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好基友,好朋友
趁着金軒的壓制略有鬆動,巫承赫奮力將他從身上掀翻下去,爬起來拔腿就跑。巴巴里獅子與金軒意念相通,立刻衝上來擋在他面前,肩部高高聳起,發出威脅的唬聲。
“走開!”巫承赫厲聲喝道,無視它寒光熠熠的獠牙,一個兇狠的暗示直接糊了上去。巴巴里獅子瞬間慫了,夾着尾巴小步跑開。
巫承赫慌不擇路地往前跑了兩步,肺部開始發出劇痛——那些產生氧氣的蘑菇只有一米來高,他的身高卻將近一米七,之前躺着還不覺得,一站起來便覺得憋氣。
但他並沒有留意到高度和氧氣含量之間的關係,他已經被金軒那一舌頭舔得嚇破了膽,寧可窒息也想立刻離開他的攻擊範圍,然而劇烈運動耗氧量極大,他沒跑多遠就開始窒息心慌,眼前甚至冒起了星星
不行,得回去取頭盔……巫承赫感覺再這麼下去他得先憋死,於是只好又折回去,一邊心驚膽戰接近金軒,一邊注視着他凝固的身體,祈禱他被自己剛纔那一下攻擊定住得夠久,不會這麼快醒來。
堪堪走到離金軒兩米遠,巫承赫已經缺氧缺得快要暈過去了。他伸長胳膊,用手指勾住頭盔的掛繩,試圖將它拖過來。頭盔和地面摩擦發出細碎的響動,在靜夜中分外分明,金軒瞬間被驚動,高大的身軀猛地一顫,口中忽然發出一聲歷喝:“啊!”
他這一聲喊得極其慘烈,彷彿連胸腔都震裂了似的,即使在稀薄的大氣中,也傳得極爲悠遠。巫承赫心頭一震,腿一軟差點摔倒,胡亂將頭盔往頭上一扣,轉身就跑。
金軒喊完,爬起來試圖追他,但因爲之前受到思維攻擊,行動不協調,踉蹌了一下便摔倒在地,發出一聲悶響。
巫承赫跑了一段,聽到身後傳來金軒痛苦的喘息,間或還有巴巴里獅子難過的嗚嗚聲,忍不住回頭,只見金軒倒在地上,身體蜷曲,四肢抽搐,彷彿正在忍受劇痛。他的獅子也是一樣,趴在他腳邊哀嚎着,用腦袋蹭他的小腿,企圖尋求主人的安撫,但卻得不到任何迴應。
他們眼中紅霧瀰漫,隱隱有點泛紫,巫承赫知道那是狂躁症惡化的表現,他剛纔的思維攻擊加重了金軒的狂化,他正在用潛意識的理智壓制狂躁。這種壓制註定起不到什麼作用,沒有嚮導的幫助,他幾分鐘內就會徹底喪失理智,攻擊周圍任何可能的活物,嚴重的話還可能掐死自己的量子獸,進而結果他自己。
“不能這樣……”巫承赫的腳步停了下來,喃喃自語,“沒有平衡劑,他會死的。”
嚮導與生俱來的治癒渴望漸漸在內心升起,巫承赫看着金軒抽搐的身體,不由自主往他走去。他無法坐視金軒自我毀滅,金軒愛着他,不惜用生命去救他,掉到小行星是因爲他,狂躁症發作這麼嚴重也是因爲他的攻擊。如果他晚來一點,金軒也許能自己撐過去,但現在……不可能了。
“我不能看着他死,我得救他。”巫承赫對自己說着,走近了金軒,竭力控制着自己發抖的雙腿,跪在他身邊,將頭盔摘下來。
半狂化的金軒擡起頭,血紅的雙眼瞬間便攫住了他,鋼箍一樣的大手抓住他的上臂,狠狠將他撲倒在地。
巫承赫能感覺到金軒的掙扎,漆黑的夜裡,他依稀看到金軒眼中紅霧時漲時縮,那是理智和獸性在搏鬥,金軒在這種時候依舊記得自己的誓言,記得答應過他,不在追上他之前碰他。
這樣就足夠了,他也不是願意的,一切都是天意……巫承赫掙開一隻手,扯開自己的衣領,揚起脖子,將喉嚨送在他面前。
“標記我吧。”他扣住金軒的後腦,將他的頭壓到自己脖子上,“只有這樣我才能救你。”
嚮導可以用思維觸手攻擊異能者的意識雲,可以操縱他們,甚至可以殺死他們,但如果想要潛入他們意識深處,撫平他們的狂躁症,就必須和他們建立標記關係。
嚮導身上有好幾個可以標記的部位,鼻尖、喉嚨、胸部……異能者可以通過觸碰這些部位,將自己的唾液、汗液留在上面,滲入嚮導的身體,以建立臨時標記。臨時標記的時效視部位和滲透深度的不同而不同。
而如果要建立終身標記,異能者則必須在引發結合熱的情況下和嚮導性|交,這樣建立的標記將是牢不可破,伴隨終身的。異能者一旦和某個嚮導終身標記,生命將會和其綁定,一旦嚮導死亡,異能者也會隨之死去。反之,嚮導亦然。
這也是爲什麼異能者會用生命保護向導,甚至不惜將其圈禁在身邊的原因——一方面是爲了愛,另一方面是爲了彼此的安全。
八天前,在蚱蜢空間站,金軒忍不住親了巫承赫的鼻尖,少量唾液滲入他的毛孔,等於建立了一個虛弱的臨時標記。這就是爲什麼巫承赫之後恍恍惚惚總覺得對他有好感的原因,也是金軒在遭遇危險之後,巫承赫會夢到他出事地點的原因。
但這標記太虛弱了,幾天之內就會自然失效,此時此刻,巫承赫想要用自己的意識力撫平金軒的狂躁,就必須讓他對自己建立更深層次的標記。
“來吧。”他撫摸金軒的頭髮,在他耳邊低聲說着,“標記我。”
未成年的嚮導除了初潮不會散發信息素,但那美妙的氣味早已烙刻在金軒的大腦當中,一旦看到巫承赫,摸到他,聞到他的體味,那種氣味就會條件反射一般出現在腦海裡。此時此刻,當巫承赫將雪白的脖頸送到他面前,金軒彷彿又嗅到了那個雨夜曾讓自己血脈賁張的信息素,立刻張口咬住了他。
那是毫無瑕疵的,一個從未被觸碰過的嚮導的喉嚨,有着令人癡迷的熱度,皮膚細膩而光滑。金軒貪婪地親吻他的喉結,用嘴脣摩擦,用舌頭舔,讓自己的唾液滲入他的毛孔。巫承赫的身體神經質地顫抖着,因爲緊張間或咽一口口水,喉結因此微微滑動,像試圖逃走的小耗子。
金軒咬住他的喉結,用牙齒齧咬玩弄,因爲太過激動,控制不住咬破了他的皮膚。細小的血滴從傷口滲了出來,吸進嘴裡,有一股帶着腥味的甜,令人更加悸動,恨不得將他整個人都吞下去,永遠佔有,不讓任何人看到。
巫承赫感覺熾熱的電流從頸部散開,直擊心臟,導致渾身都酥麻起來,下腹抽搐,竟然有種自瀆的快感,又羞恥又愉悅。他猜測標記已經建立,不想再深入下去,便抓住金軒的頭髮將他推開,一邊喘氣,一邊用手背擦拭脖子上殘留的血絲與唾液。
稀薄的氧氣中氤氳着腥羶的氣味,曖昧而危險,巫承赫不知道這麼短的時間內標記是否能夠奏效,但他沒有時間了,在金軒回過神來之前,他控制自己的思維觸手輕輕靠近金軒的意識雲,然後戳了進去。
和上次不同,這次金軒異常安靜,也沒有痛苦的表情,只是迷戀地看着他,高大的身軀覆在他上方,修長的手指撫摸他的額頭,他的眼睛,停留在他的嘴脣上,輕輕摩挲。
當金軒再次吻他的時候,一股極爲柔軟的情緒忽然在心底漫開,巫承赫想要扭頭躲開,但只是想想而已,根本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只能被動承受他的吻,張開嘴讓他的舌頭滑進來,舔舐自己的牙齒、上顎,以及最爲敏感的舌根。
口水不由自主地溢出嘴角,巫承赫下頜痠麻,完全沒有覺察。他閉着眼睛承受金軒兇猛的溼吻,無法拒絕,無法反抗。他知道那是臨時標記發揮了作用,他在放縱標記了他的異能者,在臣服於他。
這種感覺並不難受,但也不見得多麼美好,尤其對一個男人來說,巫承赫一邊沉溺於被索取的歡愉之中,一邊警告自己這只是治療,只是一個醫者應盡的責任,只是報恩。
他迫使自己冷靜下來,侵入金軒的意識雲,與他融合,感受他熾熱的大腦,他的喜怒哀樂,他心底的陰影,他偷偷藏起來的小秘密。
標記狀態的異能者在嚮導面前毫無保留,連最私密的記憶都不可能隱藏,金軒整個大腦變成了透明的,巫承赫的觸手徜徉在他的意識雲裡,精確地撲滅那些躁動的火星,順便也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對哥哥的崇拜,對老師的尊敬,對自己的愛,對漢尼拔的討厭……還有他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仰,民主思潮、宇宙和平、聯邦統一……
巫承赫到後來都崇敬起他來,萬萬沒想到他情操如此高尚,以前那些奇形怪狀的表演竟然蘊含着如此高大上的思想性。
當然,那些關於養蘑菇種田打獵,以及生孩子建立政權之類的念頭,就不用提了。
到最後巫承赫只有無力地感嘆:神啊,這貨腦子裡到底都裝了些什麼啊!
金軒的狂躁症正在緩解,但他整個人並沒有清醒過來,而是從狂躁直接跌入欲|望的狂潮。他吻了半天,終於依依不捨地鬆開了巫承赫的嘴脣,然後決定進行下一步的侵略。他開始扒巫承赫的衣服,扯開他襯衫胸口的鈕釦,撫摸他清瘦的胸膛,搓揉他的小豆子,並在它挺立起來以後試圖含進自己嘴裡。
“你夠了!”巫承赫雖然年紀小,但身體很正常,被他這樣又親又搓,都有點硬起來了,收回思維觸手,努力撥開他的髒手,“滾去睡覺,你已經好了!”
金軒眼中紅霧漸褪,只留下薄薄一層,理智正在迴歸,卻並未完全醒來,被他打斷,迷茫地擡起頭來,頓了頓,又來親他的嘴。
“啪!”的一聲,巫承赫無奈糊了他一個巴掌,將他從身上掀下去,掩住衣襟,喘息道:“去睡覺!”同時一個思維暗示丟了過去。
金軒有點茫然,在“終身標記”和“聽老婆話”之間糾結了一下,選擇了後者。
“嗷嗚!”巴巴里獅子發出了一聲恨鐵不成鋼的哀嚎。
狂躁症徹底消失,筋疲力盡的金軒躺在一株大蘑菇下靜靜睡去。巫承赫爬到河邊洗了把臉,用清水搓洗自己的脖子,但始終覺得喉嚨上殘留着金軒的唾液。
被標記過的部位熱熱的,摸上去有點發麻,巫承赫撫摸頸部,發現鎖骨中間出現了一粒小小的凸起,癢酥酥的像被蚊子叮了。打開智腦用全息鏡面觀察,看到那裡長出了一個突起的小紅點,有點像硃砂痣。
那是被標記的徵兆,什麼時候這個硃砂痣消失,什麼時候臨時標記才解除。巫承赫嘆了口氣,擦乾脖子,繫上鈕釦,他不知道金軒醒來以後會怎麼樣,會不會利用臨時標記的效力提出某種過分的要求,如果真要那樣事情將會很麻煩——他的思維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向金軒臣服。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巫承赫愁眉苦臉回到蘑菇底下。金軒還在熟睡,額頭有細汗滲出,巫承赫給他擦了臉,解開他衣服檢查他胸口——剛纔兩個人貼着的時候他就感覺到了,金軒的肋骨有骨裂,肺部可能也有擦傷。
金軒的皮膚是漂亮的小麥色,緊緊繃在肌肉上,並不光滑,摸上去有細小的顆粒,不知道是天生的,還是因爲紋身。巫承赫摸索着給他用了一些促進骨質生長的噴劑,又在淤青處給他抹了一些藥膏,然後替他穿好衣服,擺正身體。
他做這一切的時候,巴巴里獅子崇拜地看着他,彷彿爲主人有這樣一個能幹的嚮導而感到幸運,或者它一直擔心着脫線的主人哪天會被反對者套上麻袋痛毆,而現在總算有人能給他善後了。
“過來。”巫承赫收拾完金軒,衝獅子招手。獅子受寵若驚,愚蠢地向身後看了看,確定沒有別人可以被召喚,才同手同腳走到了他面前。
“想見它嗎?”巫承赫問。
獅子秒懂,忙不迭地點頭。巫承赫從耳背上將小燈泡拿下來,遞過去。
獅子:“……”
清風吹過,發出輕微的哨聲,獅子呈石化態蹲在巫承赫眼前,連眼球都凝固了。小燈泡不安地挪動了一下,懷疑自己被嫌棄了,立刻不高興地掉了個頭,沿着巫承赫的手指往回爬去。
“喂。”巫承赫彎了彎手指,將它往獅子那邊送了送,它立刻用所有的腳把他的手指抱緊,然後化成半透明的顏色,在身上顯出一排蠟燭。
居然還會給它自己點蠟了……巫承赫哭笑不得,也知道自己的量子獸太奇葩了,普通人很難接受,於是嘆了口氣,將它收回來。
“嗷~”獅子發現毛毛蟲被沒收了,立刻像被燎了鬃毛一樣跳了起來,前爪趴地,拼命給巫承赫搖尾巴。
“你不討厭它?”巫承赫略詫異。獅子忙不迭地點頭,就差給他跪下了。
“好吧。”巫承赫將小燈泡再次送到它面前,“認識一下,它叫小燈泡,是我的量子獸。”
“嗷嗚!”獅子擡起左前爪,小心翼翼去摸毛毛蟲,但它的毛爪太大了,幼細的毛毛蟲比在跟前簡直像一根剔牙剔出來的肉絲,它拿都拿不起來。
“給你摸一下。”巫承赫將手指搭在它爪背上,示意小燈泡自己爬。
小燈泡現在可抖起來了,抱着他的手指不鬆開,連理都不理蠢獅子,背上一行彈幕滑過:“奏凱奏凱奏凱……”
“它又不識字!”巫承赫翻個白眼。小燈泡想了想,換了彈幕,改成一長串大便。
巫承赫被它氣死,無奈對獅子道,“它生氣了,不想理你。”
獅子傻眼了,皺着鼻子湊近他的手,喉嚨裡發出討好的嗚嗚聲。
結果小燈泡抱手指抱得更緊了。
“改天再一起玩吧,它很傲嬌,我也沒辦法。”巫承赫剛要收回手指,小燈泡忽然憤怒地咬了他一口,然後屈身一彈,跳到了獅子的毛爪上。
“……”巫承赫被自己叵測的毛毛蟲徹底打敗了。
巴巴里獅子也被軟萌的小燈泡打敗了,它還從沒接觸過如此嬌小的量子獸,半舉着毛爪,小心翼翼將它捧在爪背上,都不敢動了——這麼小踩死了腫麼辦!
小燈泡仰頭看着對它來說大到望不到邊的小夥伴,也有點鬱卒,於是它順着獅子的毛爪開始往上爬,一路爬到了它臉上。
巴巴里獅子整隻都凝固了,只有眼球靈活地轉動着,看着毛毛蟲從自己的左臉爬到額頭,又爬下鼻樑,最後停在鼻頭上……於是它變成了鬥雞眼。
看着兩隻萌寵(好吧毛毛蟲什麼的勉強也算)愉快地玩耍起來,巫承赫有種嫁女兒的失落感,又有點高興,嘆了口氣,回頭走到金軒身邊坐了下來。
大蘑菇底下氧氣充盈,巫承赫長途奔襲十幾個小時,早就累得狠了,此刻放鬆下來,便不由得想睡覺,剛剛閉上眼睛,身體就滑落下去,躺在金軒身邊睡了過去。
睡夢中的金軒擡了一下手臂,將他擁在自己懷裡,彷彿生怕他跑了似的,而後用下巴抵着他額頭,發出滿足的鼾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