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動工建造大型航母,對中國海軍產生了不可逆轉的影響。
雖然按照二部提交的評估報告,受艦載航空兵限制,“赤城”號的戰鬥力非常有限,對中國海軍的威脅也非常有限,但是“赤城”號是滿載排水量在八萬噸以上的大型航母,改進餘地非常大。
結論就是,C1級航母對付不了“赤城”號。
這份評估報告,與海軍得出的結論相差不大。
雖然依靠J-25與改進後的J-15,國產航母在戰術使用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綜合作戰能力明顯超過只配備F-35C的“赤城”號,但是C1級航母有兩個明顯的缺陷,一是載機數量偏低,二是出動率偏低。
關鍵不是前者,而是後者。
即便只能搭載四十架戰鬥機,只要出動率達標,C1級航母在制海作戰中的打擊能力仍然不可小覷。
說得直接一點,即便大型航母能搭載八十架戰鬥機,一次只能出動二十架,也比不上只能搭載四十架戰鬥機,一次能夠出動三十架的中型航母。在高強度海戰中,出動率直接決定航母的作戰能力。
因爲電磁彈射器沒法及時裝艦,所以C1級的出動率大受影響。
雖然通過安裝起飛助推火箭發動機,由西飛研製的固定翼艦載預警機能夠上艦,但是躍飛甲板的出動率遠遠比不上配備了四臺電磁彈射器的“赤城”號,保守估計僅有“赤城”號的一半。
這就意味着,兩艘C1級才能對抗一艘“赤城”級。
因爲受排水量限制,所以C1級即便裝備了電磁彈射器,出動率也比不上“赤城”號。
原因很簡單,C1級最多隻能安裝兩部電磁彈射器,一部位於起飛甲板中線右側,一部位於斜角甲板前端。雖然安裝兩部電磁彈射器,能夠在作戰使用中,保證彈射器達到最大使用率,而“赤城”號安裝四部彈射器,肯定無法達到最大使用率,但是兩種航母在出動率上仍然有三分之一的差距。
改進C1級能夠縮小差距,卻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唯一的辦法,就是建造排水量更大的航母,至少配備三部電磁彈射器,最好能在不影響使用率的情況下配備四部。
結果就是,海軍不得不把第二種國產航母的建造工作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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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底,黃峙博親自提交了修改後的“二零二一年度軍費預算”,把海軍的軍費比例提高了百分之三。
在這份軍費預算中,最關鍵的就是代號C3的大型航母必須在二零二一年底前動工。
作爲臨時方案,C1號與C2號在二零二二年建成後,只進行半年的軍方海試,隨後返回造船廠,進行第一次大改。
也就是說,要到二零二三年底、甚至二零二四年初才能正式服役。
爲了節約建造經費,在海試的時候,將不安裝躍飛甲板,只進行艦體測試。等到完成了大改之後,再進行航空測試。
顯然,這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爲了不佔用建造C3與C4號的船臺,C1號與C2號將在舾裝階段安裝彈射器,因此舾裝工期肯定得延長。
黃峙博不用爲這些麻煩事操心,反正都是牧浩洋的事情。
在建造航母的時候,配套工程也在緊鑼密鼓的進行着。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七日,代號J-25的第四代中型艦載戰鬥機實現首飛。
因爲J-25是在J-22的基礎上改進而來的,所以在十四天前,J-22就完成了首飛,測試數據達到預期。
與J-22相比,J-25主要加強了機身與起落架的結構強度,增添了着艦尾鉤。
在外形上,J-25的最大特點是翼展增大了零點五米,機翼面積增大了近十平方米,獲得了更好的低速性能。
看上去,J-22與J-25就是J-20的單發縮小版本。
在氣動佈局上,J-25仍然採用了全動鴨翼,只是把兩側進氣道改成了肋下進氣道,取消了肋部的輔助彈藥艙,機身彈艙的長度與J-20一樣,寬度增加了零點三米,能同時攜帶兩枚五百公斤炸彈與兩枚PL-12D導彈。
因爲總體尺寸縮小,所以全動垂尾的面積比J-20縮小了百分之三十五。
如果不是海軍強烈要求,J-25很有可能取消垂尾,成爲世界上第一架正式服役的無尾式戰鬥機。
從作戰性能上講,能與J-25匹敵的,只有F-35C。
因爲都是中型多用途艦載戰鬥機,發動機推力相差不大,所以J-25與F-35C的很多指標都非常接近。比如兩者的機身長度分別爲十五點六米與十五點四八米,翼展爲十二點八米與十…一一米,機翼面積爲五十二點八平方米與五十七點六平方米,空重爲一萬四千一百二十四公斤與一萬三千六百四十公斤,機內載彈量爲兩千公斤與兩千三百六十公斤,機內燃油爲九千五百公斤與八千六百九十公斤,外掛載荷爲六千公斤與七千五百八十公斤,最大作戰半徑爲一千四百公里與一千四百八十公里。
這些性能數據,也顯現出了兩種戰鬥機的性能側重點。
相對而言,J-25更注重制空性能,比如擁有更大的機內載油量,在彈藥攜帶能力上卻不如F-35C。後者明顯更加註重多用途能力,特別是打擊能力,擁有更大的載彈量,以及更遠的作戰半徑。
只是,J-25的量產工作排在二零二四年。
因爲“黃帝”號的改造工作將進行到二零二三年底,C1號與C2號航母要到二零二四年之後才能服役,所以海軍沒有迫切採購J-25的需求,首先得滿足空軍的需求,即用J-22取代早期服役的J-10。
試飛結束後,J-22將在二零二一年底定型,在二零二二年初量產。
在定型之前,J-22肯定還要進行鍼對性改進。
因爲在設計的時候,採用了模塊化理念,所以J-22與J-25可以根據不同的任務,配製不同的機載設備。
按照中國與巴基斯坦簽署的協議,巴基斯坦空軍將是J-22的首個用戶。
雖然在巴基斯坦空軍中,制空的主力機種是FC-20,以及準備採購的J-11C,但是巴基斯坦空軍仍然要求FC-30首先滿足制空作戰要求,再考慮打擊能力,因此出售給巴基斯坦的FC-30都要進行改進。
當然,這與中國海軍沒有什麼關係。
J-25首飛後兩個月,在湖北的海軍航空兵試飛基地進行了第一次模擬着艦試驗,取得了圓滿結果。
四月初,編號002的J-25樣機做了第一次模擬躍飛測試。
因爲海軍已經決定爲C1與C2號航母安裝電磁彈射器,所以沒有花多少時間進行躍飛測試。
六月份,編號004的J-25樣機進行了第一次模擬彈射測試。
彈射在地面進行,使用的不是電磁彈射器,而是蒸汽彈射器,測試主要檢驗J-25的機身機構強度。
到六月底,所有基本飛行測試完成。
七月份,J-25開始了作戰性能測試,即確定最大飛行速度、最大飛行高度、最大使用過載、以及機載武器系統的可靠性。
按照海軍的要求,編號008的J-25樣機在此期間與J-15進行了幾次模擬格鬥。
結果讓海軍非常滿意,在制空任務模式下,J-25的機動性能比J-15高出了百分之五十以上,空戰交換比更是達到了一比十八。因爲還是試飛樣機,所以在J-25正式服役時,性能還會有所提升。
J-25的出色表現,甚至讓海軍開始考慮是否有必要研製重型艦載戰鬥機。
當然,必要肯定有,只是在任務分配上,重型艦載戰鬥機不再以制空爲主,而是憑藉超強的武器攜帶能力,扮演攻擊者的角色。
正是如此,在J-15的改進項目中,着重強調了打擊能力。
因爲J-15的服役時間還不到十年,所以海軍沒有必要淘汰這種戰鬥機,而是充分挖掘其改進潛力。
從性能上看,J-15更適合執行打擊任務。
別的不說,J-15的重載掛點多達七個,可以在攜帶兩具大型副油箱的情況下,攜帶四枚重型反艦導彈與一枚重型反輻射導彈,此外還能攜帶四枚空對空導彈與兩具電子吊艙,具備一定的自衛能力。如果讓J-25執行對海打擊任務,即便犧牲隱身性能,也只能攜帶四枚重型反艦導彈,無法攜帶副油箱,作戰半徑僅有一千公里,比J-15的一千五百公里短了三分之一。
如此一來,在作戰使用上,海軍可以對調兩種戰鬥機扮演的角色。
雖然這與海軍的初衷並不一樣,但是多了一種選擇,在戰術使用上就多了一份靈活性。
戰鬥機能做什麼不重要,關鍵是能否擊敗敵人。
受此影響,在二零二一年六月初,海軍對艦載航空兵做了調整,所有J-15戰鬥機編入攻擊中隊。
改編後,訓練工作緊鑼密鼓的開始了。
十月底,中國海軍的努力付出獲得了第一個回報,這也是牧浩洋負責海軍裝備建設之後的第一個果實。
中國海軍的第一艘巡洋艦在廣州造船廠下水,進入舾裝階段。
對中國海軍來說,這絕對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即便放眼全球,這也是美國在冷戰期間設計建造的“提康德羅加”級巡洋艦完成後,世界上第一艘巡洋艦。
很多人都認爲,巡洋艦會隨着“提康德羅加”級退出歷史舞臺。
作爲新興的海上力量,中國海軍卻背道而馳,耗費巨資建造在很多人看來完全沒有實際價值的巡洋艦。
存在即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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