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律師離開我這裡以後,琳達說的話告訴了他,他那邊沉默了許久,並沒有十足的把握,只是說了句試試看,電話就掛斷了。
我看着琳達可憐巴巴的樣子,也爲她擔心,可是這個時候她哪裡都去不了。
“我有一個出租房是空着的,到時候你跟我一起離開,我送你到那邊去,沒事的時候儘量不要露面,以免媒體拍到。”
我還是想要挽救一下她的聲譽,只有讓她振作起來,才能把這一次的事情完美解決。
所有人都等着看我的笑話,可我怎麼可能坐以待斃。
把公司裡的事情稍微安排了一下,我帶着琳達直接到我的出租屋去,安頓好她以後,這才鬆了口氣。
房間裡已經落了一層薄薄的灰,到了這裡更讓我覺得有點對不起顧浩楠了。
把她安頓好以後,我纔回到公司去,靠着椅背,覺得整個人都快累癱了。
這個時候接到了張俏俏的電話,我不得不強打起精神。
“俏俏,醫院那邊怎麼樣?”
“真是太氣人了,他進去以後,開始是昏迷,後來醒了,直接把媒體叫了進去,說是琳達投懷送抱,他不同意,就被打傷了。”
我把話筒捂上,惡狠狠地爆了粗,口,心情都沒有舒服一點。
“真是太不要臉了,從來都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人!好,你先幫我盯着,要是有什麼事情,直接給我打電話。”
我把這個消息告訴了律師以後,他說會盡量幫忙,不過還是告訴我,勝訴的可能性不高。
心裡有這個準備後,我決定開一次記者招待會。
要不然等這個消息見報,琳達的名譽是真的沒有辦法挽回了。
只不過,緋色總裁要是開記者招待會的話,必須要通過董事會的同意。
我只能緊急召開一次董事會,看着大部分人都坐在會議室裡,我這才把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跟所有人說了一遍。
“琳達現在是我們公司的頂樑柱,憑資格人脈,她都是最強的,如果她不在了,公司的名譽不僅僅會受損,就連業績也會受到影響。”
我的話說完之後,就等着在座的人給意見,甚至很想知道,這些人會做出什麼反應來。
不出我的所料,薄修凜是第一個提出反對意見的人,他看起來事不關己的樣子,真是讓人覺得有點噁心。
“琳達惡意傷人這件事情,眼下已經成了定局,甚至沒有人知道事實的真相到底是什麼,難道說僅憑她的一面之詞就相信她是無辜的嗎?”
薄修凜的話引起了共鳴,董事會的人都動搖了起來。
如果這一次的評估我不合格的話,以後公司裡的大小事情,都要通過董事會決定,到那個時候,只怕我會被處處牽制。
“如果這一次真的像受害者說的那樣,是琳達主動送上門去,而且對方不同意,所以給了他一下,只怕對公司的影響更不好,你爲琳達說話不假,真相出來以後,琳達入獄,公司也要跟着遭殃。”
薄修凜的話沒有錯,如果我和琳達不是熟悉的話,我也不會完全相信她。
就好比,換做是貝娜,或許我會直接把她雪藏,讓這件事情先過去再說。
可是琳達這邊的事情,我真的沒有辦法不管。
認識她這麼久,我也知道她的脾氣秉性,那人絕對是一個乖孩子,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事情?
最後董事會決議沒有通過,所有人都倒戈到薄修凜那邊去了。
不過我這個時候冷笑了兩聲:“薄總,你說的看似是有道理,讓所有人都到了你的隊伍裡,可是,一旦是事情不像你說的那樣,公司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好像吃虧的人還是我,你一點都不會受到懲罰哦。”
我這口吻也讓周圍的人都把目光看向了薄修凜,這的確是一個問題。
主意是我出的,要是成了,公司活了,我的確是功臣,不活,我就只能面臨退位。
而不召開記者招待會的話,公司的業績必然下滑,最後的結果還是我面臨退位。
搏一下,我還有出路,不搏只能等死。
“我現在還有總裁的一票否決權,所以,這一次的記者招待會,我是必然會開的,不管你們說什麼,都沒有辦法阻攔我。”
說完,我扔下一桌子的人,轉身離開了。
這一次的事情在我的心裡是一個疙瘩,不管他們說什麼,我都必須把這件事情處理好。
處理不好,我就辜負了歷謹言的交待。
心裡想着,我已經來到了一樓,看着保安們都在攔着外面的人,這才走了過去。
“大家稍安勿躁,請聽我說幾句。”
我拿着保安的喇叭,衝着外面的媒體人說着。
“我會在下午三點召開一個記者招待會,希望大家都到場,我會好好的說一下這件事情到底怎麼回事,所以,現在就請大家回去用午餐,等下午直接到緋色的招待大廳,可以嗎?”
或許是我的態度很好,並沒有人欺負我,也沒有人說出反對的意見來,更是紛紛散了去。
看着他們離開,我嘆了口氣,總算是解決了一件事。
把喇叭扔給保安,我直接朝着自己的辦公室走去,一,夜未眠再不睡一會兒,只怕我沒有辦法支撐到下午的記者招待會了。
到辦公室好好的睡上一覺,直到鬧鈴響了,我纔起來。
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儀容,我這纔到招待大廳去,看到已經把桌子什麼都擺放好了,還有不少的記者過來,這奔走相告的本事,讓我有些無奈。
我剛剛坐下來,就看到相機的閃光燈此起彼伏的,等大家差不多靜下來,我纔開口。
“今天請大家過來,是看到大家對這一次琳達傷人事件的熱衷度很高,如果不給你們一個交待,只怕你們也不會離去。”
我沒有客氣,反而實事求是的說話,看到眼前這些人一副不滿意的模樣,心裡暗暗想道,管你滿不滿意,新聞熱度不是你想說就能說的。
“眼見不一定爲實,這個道理大家都懂,我需要澄清的一件事情就是,琳達是被人強,暴未遂導致的防衛過當傷人,我們會在近日內,對他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