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維納斯廣場、艾曼紐紀念館、羅馬之神的雕像、羅馬廢墟、古競技場、君士坦丁凱旋門、特萊維噴泉……小破車載着三個人,馳過一個又一個歷史的遺蹟,凱撒大帝和尼祿王、米開朗基羅和貝尼尼……無論是英雄與暴君,無論是藝術家與雕刻家,都已經隨時間而俱逝,留下的,只是無數的石柱、雕像、廢墟,和憑弔者的驚歎!

驚歎!真的,志翔是瘋狂地迷醉在這一片古蹟裡了。羅馬,誰說它是一座城?它本身就是一個神奇的藝術品!志遠駕着車,在每一個地方作片刻的停駐,那車子每次發動都要鬧鬧脾氣,發抖、喘息、嘆氣地來上一大串,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往前衝去。

“今天,你只能走馬看花,大致逛逛就可以了。”志遠對志翔說。“以後,你有的是時間,像你這種學藝術的人,每件街邊的雕像,都值得你去研究上三天三夜!”

“別忘了去梵蒂岡,”憶華靜靜地說,“那兒有著名的米開朗基羅的壁畫,亞當頭像,是世界聞名的。”

志翔驚奇地看了憶華一眼。

“你也學藝術嗎?”他問。

憶華的臉紅得像酒。

“你笑我呢!我什麼都沒學!我太平凡,學什麼都沒資格!”

“她讀完中學就沒念了,”志遠接了口。“別聽她什麼有資格沒資格,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只是……”志遠輕嘆了一聲。“高需要她,而且,無論學什麼,學費都很可觀……”

“別幫我掩飾了!”憶華笑吟吟地、坦白地說,“是我胸無大志,我不是什麼天才,我只是個平平凡凡的女孩子,犯不着讓爸爸做牛做馬地來栽培我。如果我真有才氣,爸爸是死也不肯讓我輟學的!爸爸和我都有個相同的長處:我們都有自知之明。”她望望志遠,眼裡有着感激的光芒。“別把我說得太好,志遠,你知道我多麼平凡!”

“肯承認自己平凡的人就不平凡!”志遠加重語氣說,好像在和誰生氣似的。“反正,你在我心目中,永遠是個最完美的女孩子!”

憶華那紅得像酒似的面龐驀然變白了,她像被針刺般震動了一下,眼光就緊緊地盯在志遠臉上。志遠似乎也吃了一驚,好像被自己的語氣嚇住了。下意識地,他加足了油門,車子飛快地向前馳去,他揚了揚頭,看着車窗外面,說:

“志翔,快看!左邊就是博爾蓋澤公園,裡面有個小博物館,知道拿破崙妹妹的裸體雕像嗎?就陳列在這裡面。今天太晚了,不能帶你參觀了,改天,你可以讓憶華陪你來看,僱一輛馬車,在這公園裡慢慢地兜它一圈,是人間最大的樂事!是不是?憶華?”

憶華把眼光投向窗外,眼睛迷迷濛濛的,溼漉漉的。

“是的,”她靜靜地說,“我還記得我小時候,你常常帶我來兜風!”

“那時候你還叫我陳哥哥呢!”志遠對憶華作了個鬼臉。“越大越沒樣子,現在乾脆叫名字了!”

憶華勉強地笑了笑,望着車窗外面,沒再說話。

志翔狐疑地看看他們,一時間,覺得他們之間的關係很微妙,似乎不像他最初想的那麼單純。可是,這畢竟是哥哥的事,他是無權過問的。而且,他的心思正飄浮在別的地方。

“哥,你演唱的地方叫國家歌劇院嗎?今天我們有沒有經過那地方?”

“唔一經過了。國家歌劇院就在火車站旁邊。”

“爲什麼不讓我看看?”

志遠的眉毛擰了起來。

“別談那歌劇院好不好?”他重濁地說。“羅馬有幾千幾萬個

地方,都比歌劇院值得一看!”

憶華的眼光從窗外調回來了,悄悄地望着志遠。

“志遠,天快黑了,我們回家吧!”她說。

“哥,你今天不表演了嗎?”

“爲了你,請了一天假,明天就要上班。我明天先陪你去註冊,我下午還有個兼差,晚上工作的時間,是八點到一點。”

“白天還有兼差!什麼兼差?”志翔嚇了一跳,“你晚上表演,白天做事,受得了嗎?”

“下午的工作很輕鬆,不過是——是——”志遠含糊了一下。“在傢俬立中學教音樂。”

志翔有些狐疑,教音樂,教音樂需要整個下午嗎?

“哥,歌劇是怎麼回事?你每場都有戲嗎?”

“哈!”志遠笑得古怪,聳了聳肩,他輕鬆地說,“你哥哥是個天才,每場戲都少不了他!”

一陣瘋狂的喇叭聲,志遠超過了一輛大卡車,迎面一輛漂亮的敞篷車,硬被志遠的小破車給逼到馬路邊緣上去了。那車上的幾個青年男女,發瘋般地揮拳大罵,志遠理也沒理,車子“呼”的一聲,就掠過了他們,衝往前面去了。憶華長長地抽了口冷氣:

“志遠,你玩命呢!”

“玩命?”志遠揚了揚眉。“也不是從今天開始的!我就愛開快車,怎樣?”

“你玩命沒關係,”憶華低聲說,“車上可還有你弟弟!”

志遠嘴角的肌肉一陣痙攣,車子的速度減低了。

晚上,回到了“家”裡,兄弟兩個都很疲倦了。晚餐是和憶華一起,在一家小咖啡館吃的,志翔初次領教了意大利通心粉的滋味。飯後,先送憶華回了家,他們纔回來。志遠推開臥室的門,有些抱歉似的對志翔說:

“這見鬼的小公寓只有一間臥室,所以,你沒辦法有單獨的房間,咱們哥兒倆,只好擠在一間裡!”

“哥,我寧願和你住一間!”志翔說,走了進去。臥室很小,放着兩張單人牀,上面整齊地鋪着雪白的被單、毛毯,和乾淨的枕頭套。牀和牀中間有一張小書桌,桌上,有檯燈、書籍,和一個鏡框,鏡框裡是張照片。志翔本能地走過去,拿起那鏡框,他以爲,裡面可能是憶華的照片,可是,出乎意料之外地,竟是志遠和他的一張合照!在臺北的院子裡照的,站在一棵杜鵑花前面,志遠大約是十八九歲,自己呢?才只有十一二歲,吊兒郎當的,半倚靠在志遠身上,志遠挺神勇的樣子,一臉調皮的笑,手挽着自己的肩膀。他放下照片,鼻子裡有點兒酸酸的。“我都不記得,這是什麼時候照的了?”他說。

“我也不記得了。”志遠說,又燃起了一支菸。“離開家的時候,就忘記多帶一點照片,在舊書裡發現夾着這一張,像發現寶貝似的……”他勉強地笑了笑,在牀上坐了下來。“家就是這樣一個地方,你待在裡面的時候並不覺得它好,離開了就會猛想它。”

志翔把鏡框放好,在桌前的椅子裡坐了下來。離開家並沒多久,他眼前又浮起父母的面龐。

“志翔!”

志遠忽然親暱地叫了一聲。

“嗯?”他擡眼看着志遠。

“告訴我,”志遠有些興奮地說,“你在臺灣,有沒有女朋友了?”

“女朋友?”志翔搖搖頭,坦白地笑了。“我明知道自己會出國,何必弄那個牽累?”

“你的意思是沒有?”

“沒有。”

“真的?”

“當然真的!”他詫異地看着志遠,“幹嗎?”

“那麼,”志遠熱烈地盯

着他,有些急促地說,“你覺得憶華如何?”

“憶華?”他嚇了一大跳,愕然地說,“哥,你是什麼意思?”

“我跟你說,志翔!”志遠深吸了口煙,迫切地、熱心地說,“這女孩是我看着她長大的,不是我胡吹,她確實是不可多得的好女孩。華僑女孩子,要不就不中不西,要不就歐化得讓人反感。而憶華呢?她比臺灣長大的女孩還要規矩和中國化……”

“哥哥!”志翔打斷了他,困惑地說,“我知道她很好,可是……”

“別可是!”志遠阻止了他下面的話。“只要你認爲她很好,就行了!感情是需要慢慢建立的,你們才見面,我也不能操之過急,我只是要提醒你,錯過了像憶華這樣的女孩子,你在歐洲,就不可能找到比她更好的中國女孩了!”

“哥哥!”志翔啼笑皆非地說,“這是怎麼回事?我以爲她是你的女朋友呢!”

志遠一震,一大截菸灰落在桌上了。板起臉,他一本正經地說:

“少胡說!志翔!別糟蹋人家了!我足足比她大了十歲!我是看着她長大的……”

“又怎樣呢?”志翔微笑着說,“三十二歲配二十二歲正好!而且,你的年齡,也該結婚了!”

“胡鬧!”志遠生氣地、大聲地說,“志翔!不許拿憶華來開玩笑,你懂嗎?人家是規規矩矩的女孩子,你懂嗎?你別因爲她是個老鞋匠的女兒,就輕視她……”

“哥哥!”志翔驚愕地蹙起眉頭。“我並沒有輕視她呀!你不要誤會好不好?”

“那就好了!”志遠熄滅了菸蒂,站起身來。望着弟弟,他又笑了,伸手握了握志翔的肩,他說:“是我不好,我太心急了。慢慢來吧!我們今晚不談這個。我去煮點咖啡,你要嗎?”

“這麼晚喝咖啡?你不怕睡不着?”

“已經喝慣了。”志遠說,走開去煮咖啡。“將來有一天,你也會喝慣的!”

志翔往牀上一躺,用手枕着頭,經過這漫長的一天,他是真的累了。閉上眼睛,他只想休息一下,可是,只一會兒,他就有些神志迷糊了。恍惚中,他覺得志遠站在牀邊,審視着自己,然後,他的鞋子被脫掉了,然後,志遠拉開越子,輕輕地往他身上蓋去……這一折騰,他又醒了,睜開眼睛來,他歉然地望着志遠,微笑了一下,喃喃地叫了一聲:

“哥!”

“睡吧!”志遠說,用毯子蓋好了他,看到他仍然睜着眼睛,他就欲言又止地叫了一聲,“志翔!”

“嗯?”他模糊地。

“答應我一件事好不好?”志遠的眼睛,在燈光下閃着光芒。

“什麼事?”

他沉默了一下。半晌,才啞聲說:

“永遠別到歌劇院來看我演戲!”

志翔一震,真的醒了。

“爲什麼?”

“因爲——”他困難地、消沉地說,“我只是個配角的配角!”

“哥!”他握住志遠的手,“我們是親兄弟呀!我不在乎你是什麼配角不配角……”

“我在乎。”志遠靜靜地說。

志翔愣了片刻,然後,他了解地點點頭。

“好吧!如果你堅持這樣……”

“我堅持。”

志翔又點了點頭,燈光下,他覺得志遠的眼神黯淡而落寞。沒關係!他在心裡自語:我會治好他的自卑感!我會恢復他的信心!志遠拍了拍他的肩,感激地對他笑笑,走開了。

整夜,他聽到志遠在牀上翻騰,整夜,他聞到香菸的氣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