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餘笑了笑道:“在座的各位老師,也搞了這麼多年創作了。應該知道,創作講的是感覺,只要感覺來了,很多時候都是一氣通貫的。”
“那沒感覺連續一個月發呆也是常有的事吧!”
“哈哈哈哈!”衆人聞言也是齊齊一笑。畢竟感覺這東西,有沒有,它沒準兒。
“其實關於作品的事情,我心裡已經有個大概了。一個禮拜!實話說我還還有點保守了,其實五天左右也就差不多了。”
衆人聞言互相看了看!是紛紛搖頭。感覺對方是越吹越能吹,五天時間就想創作出一部歌劇和一部京劇來,簡直是異想天開。
“既然張副組長這麼有自信!那還開什麼會呢!直接開寫就行了。”
“副組長直接說怎麼做就完了!”
“會還是要開的!畢竟有些事情,還是要提前交代清楚纔好。這次!我主要是一件事想和大家商量一下。就是關於作品的版權問題!”說到這,張餘轉而看向了宋學榮道:“宋主任!一般你們創作此類作品的時候,版權是怎麼算的。”
宋學榮道:“版權完全是自願!如果大家都無異議,版權就是平均分配,作者一欄聯合署名。如果有異議就協商解決。不過一般都是聯合署名!”
“那買斷版權不知道可不可以?”
“買斷版權?”宋學榮想了想,點頭道:“買斷當然可以了!如果作者一欄你想獨自署名,那就給大家一點辛苦費就可以了。”
“不知道這辛苦費又是多少錢呢?”
“這可就不好說了。不過我給不給錢都行!至於在座的各位,那就需要大家商量一下了。”宋學榮說到這,轉而看了看衆人。
衆人你看看你,我看看我,都陷入了沉默。畢竟錢可是一個敏感的東西。如果不是會裡的任務,肯定是要明碼實價。但這次的任務是會裡的政治任務,一般都是不給錢的。可現在聽這張餘的意思,似乎是打算獨自署名,買斷版權。那麼到底多少才合適呢?仔細想想吧!似乎多了少了都不好。
宋學榮見沒人說話,轉而望向了曹慶生,道:“曹主任!你說個意見吧!看看多少錢合適?”
曹慶生笑了笑道:“都是會裡的任務!要什麼錢。既然宋主任都說不要錢了,那我也不要錢了!給別的老師吧!”
“宋主任和曹主任都不要錢了!那我也不要錢了。”
“對呀!我也不要錢。”
“我也不要了!全當貢獻了。”
“給點紀念品算了!”衆人也是紛紛說話。雖然一部分人有心要錢,但這種情況也不好意思張口了,就當個順水人情算了。畢竟會裡的事情一向都是不給錢的,充其量也就給點紀念品而已。
宋學榮道:“既然大家都說不用給錢了!副組長可以獨自署名!完了給大家買點紀念品就算了。”
“這怎麼可以!這我不是佔大家便宜了嗎!不行不行!”
宋學榮以爲對方死要面子,隨即笑了笑道:“那你就自己決定吧!多少是個意思就行。”
張餘想了想,道:“這樣吧!在座的一共八位老師,你們全都有作品署名權。至於版權,我每個人給你們百分之三版權,剩下的全歸我。大家看怎麼樣?”
衆人聽到這是一臉的無語!弄了半天,這不還是版權嗎!而且八個人才佔百分之二十四。那豈不是對方一個人就佔了七十六嗎。
宋學榮聞言笑了笑,道:“行!我不反對。你決定吧!”
曹慶生道:“我對版權和署名權什麼的都不感興趣!至於我那百分之三的版權,副組長還是收回去吧!”
“我也興趣不大!我也不要了。”
“還有我!”另外兩個人也紛紛表達了意見。
張餘點了點頭,道:“既然幾位老師不想要版權和署名權!那我就收回來了。但我也不能讓幾位老師白忙。這樣吧!不管是誰,只要是不要版權,我可以全部回收。每個人一百萬!”
“什麼!”衆人聞言都愣在當場,一個個還以爲聽錯了呢!
“一百萬!一個人!張餘你不是開玩笑吧!”
“不開玩笑!一百萬!百分之三的版權。不管哪位老師肯賣,我都回收。”
衆人聞言頓時是議論紛紛!要知道一百萬可不是小錢。雖然他們都是國內比較有名的作曲家。但平時賣個曲子啥的,普通的也就萬八千的。好一點的也不過就三萬五萬的。那種最頂級的壓箱底名曲,最多也就十萬塊,但那種級別的曲子,是鳳毛麟角的,一輩子也寫不出幾個來。
張餘一下就一人給一百萬!豈不是等於做了一百首過萬的曲子,這也太誇張了,可能很多人一輩子都沒一下賺過這麼多的錢。
宋學榮聞言急忙道:“張餘!這個事情你是不是應該再考慮一下?一個人一百萬可不是小數目!”
張餘還沒說話,旁邊衆人都一臉生氣的看着他。擋人發財猶如殺人父母,沒當場罵他就不錯了。
宋學榮當然也感覺出來了!知道自己過分了,隨即也是一臉的尷尬。
張餘道:“沒事!不管是要版權也好,還是要錢也好,我都答應。不過我也要提前說好!錢可以給,而且作品一出來,馬上現金結清。但幹活的時候,全程錄像,誰要是糊弄了事,這筆錢只怕你也拿不到。”
“你放心吧!張組長,我這次就是不睡覺,也要幫你把作品搞出來。”
“對!我也推掉所有事情!這七天全力搞創作。”
衆人紛紛拍着胸脯保證到!畢竟有錢能使鬼推磨。錢能通神!誰能想到只是一個七天的政治任務能賺到一百萬!這會自然看張餘是越看越順眼了。
張餘笑了笑道:“一會我的律師就到!咱們就現場籤合同。大家看怎麼樣!”
“沒問題!”
“我帶筆了!馬上就可以籤。”
……
又過了大約半個小時!
亞洲音樂的版權代理律師來到了音樂學院的教研室,同時也帶來了已經準備好的合同。
合同分兩種版本,一種是隻要版權的,一種是隻要錢的。
劉律師當着衆人把合同條款,介紹了一下,確定了每個人到底要什麼合同,纔拿出了對應的合同交給了對方簽字。
八個人當中,有五個人,要了現金。還是有三個人,要了版權。分別是林正後,趙家年,還有宋學榮。
在其餘衆人看來,這三個人要版權不要現金,簡直是瘋了。那可是一百萬!
不過既然各有各的選擇!自然也沒人管這幾個傻瓜了。
衆人紛紛拿起了合同……當然,合同上面寫着兩部作品的名字。
《歌劇魅影》
《智取威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