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況,乞丐犯案,警察雖然可以抓,但是處置起來就不那麼好安排了。
因爲乞丐本身就一無所有,很多時候甚至連身份都不清不楚,更找不到家人和籍貫,就算警察把他拘留起來,他也不痛不癢,反而可以藉此賴在拘留室裡白吃白喝,趕都趕不走。
就算被告上法庭,法官最終給他判刑,要求他賠償損失,這些乞丐也不可能拿出錢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警察也不可能拿他怎麼樣……
相比之下,那作爲受害者的乞丐母女就顯得倒黴多了,到了警察局裡一檢查,全身上下都是傷,那小女孩更是差點被踹得內臟破裂,疼得整個人都在地上打滾,最後還是幾名女警察看不下去,湊了點錢才把她送到醫院裡。
安寧也沒有在警局裡多待,做完了筆錄就離開了,也不知道那對乞丐母女最後怎麼樣了。
不過聽幾名警察的語氣,猜也能猜到這件事到最後估計會不了了之,誰會願意花時間管幾個乞丐的閒事呢?
何況那對受害的乞丐母女精神狀態還不太好,瘋瘋癲癲的,身邊又沒有家人撐腰,想要討個說法都沒人可以幫忙,警察也不可能一直把她們放在警局裡養着,頂多就是給她們買點食物和水,把她們送出去而已。
至於這對精神不太正常的母女倆繼續流落街頭,以後還會不會遇到同樣的事情……
誰也管不了。
只能希望她們以後的運氣稍微好一點。
安寧當時連自身都難保,能做到報警求助已經是極限了,哪怕心裡再怎麼同情那對乞丐母女,她也沒能力幫助她們,只能滿心複雜的抱着小安律離開警局。
也是在那個時候,安寧才突然意識到,這個世界原來是這麼殘酷而可怕,是她把一切想得太簡單。
她以爲就算自己一無所有,也總能想辦法把小安律平安養大。
卻不想僅僅只是一晚上的時間,她就差點讓自己,讓小安律一起掉進了危險當中。
如果不是她運氣好,從一開始就躲在了樹叢裡,小奶包也聽話的睡着了,沒有發出任何聲音被那些噁心的乞丐發現……
否則的話,她幾乎都不敢想象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
這件事給安寧帶來的心理衝擊太大,甚至讓她產生了一種草木皆兵的威脅感。
從那之後,她不管是在什麼地方遇到行乞的乞丐,總是會躲得遠遠的,再也不敢輕易靠近,哪怕再沒錢再怎麼窘迫,她寧願跑到醫院或者警察局附近的保安亭裡待着,也不敢再隨意接近公園、橋洞,或者火車站一類的乞丐數量多的地方。
也正因爲有這件事的心理陰影,安寧甚至寧願和小奶包一起餓着肚子,也不願意假扮成乞丐去討要食物,就怕被某些不懷好意的人發現她一個女人單獨帶着孩子,天知道會遇上什麼危險……
那時的安寧孤獨無依,身邊甚至連一個認識她的人都沒有,如果真的遇上什麼危險,她恐怕連報警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