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中的人大問題
在十八大報告中,有一段話專門講到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問題。這段話是這麼說的:“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爲國家意志,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充分發揮國家權力機關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加強立法工作組織協調,加強對‘一府兩院’的監督,加強對政府全口徑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提高基層人大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代表比例,降低黨政領導幹部代表比例。在人大設立代表聯絡機構,完善代表聯繫羣衆制度。健全國家權力機關組織制度,優化常委會、專委會組成人員知識和年齡結構,提高專職委員比例,增加依法履職能力。”應該說,這段話涉及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建設三個方面的問題,對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改進人大工作,加強人大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這裡僅從個人的角度,談點學習體會。
一、關於人大制度:執政黨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爲什麼說人大制度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關於人大制度,十八大主要講了兩句話,說它是保證人民當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這是其中的一句。之所以這樣說理由如下: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而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就是人民代表大會。也就是說,我們之所以設計這樣一個制度,就是要讓這個制度來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具體說來,我們的國家是人民的國家,是人民執掌權力的國家,這是國體的主要內容;人民怎樣執掌國家權力、實現當家做主呢?就要建立一種政權組織形式,讓它能夠通過特定的制度體系,集中體現人民的意願,並把它轉化爲國家意志,而這就是政體;我們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體現這樣的國體和政體的制度體系,就是保證人民當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在這裡,人民依法選舉自己的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國家政權體系,行使國家權力。我們的整個國家體系是以人民代表大會爲核心組織起來的,人民代表大會接受人民的委託,行使立法、決定、任免、監督等國家全部權力,正因爲如此,我們這個國家制度體系也就稱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保證人民當家做主,就是人民代表大會的第一職能,或者叫主要職能、基本職能。說到這裡,我想我們已經把這個問題說清楚了。
(二)爲什麼說黨要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
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黨要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這是十八大關於人大制度問題講的另一句話。爲什麼要這樣說呢?首先,讓人民當家做主是黨領導人民進行革命的根本目的。在黨的領導下,無數革命先輩拋頭顱灑熱血,所爲何來?從根本上說,就是爲了實現人民翻身,當家做主人。讓人民當家做主,纔是共產黨發動革命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其次,也正因爲如此,共產黨執政以後,它的任務、它的使命、它的工作的核心,歸根結底也就是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黨的工作的核心是支持和領導人民當家作主。”這是鄧小平在20世紀80年代說過的一句話。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思想。十八大報告講“黨要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正是秉承鄧小平上述思想而來的,強調的是保證人民當家做主,這纔是執政黨的根本任務或核心工作。當然,黨怎麼樣才能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做主呢?也只能是運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個保證人民當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因爲它本身就是共產黨執政的制度載體和操作平臺。其實,這也就是當初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初衷所在。簡單說,這個制度就是幹這個用的。我想,我們在這裡把黨與人民當家做主、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關係也說清楚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