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雷狙擊步槍,被我藏在山洞附近,這把武器除了我自己,誰都不能有觸摸的機會。假如武器出現故障,或被人做了手腳,不等趕到索馬里,恐怕在馬達加斯加島,我就會喪命。
根據懸鴉的預測,我倆將在那裡第一次聯手,做掉與我同時趕往索馬里的第二發殺手。這樣,海魔號上的傑森約迪,就得把希望全寄託在我一人身上,蘆雅她們的安全係數纔會因此而增大。即使真如懸鴉擔心的那樣,海魔號還預留有八大殺手裡面的兩名悍將,但傑森約迪一時半刻也來不及調度了。
因爲我正處於上風帶,西北方向的獅羣,可能嗅覺到人的氣味兒。大片的羚羊和斑馬羣,正集結在地雷區東面,動物們似乎也感應到了爆炸物的死亡氣息,以此劃出了漢界楚河。
我身上的狙擊步槍,有效射程在八百米,我是不願意擊殺獅子的,除非它們主動攻擊。但我又必須小心,一旦這種草原之王潛伏到近前,絕不比對付一名八大殺手安全到哪去。
迎着熱辣辣的日頭,我揹着狙擊步槍,不斷朝高處走,希望在附近的草原上,看到落單的大型食草動物。沿着丘陵坡腳,越往高處攀登,越是悶熱難耐,彷彿太陽就在山頂,而我在向它靠近着。
茫茫白草泛起亮光,昨夜降落的水分已被烘乾,我也砍了一片棕櫚樹葉子,像小傘似的舉在頭頂。那些斑馬和羚羊,仍在遠遠的雷區
盡頭,每一隻都嚴格遵守着生存法則。
它們彷彿知道,呆在一萬隻同伴組成的族羣裡,每逢遭受獅子、花豹的捕殺,喪命的概率僅有萬分之一;假如三五成羣,一旦遭受攻擊,被獵殺到的概率就很大。
太陽掛到了中天,猶如一團燃燒起來的火球,我汗流浹背,佇立在高高的丘陵半腰。雖然挎着狙擊步槍,但此刻,類似的困難又出現了,就像當初在荒島河央的甲板上,子彈可以輕易射殺掉目標,關鍵是如何安全取回獵物。
我乾澀地吞嚥了嚥唾液,潤潤枯燥的喉結,漸漸感覺出上帝又在凝視了。
沿着丘陵的半腰,我開始朝雷區後面繞去。若想獵到一隻羚羊,也只能長途跋涉。本來我與這羣食草動物離得不遠,大概五百米的樣子,但直線間隔着雷區,我不會愚蠢地相信那些警示標杆兒,更不會沒身在草海,讓獅子像鯊魚那樣,把我突然拖走嚼碎。
擰開揹着的水壺,啐一小口淡水含在嘴裡,緩和喉嚨中的燥熱。狙擊步槍幾乎是泡在背部的汗水裡,我的上衣在女孩身上,除了逃命或塗擦藥水這些萬不得已的行爲,我不會讓她光着上身。畢竟,她是個女人。懸鴉若能多給件衣服就好了。
我胸膛和臂膀上的肌肉,彷彿給太陽曬鼓了似的,滋出着油油光澤。在丘陵半腰行走,腳下坑坑窪窪,時不時會蹬散一溜碎石,石塊兒沿傾斜的山體滾跑下去
。
我小心着往前走,保持住身心重心。在山體的斜面上,每走一步都很費力。攥在右手裡的匕首,在雙腳登空或踩滑的瞬間,會猛扎一下山壁縫隙,拉住下墜的身體。
差不多走了兩個小時,用來遮陽的棕櫚樹葉早已烤得蔫吧,如同一隻死雞,怎麼抖落也挺不起來。我丟掉多餘的重物,繼續加緊腳力往前趕。
最後,遇到一塊兒酷似屋檐的岩石,從山壁上突兀出來,我總算可以坐下來歇會兒。那片黑白條紋的斑馬羣就在眼前,我向右側推移望遠鏡,大羣褐色的羚羊,在悠閒地啃草散步,每一隻眼睛裡沉澱着驚恐,令它們時刻警覺着四周。
我在四百米開外的丘陵半腰,步槍就在背上,面對眼前大片鮮活的獸肉,感覺就像在超市購買時那樣,肥瘦任意挑選。
想要射殺一隻很容易,問題是打死獵物後,我還得爬下山腰,跑到獵物跟前撿回來。這個過程需要三分鐘,可四周潛伏的鬣狗,足夠搶了這種現成的便宜,把獵物拖得不知去向。
所以,我必須先走下去,貓腰在草叢裡,一點點地靠近羚羊羣,保證射擊距離在百米以內,才能及時守衛起自己射中的獵物,阻止鬣狗羣的哄搶。
又歇息五分鐘,我喝了點淡水,便揹着狙擊步槍下了山腰。左手握着手槍,右手攥着鋒利匕首,蹲隱在雜亂的蒿草之中,帶着殺機朝目標尋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