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風的情況太特殊了,甚至比前世時的谷歌面臨的局面更嚴峻。
前世時,谷歌雖然擁有Android系統,但是谷歌自己的手機基本上沒有什麼市場份額,也對蘋果、微軟這樣的對手沒有壓力。
所以前世時,谷歌收購北電的“專利池”,蘋果參與競拍,主要是因爲自身的確也需要這些專利,另一方面纔是爲了削弱Andriod整個體系的影響力。
微軟因爲並不從谷歌的Andriod處直接收取專利費(因爲是免費開源授權許可),而是從Android陣營的手機廠商處收取,所以雖然參與競拍,但目的是爲了保證不會影響自己的專利許可費。
這兩者從切身利益而言,反而和谷歌本身,沒有太大的直接衝突。
但酷風則不同。
酷風不僅擁有Android,旗下的Xphone更是目前最火爆的智能手機品牌之一。
這種情況下,無論是蘋果還是微軟,都面臨如果酷風獲得這些專利,以後從多個層面都很難抑制住酷風的發展!
蘋果就不用說了,本來就是最主要的競爭對手,現在還可以用專利訴訟的方式來試圖遏制酷風。
到時候,別說用專利大棒去對付酷風了,如果酷風拿到北電的這6000項專利,誰知道Iphone裡面會涉及多少相關專利?
到那時,就是酷風對蘋果揮舞專利大棒了!
而微軟,如果酷風拿到這些專利,微軟不僅僅從Xphone處就損失大量的專利許可費,更頭疼的是,酷風很可能會對Android體系的其他廠商也共享或授權相關專利。
那麼,微軟很可能從其他Andriod體系廠商處也收不到專利費了……
以1 部手機10美元計算,現在酷風每年的Xphone銷量接近5000萬部,這就是一年5億美元的純利潤。
而如果擴展到其他廠商,如三星、HTC、LG、華爲等公司,那一年損失的專利費加起來就過10億美元了……
這絕壁不能忍啊!
所以,當酷風與谷歌組團,準備收購北電網絡專利池資產的消息傳出後,反應最強烈的就是蘋果、微軟兩家公司。
或許有人說,微軟的專利大多數都是Andriod基於linux的技術所涉及的,而北電網絡的專利都是移動通信和4G領域的,兩者並不衝突。
實際上國際上巨頭之間的專利戰爭並不是你有我沒有這麼簡單。
互聯網發展到移動互聯網階段,大量的傳統專利和大量的新興技術專利產生,很多公司手中都握有屬於自己的專利,如果業務交叉的多,其中局面更是複雜。
所以,除非微軟不做移動業務,否則也會面臨涉及酷風所掌握的專利,而被酷風起訴侵權……
一般最後的結果,就是交叉許可和專利技術聯營,這種協議規定的是合同各方可以使用其他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這種協議常常在寡頭壟斷情況下實現固定價格、分配市場和客戶的手段。
對協議雙方的利益也是顯而易見的:雙方可以將互補性的技術融合起來;降低交易成本;清除相互阻礙的地位;避免高昂的訴訟。兩傢俱有市場支配能力的企業相對較容易達成這種方式的動態平衡。
當然,這必須在不違反反壟斷法的框架之內。
在2007年,微軟和三星就達成過類似的專利技術聯營協議。在數字媒體和娛樂消費電子方面,三星有着覆蓋廣泛的專利涉及範圍的優勢。雙方通過這種合作方式彌補短板,互通有無,是一種雙贏的舉措。
而且,擁有大量的專利池之後,在很多面對競爭對手時,就有了一種“核武器”和底氣。
還有一個有趣段子是這樣的:上個世紀80年代,當時的巨頭IBM曾經向Sun Microsystems(目前已經被甲骨文收購)索取專利費用,聲稱Sun侵犯了IBM的7項專利並要求支付賠償。
但是經過Sun的認真核查發現涉案的7件專利後發現其中6件很可能是無效的,而且 Sun 很明顯也沒有侵犯 IBM 所提到的第7件專利。
但是結果很出人意料,IBM方面宣稱:也許你們真的沒有侵犯我們剛剛提到的那7件專利,但是我們在美國有1萬件專利,你難道真的想讓我們空手回去,再查查看你們是不是侵犯了我們的其他專利嗎?
最後經過一番博弈,Sun Microsystems最後還是向IBM支付了數額不菲的“專利保護費”。而IBM則繼續去其他公司收保護費去了。
所以,如果酷風手裡沒有北電網絡的這些專利作爲底氣,Android就面臨着微軟給出的一個類似的難題。這保護費你交定是不交?
所以,對於酷風而言,哪怕再高的價格,北電網絡的這些專利也必須拿下!
這已經是酷風能夠得到的最好的機會了。
酷風畢竟不是谷歌……
谷歌失敗了,還可以去收購摩托羅拉,而酷風呢?畢竟不是美國公司,摩托羅拉這種美國傳統科技巨頭,酷風是絕對沒有可能收購到的……,美國法院和司法部這些監管部門就不可能批准!
這個道理同樣適合諾基亞。
而全世界擁有大量相關移動通信專利,又能夠被收購的目標,本來就不多……
說的難聽點,這是酷風發展歷程中,最大的一個機會,也是最大的一個坎。
如果邁過去,那就具備了成爲新巨頭的資格,如果邁不過去,那就只能將業務從全球範圍撤退,龜縮回國內,像華爲一樣,慢慢積累實力,自己創新研發技術,申請專利,等多年之後,自身的“專利池”積累到足夠的地步,再重新揚帆出海了……
不過,那樣的話,酷風將損失這幾年智能手機高速發展的機會,喪失的市場份額想要再搶回來,會難上千百倍!
這一戰,不容有失!
…………
所以,林風也是壓上了所有的資源!
從奧觀海等美國政府方面的人脈資源,到這麼多年來,風行有過合作關係的華爾街銀行財團、律所等機構(這些機構的背後牽扯的利益方更爲廣泛),再到Andriod體系的產業聯盟OHA(open handset alliance:開放手持聯盟)中的其他廠商。
林風開始在紐約和華盛頓之間來回飛。
期間不斷的拜訪各方人士。
並花費巨金聘請了大量的遊說公司進行公關,其目的,一方面是保證監管機構、破產法庭和司法部、反壟斷機構聯邦貿易委員會等能夠批准酷風參與競拍以及對結果的批准。
另一方面,也是希望能夠將更多的合作方拉入到與谷歌聯手的收購財團中。
從甲骨文這件事的處理上,林風深刻的感覺到了什麼叫“把朋友搞的多多的,把敵人搞的少少的”的真諦。
如果想在競拍中勝出,一方面自己手中握的籌碼要多。
另一方面更重要,那就是減少對方手中的籌碼!
雖然蘋果和微軟家大業大,是超級巨頭。
但畢竟他們都是上市公司,還是需要向董事會和股東交代。如果收購北電網絡這些專利的費用太高,計算下來得不償失的話,或許他們會主動退縮。
在前世與谷歌競購北電網絡專利,並且最後獲勝的聯合財團所支付的45億美元中,蘋果貢獻了26億美元,RIM出資7.7億美元,愛立信出資3.4億美元。微軟、索尼、EMC等公司的額度雖然沒有披露,但簡單核算一下也有10億美元。
各家根據自身的需求,瓜分了這些專利,並對一些核心專利進行了相互的交叉授權。
林風覺得這種方式非常有效,一方面可以減輕自身的財務資金壓力,另一方面,如果聯合更多的公司一起競拍,被美國和加拿大政府、破產法院批准的可能性也大增。
所以,他將目光對準了一些Andriod陣營中,同樣需要這些專利的一些廠商,如HTC、又比如索尼愛立信、三星(雖然三星自身專利很多,但4G相關還是有吸引力)。
這樣一來,通過合縱連橫,最後到競拍時,呈現出的局面,早已和前世時大爲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