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從來就是我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沒有之一!別看何長根和梅姨的婚禮在一上午就草草了事,這其中的辛苦不是沒結過婚的人能體會到的。不說別的,光婚前的準備,就不是我們可以想象的,在這就讓我把小村的習俗一一道來。
結婚前第一件事就是相親,只有相親男女雙方纔算認識。相親滿意了就基本確定下關係了,當然這其中媒人所起的作用尤爲重要。接下來就是媒人出面要彩禮了,女方的就是一身棉,三身單,一雙單皮鞋和一雙棉皮鞋,圍巾,手套等小件也必不可少。這些都不能當時就交給對方,一定要等到正式訂婚的時候才能互換。當時受城市影響的農村還流行送“四大件”即:縫紉機,冰箱,黑白電視機,石英手錶。當然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說法。即使改革開放後,由於小村實在是太過於落後,以至於還延續着60—70年代的習俗。那時小村家裡能有一個電燈泡和一臺收音機就算是夠前衛的,更別說四大件齊全。
接下來就是訂婚了,訂婚那天女方這邊七大姑八大姨一般會全部出動,由男方家擺酒席,這天雙方互換彩禮,並且連定金也一併交上。說起定金就不得不提一間有趣的事,那時候鄉村盛傳着一句話:“辛辛苦苦幾十年,結婚回到解放前。”說的就是鄉村小夥爲了支付起昂貴的彩禮,不得不挨家挨戶的借錢,條件差點的不得已就債臺高築。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別忘了到當地的機關進行登記,要不然以後會有很多麻煩。
從訂婚到結婚之間,一般還要“送書子”,“送日子”,“下催妝”等。
送書子又稱“過紅子”。男女雙方確定聯姻後,男方託媒人到女方家,交換寫有男女姓名、年齡及家長和媒人姓名等的“書子”,作爲聯姻依據。男方還要送給女方定親禮物。除衣服、錢、首飾和扎腿帶子、襪子外,另有鹽兩包,大米兩包,針1對,蔥1對。送鹽、米等意爲“緣份到了”,送針意爲“聯姻”,送蔥意爲“從約”(從破“四舊”以後,送書子一般只送現金和衣服,並不再交換“書子”)。女方回書子時有帽子1個,腰帶1條、衣服1身、手巾1對,襪子和鞋各1雙,菸袋包子1對。
送日子指男方根據男女兩人的生辰八字,查定結婚日期後,派人到女方家告知,俗稱“送日子”。過去要送“四色禮”:饅頭(或雞)、肉、大白鰱魚、粉皮。送日子以後,雙方將結婚日期各自通知親友,親友們在其結婚前來送禮物。送給男方的稱“送禮”,送給女方的稱“送填箱”。
下催妝在結婚的前一天,男方派人到女方“下催妝”,意爲催促女方要按時發嫁。催妝禮一般隨嫁妝返回男方家,故有“催妝禮吃不起”之說。送催妝用的雞稱“長命雞”。下催妝時女方若留下“長命雞”,說明女方發嫁時有“大盒子”。盒內有“寬心面”、“壓歲饅頭”、燒餅和“拜鞋”(即由新娘送給男方家的長輩和兄嫂、姐弟等的鞋)等。
下面再補充一下“鬧洞房”,不得不說“鬧洞房”是一件讓新娘新郎特別鬧騰的事。這天晚上有一些朋友、同學會到洞房“鬧房取樂”,他們鬧洞房的方式可謂千奇百怪,這裡就不一一細數了,見過的人自然能體會到當時的“激情”。鄰里間也會到洞房看媳婦或要喜煙,孩子要栗子、棗或喜糖。注意,這些人可不是隨便就能招呼的了的,只要稍微讓他們不滿意他們就會紛紛堵在洞房門口,抱怨個沒完沒了。即使禮物已經超出他們的期望,他們也會故意裝作不滿意的樣子。當然,鬧歸鬧,夜深後都會自動離去。此後,新郎新娘由男方親人侍侯喝“交杯酒”。這天晚上,洞房裡不熄燈,稱“長命燈”。
這差不多就是小村的婚假習俗。長根和梅姨一路忙下來,雖說省略了不少東西,但還是讓兩家折騰的夠嗆,不過幸好有羅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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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已經寫完了,接下來要步入正軌了……當然爲了寫那些舊習俗,我沒少查閱資料,水平有限,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