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們,貝寵自然不會錯過狠狠惡整他們一頓,更何況,他們一個勁的叫嚷着‘小嫂子’。
於是,她獅子大開口:“這是小店新開張,給你們打個折扣,去掉零頭,這樣好了,一餐每個人交一千萬就好了。”
想想,那錢好賺啊,下回,再狠狠宰一次。
錢嘛,誰也不嫌多。
貝寵又翻看了另外一張照片。
照片上的貝寵臉上的笑容映襯着精緻的五官越發的生動,一雙清澈的美眸在燈光下如同夜空中美麗耀眼的星辰,眼角的淚痣像是妖精引人入勝深陷其中,如玫瑰花瓣般的脣瓣一張一合像是吞吐着誘人的芬香,她身邊的男人丰神俊朗、五官深邃完美,舉手投足間盡顯矜貴、霸氣,兩人的組合,是最爲完美的。
“天造地設。”貝寵笑着評價了這張照片,隨後又前往下一組照片。
照片上還是一男一女,但這張照片上的她確實經過精心打扮的。
權凌天第一次帶她亮相,那次是T&C集團主辦的晚宴。
照片上的背景燈紅酒綠閃眼、奪目,然而照片上的男女卻讓世間所有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權凌天還是一身黑色西裝,淡淡的神情裡驕傲、冰冷、唯吾獨尊,貝寵一襲純白色的露肩長裙,美麗的鎖骨若隱若現,微微含笑眼波流轉宛若天使,讓人驚豔不已。
他們成了當晚所有的焦距。
當晚,貝寵不想出風頭,可權凌天偏偏要讓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他權凌天的女人。
他說:“既然你不上來,那我就去你身邊。”
他說:“我來了。”
很霸道的男人,從來沒給她機會說不要,說要,只有他給她就必須要。
霸道,卻讓人越來越愛。
貝寵又看了好多好多照片,都是她們發生過的點點滴滴,她不知道這些照片是誰拍的,但她知道,這些照片都很珍貴。
忽然,貝寵在一組照片面前停下,這組照片對她們來說意義非凡。
也是這組照片,讓貝寵重新接納自己的心,給自己重新愛上權凌天的勇氣。
照片上,貝寵被孤狼抓了起來,權凌天站在她們對面。
那是貝寵第一次遇見孤狼,一個可怕的男人,現在卻已經死了,那個男人,在她認識他的這段時間裡,給她造成的傷害、困擾,可不在少數。
他見着她,對孤狼說:“放了她,你走。”
第二張照片,是權凌天爲了救貝寵被孤狼的槍打中。
照片上的貝寵臉色雪白如紙,看着擋在自己面前的男人,看着他胸口的衣服沾染的血跡,渾身的血液倒流,一張臉震驚、恐懼,所有的表情都表露在了臉上。
現在回想起當時的那一刻,貝寵現在還心有餘悸,整個人彷彿都不會動彈了。
手,輕輕撫上照片上權凌天的輪廓,咬着下脣,略帶絲絲哭泣的聲音:“權凌天,以後,就算是爲了救我,也不準再受傷了,我,會難過,會心痛,爲了我,我們都不要受傷了。”
貝寵又看了另外一張照片,照片上,是權凌天跟孤狼同歸於盡,貝寵發瘋似的要下去找權凌天。
照片上的貝寵眼睛哭紅腫了,彷彿已經將所有的力氣都用完了,要不是貝登抱着她,怕是她早已軟趴在地上了。
最後一張照片,是權凌天一手抓着陡坡上的一塊石頭,一手勾着貝寵纖細的腰,臉色慘白,額頭冒汗,緊緊盯着貝寵看。
貝寵還清晰的記得,他生氣,因爲他很惱怒自己居然有殉情的想法。
可如果死的那個是她,他難道不會跟她一樣有這樣的想法?
那一刻,貝寵只知道她不能沒有權凌天,她愛他,連死都不怕。
看着這一組的照片,貝寵的眼睛紅了,看着照片裡的權凌天血染衣衫的樣子,眼底的水霧越發的潮溼。
她想,當初再來一次,她還是會動殉情的念頭。
貝寵又好了好多照片,再一次在一組照片面前站定。
照片上,貝寵被綁的五
花大綁,身上還被綁着炸彈。
那次,孤狼那混蛋說是送給自己的禮物。
孤狼,又可恨又可惡,可也正是這樣的他讓她們更加堅定她們的愛。
炸彈要爆炸了,可她並不想讓權凌天陪着他一起死,讓二哥帶走他,可他卻說:“她一個人會寂寞,我讓她在外漂泊了三年,沒道理接下去的路還讓她自己一個人走。”
照片上,她急的眼淚都唰唰落下了,而他心疼的擡手擦掉了她源源不斷落下的淚珠,神色專注而幸福的笑着,告訴她,他不會離開她,不會讓她再一個人孤孤單單。
那時候,她覺得自己連累了權凌天,一直對他說:“對不起,對不起……”
“傻瓜,我愛你。”權凌天跪在地上,雙手緊緊抱住了貝寵,將她的頭摁進自己的懷裡,用溫暖包圍着她:“別怕,有我,我們會一直在。”告訴她,他們不離不棄,要永遠在一起,誰都不能再分開他們。
在最後一秒,她說:“對不起,我愛你。”
他同樣說:“小乖,我愛你。”
那張照片定格在兩人相吻上,照片上的男人依舊丰神俊朗,眼底滿是深情的愛意,女孩則是淚眼婆娑,卻同樣也在笑,充滿愛意的笑。
炸彈是假的,可那個時候的兩人卻在纏綿悱惻,全然不顧會不會有人在看。
也是,劫後餘生,想想,那個時候該多麼的舉動,只想把所有的愛都告訴對方。
最後一張照片,照片上的貝寵臉上還掛滿着淚珠,眼睛紅紅,脣瓣紅腫,而權凌天,看着她滿臉的溫情,心疼,將她緊緊擁在懷裡。
看着照片上的男女,回想着當時的一切,貝寵終是忍不住落淚了。
滿大堂的照片,記錄着她們所有發生過的事。
有心酸,有歡喜,有激情,有痛苦,有磨難……
太多,太多了。
所有發生的一切都是真的,所有發生的一切都在告訴她們要珍惜未來的每一分每一秒,因爲難能可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