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Dear,你要再回來嗎?
週一一早。
工廠一般是很早就開工了,還好,我所在的這個廠還算是比較正規,早上8點整是開工時間,比起東莞很多廠需要7點半就要開工的就好多了!
但我還是要6點就起牀!沒辦法!深圳距離東莞不遠,但是要回到工廠的所在地卻不是那麼一帆風順的事情!因爲當中需要轉車嘛!
然,我還是第一次週一回去的。
洗漱完畢,穿好衣服,化好妝,Nicolas理所當然的還在牀上。
我在沒有抹脣膏的情況下走到他面前,靜悄悄地給走過去,撫摸着他那張俊俏的臉,在他的羅馬脣上深深地kiss了一下。
“Dear,I-love-you!”我說着!
其實,真正說起來,我還似乎從來沒有對他說過“我愛你”,無論是中文,英文,還是法文!害羞吧!加上我的性格又是比較tough的緣故吧?反正我總是覺得這句話應該是男生先說,當然,他事實上也說過了。
這次,是以爲他還在夢中,不會聽到的時候,我才鬆口說了這一句。
哦!原來已經醒了呀!
我笑了一下,就輕輕地離開了這裡。
哦!又是一個典型的黑色星期一!累得我東歪西倒的一天!
晚上。
“Dear,跟你說一件事情!”這個短訊居然是在我例牌每晚發“Good-evening!”給他之前的,哦!還真令我有點意外的感覺。
“哦!Dear,什麼事情?”我回複道。
“Paul現在請的銷售專員,你知道嗎?”他打道。
“嗯!我知道,怎麼了?”說到這裡,我都差不多猜到了Nicolas想說什麼了。
在我離開了那公司以後,我原來的位置已經由一位新人頂替了。但偏偏在這個時候,正好是合併的時候,所以,Paul來了以後,爲了增加公司的外銷實力,他又請了一位新人來擔任外銷經理,當然,這個公司原來還有一個外銷經理的!
但是,我記得Eva說過,這個外銷經理的能力很差!因爲他就正好是Eva原來所呆的公司出來的!還真的是冤家路窄!以前的同事偏偏又成爲了現在的同事!
除此以外,Eva還查了一下這位她的前任同事在離開了她的前任公司以後的事情,據說又被炒過一次,而那個炒他的公司據說開了10多年都還從來沒有過炒人記錄的那種!
本來,隨着Paul所領導的法國公司和深圳這公司的合併,其實所有員工的福利都比以前好多了,而且還進行了簽約制度,在員工簽約以後的1年之內,公司如果要炒掉他們是要賠錢的!
不過,即使是這種情況之下Paul還依舊要炒他的話,我基本上也可以想象,這個人恐怕真的是不能勝任了吧。
“或者這個位置是爲你而留的!Dear!”嗯!我就知道Nicolas的下一句,肯定是這樣說的了。
“哦!Dear,你真好!真體貼!”其實Nicolas怎麼不可能知道我是個事業心很強的人呢?
但是,他想我回去和他在同一家公司嗎?
“Dear,你需要我向Paul推薦你嗎?我是你男朋友嘛!我的推薦,他很有可能會聽哦!”Nicolas還真的挺好心的。
我相信!非常相信!即使Paul以前在公司裡面和我只有匆匆幾面之緣,我也相信他會相信我!但這些都不是因爲關係!而是因爲別的原因!
我有多少能耐,也許Paul還不知道,但至少他知道我是個優雅而且敬業的人!從我得體的打扮裡面,他就知道!當時,整個公司的女生裡面,只有我一個人是穿着職業裝上班的!而這職業裝還是我自己出錢買的!
其實深圳這個城市,正正規規地穿着職業裝上班的並不是那麼多的人,除非其職業是做保險或者銀行,又或者是酒店等等,有一定的強迫性質的,人們纔會那麼穿。而且是男性纔會那麼穿,女性的話,會這麼穿的人還真的不算是多。
至少在我以前的公司就沒有人這麼穿!
當時,我只是習慣上覺得應該穿得優雅和專業一點而已,因爲在深圳公司工作的時候,心理面時時刻刻是想着,萬一有國外的客戶突然來訪的時候就真的是不能失禮!
但是,我還真的沒有想到,自已一個小小的習慣,居然很得Paul的欣賞----因爲在西方人的文化裡面,在公司上班基本上是全部要穿職業裝的嘛!
在和Paul無意中碰面的幾次裡面,我就分明地從他的眼睛裡面看到了對我的欣賞!然後他轉天就要,除了設計部以外,其他部門的同事基本上要穿職業裝來回上班!
說我不愛這份工作嗎?怎麼可能?做外銷專員一向是我的最愛呀!
但是,現在的我卻不想回去了!
爲什麼?因爲Nicolas在那裡!
把工作和生活放在一起,會幸福嗎?
我想到的是這個問題!因爲我一向很抗拒“辦公室戀情”!而且,Nicolas是厂部的工程師,是一個必須要和外銷專員接觸的職位!
辦公室戀情,一向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很棘手!
試想,如果對方是你的上司,你的工作做得好,肯定會有“偏袒”之嫌;如果是你的下屬,你幫了他/她,又很容易會有護短之嫌!如果上司下屬都不是,單純就是這樣要打交道的部門的話,如果兩個人在家裡吵架了,則很容易情緒會上升到工作上面去(別說不會,這種事情說說容易操作難),反之也一樣!
要處理得比較好的話,除非兩個人來自兩個完全都不用接觸的部門吧!再者,當時,公司起碼已經有了一半人知道了我們兩人拍拖的事情了!這樣一來,不是公事私事都混在一起了嗎?
不!我可不喜歡這樣!
在我看來!工作就是工作,是理性的,我謀生和賺錢賴以生存的手段;生活就是生活,感性的,是我可以在理性以外任意做回自己的重要部分!
如果連賺錢的能力都有問題的話,我又如何能維持我的獨立人格和我那有些孤傲的生活?如果維持我和Nicolas這種“有錢喝水飽”的浪漫?
不妥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