擔胎兒生長的壓力,甚至有可能出現滑胎乃至早產的風險,再加上年齡方面的影響,所以最好還是不要再生,以免大人小孩一樣危險。
這個道理李夫人當然也明白。
身體是她自己的,沒有人比她更關心自己的身體健康與否。
畢竟,再多的利益和價值也需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才能享受,而像李夫人這種標準的利己主義者,自然不可能在這種關鍵問題上本末倒置。
再說了,她已經給李家生了三個孩子,個個都還算不錯,這三個孩子已經足夠讓她在李家站穩腳跟,她根本沒必要再冒着風險繼續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