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個問題,我們來簡單的算一筆賬。”
“算什麼賬呢?我們就算一算國家爲培養一個初級少年軍戰士進行了多少投入?算清楚了這筆賬,我們就知道這個判決合理不合理了。”
萊州地區高等人民法院的會議室裡面,萊州地區高等人民法院政委、院長黃錦康,正在回答按照慣例到萊州地區高等人民法院進行巡視和審覈地區審判工作的萊州地區人民代表委員會法務委員會一行人的問題。
和全國大部分地區的大部分國家機構和部門相同,萊州地區高等人民法院也是幾乎全部都是由部隊上的軍事審判體系中轉業過來的部隊幹部組成的。
就像在部隊裡一樣,負責審判工作的法院幹部們倒是不一定各個都能把所有的法律條文都背的滾瓜爛熟熟悉無比。不過同樣就像在部隊裡一樣,地方法院的審判工作,也會按照中央下發的審判條例進行的。
所有的審判幾乎都可以從審判條例裡快速的找到相應的內容。而且新中國的法律審判工作有遵從慣例的制度。也就是說,法院的審判人員在找到相應的審判條例之後,還可以按照已經有過的審判衡量量刑的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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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一來,法院的審判工作倒確實是好做了。但是對於法院的幹部們來說,在業務上不夠專精,對於法律條文的掌握不夠深刻,不能對國家的各項法律的意義進行準確的理解,這些問題都成了比較嚴重的問題。
特別是因爲在審判工作中實行人民陪審制度,在很多案件中量刑的強度最終都是由人民陪審團決定的。所以看起來法院和其他的新中國的單位和部門都一樣,從上到下都有點僵化和死板的味道。
這一點倒不是體現在業務上的,主要是體現在國家對法院體系普及法律宣傳法律的要求方面,在這一方面大家表現的不夠積極主動。
不能對審判後的案件進行有效的宣傳和普及,不能通過那些典型案件向人民羣衆解釋和普及法律知識,這是萊州地區高等人民法院政委、院長黃錦康一直耿耿於懷的事情。
而且有的時候,對於同一個案件的審判工作,法院內部也會產生一些比較嚴重的分歧。就以一年多前的“強掠少年軍女戰士回家結婚”的案件來說吧,在案件審判的過程中,法院內部就有不同的聲音。對於所有涉案案犯的量刑強度的問題,就是當時法院內部爭論的焦點問題。
大家對於女戰士的父母違犯《婚姻法》,傻子的父母違犯了《婚姻法》和《刑法》都沒有什麼異議。但是對於女戰士的父母要不要量刑那麼重,對於傻子的父母要不要執行死刑,這都是大家當時沒有產生統一意見的重點內容。
一年多前,就是黃錦康親自出面,在全院範圍內進行了徹底的解釋並最終的拍板兒的。現在黃錦康又要對萊州地區人民代表委員會的一般委員和法務委員們進行專門的解釋了。
“今天在這裡,我也不準備和同志們專門掰扯具體的法律條文。我在這裡和大家說句實話,對於具體的法律條文,我這個政工幹部肯定是沒有那些業務幹部們記得牢記得準的。我們院的副院長、審判長李辭心同志是行政學院的法律科畢業的專門人才,一會兒大家可以就具體的法律條文的問題專門質詢他。在這裡,我就是簡單的和同志們算一筆賬而已。”
因爲算賬有點興師問罪的味道,而在某種意義上說人民代表們都是專門找各單位麻煩的人,所以黃錦康話裡這種在身份上的轉化,讓幾個代表小聲的笑了出來。
看到氣氛變得比較輕鬆了之後,黃錦康繼續說道:
“咱們就事論事,那個大家提到的案件裡面的初級少年軍的女戰士,是從六歲的時候就進入了幼兒園學習的。在幼兒園裡上了兩年的學,之後又在學前班上了一年的學。到案件發生的時候,這個女戰士已經接受了國家六年的教育和培養了。”
“按照國家的教育制度,從這個女戰士進入幼兒園開始,國家每個月就要支出一項固定費用,那就是向她的父母支付的教育和撫養補貼。”
“國家用每人每個月三百元人民幣向該戰士的父母買斷了對這個女戰士教育和撫養的權力。一年下來,這筆錢就是三百乘以十二,每年國家固定向這個女戰士的父母付出了三千六百元人民幣。六年的時間,僅此一項,國家就要爲這個女戰士支出兩萬一千六百元人民幣。”
萊州地區人民代表委員會的法務委員會的代表們並不是什麼專業的法律人士出身。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都是在各個工廠、農場、人民公社等部門和單位裡隨機選擇出來的。對於當選人民代表,他們中的很大一部分人還都相當的不情願。
這些人民代表其實並不關心具體的法律條文是怎麼回事兒。他們問到一年前的案件的原因,是這個案件給他們帶來的震動實在太大了。
在他門中的一些人看來,那個案件不過是父母對於自己的子女的婚姻大事幹涉的嚴重了一些,可是最後卻被弄了個“滿門抄斬”。因爲一個女娃子,幾乎兩個家庭的人都被弄光了。這些人民代表都想通過這次巡視和審查搞清楚國家在這個案件中到底想要表達一個什麼意思。
要知道,這些人民代表本身都是有兒女和以後肯定也會有兒女的人。
所以黃錦康想的不是怎麼解釋法律條文的問題,而是向這些人民代表解釋這種量刑的合理性問題。作爲一名政工幹部,這就是他的本職工作。
兩萬一千六百元,對於剛剛在新中國生活了兩三年的大部分人民羣衆來說,這都是一筆鉅額財富了。要知道當下賣的非常火熱經常斷貨的飛鴿牌和永久牌自行車,也才三百元人民幣一輛。參加這次巡視和審覈工作的人民代表裡面有一半以上的人還捨不得買這麼一輛自行車呢。
看到不少人民代表開始皺眉頭,黃錦康繼續說道:
“我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咱們到市場上買一隻羊。交了錢,把養領回家之後,突然間賣羊的賣主跑到我們這個買家家裡指手畫腳,要對這隻羊這麼處理那麼處理,要把咱們已經付了錢領回家的羊的羊毛剃掉賣錢。大家面對這種情況會怎麼做?”
聽了黃錦康這話,一個看着脾氣比較暴的人民代表大聲的迴應道:
“幹x他娘,我花錢買的羊,就是我的羊。我的羊,他憑什麼跑到我家來指手畫腳!還想剃掉我的羊的羊毛再賺一筆,我打不死他!”
黃錦康聽了自己想要得到的迴應,笑着說道:
“我先提醒一下這位代表同志,打人可是違法的行爲。不過這位代表同志想要表達的意思是正確的。只要完成了交易,這隻羊的處置權就完全屬於買主了,所以賣主的所作所爲肯定是不對的。”
“從這個例子上看我們就可以得知,國家出錢買斷了那個女戰士的教育權和撫養權之後,這位女戰士學習也好,工作也好,還是婚姻也好,都是由國家做主了的。已經拿到了國家提供了六年兩萬一千六百元的該戰士父母,想要對這位女戰士的婚姻大事進行干預,這本身就是不講道理不講規矩的事情。”
“當然了,這不是我這次要和大家解釋的重點,我們已經知道了這兩萬一千六百元的支出,我們再算一算國家在這個女戰士身上的其他投入。”
“如果按照每個月六百元的生活費,每個一百元的學費,每個月五百元的住宿費,每個月一百元的醫療營養費計算的話。國家在這個女戰士身上每個月要投入的費用就是一千三百元。不算其他,光是這筆費用,國家六年裡的總投入就是九萬三千六百元。這筆錢再加上前面的兩萬一千六百元,國家總共在這個女戰士身上投入的就是十一萬五千二百元。”
黃錦康話音剛落,幾個人民代表就發出一陣整齊的吸冷氣的聲音。在新中國剛剛成立兩三年的這個時代裡,以十萬爲單位的人民幣,目前還是所有人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黃錦康看清楚了大家的表現之後,繼續說道:
“大家不要覺得這十一萬五千二百元人民幣的投入特別的大。國家的投資是通過全體人民羣衆的勞動上得來的。這十一萬五千二百元人民幣裡面,肯定有大家的一份,但是大家也別覺得這筆錢花的不值得。”
“就本案來說的話,這個女戰士的培養方向是醫療衛生方面。也就是說,在她繼續接受了中級少年軍和中專教育以後,她有很大的可能就會成爲一名醫生。這位醫生,將會在未來的日子裡,爲整個萊州地區的所有人民羣衆服務。”
“國家的錢是大家通過勞動創造的集體財富。大家花了十幾幾十萬的人民幣來培養一名醫生,將來爲大家治病這並不算是個虧本的生意,畢竟每個人都會生病,一名醫生一生當中可以救助無數的人命。”
“但是在該案中,那兩戶人家在根本沒有任何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因爲幾千塊錢的彩禮錢就想讓大家共同的投入十幾幾十萬人民幣打水漂,把一個未來可能會挽救大家生命的醫生變成一個傻子的生育工具。”
“這就是我們法院爲什麼在量刑的時候會這麼嚴厲的原因。畢竟歸根及底,我們法院的工作是要通過法律武器維護全體人民羣衆的共同利益的。”
後世有人說人是利益動物。這一點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在聽到黃錦康的解釋之前,前來進行巡視和審覈的人民代表裡面未嘗沒有覺得那個女娃的父母和那個傻子的父母都有點冤枉的。在封建社會裡的子女就是作爲父母的所有物而存在的,父母對子女有着全面的處理權的思想,並不是一時半會兒的就可以清除的東西。
但是黃錦康的解釋把兩個家庭和子女之間的私事兒,變成了一個和所有的人都利益相關的公事兒了。
在這個角度上看待同樣的問題,因爲利益相關的原因,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站到那個女娃貪圖彩禮的父母和那個想要給自家的傻子娶媳婦的罪犯爹媽那邊去的。
所以說,黃錦康對於案件的解釋雖然因爲完全是站在利益的角度上顯得有些缺乏覺悟和冷血了一點兒,但是這樣的解釋方法剛好是對於這些普通勞動者出身的人民代表來說最好理解,最能產生共鳴的方法。
送走了前來巡視和審覈的人民代表之後,一直和黃錦康一起陪同人民代表的萊州地區高等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長李辭心對黃錦康說道:
“黃錦康同志,我記得當初你對院裡的同志可不是這麼解釋的。我記得當初你對我們說的是,從生產力的角度講,初級少年軍的女戰士代表了先進的進步的生產力,而她的父母和那個傻子一家子代表的是落後的腐朽的封建主義的生產力。”
“你當時說我們復興黨是代表了先進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組織,新中國是推動整個中國社會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向前發展的先進國家。所以站在這個角度上,作爲維護和貫徹我們黨的意志的法律部門,我們必須站在先進的生產力的角度上,通過法律清除所有妨礙先進生產力發展的因素和阻礙,爲先進生產力的發展保駕護航。”
“當時你這番話當場就把全院的同志給鎮住了,怎麼今天你又換了一套說辭了?”
黃錦康聽了李辭心的話,先是停下了往回走的腳步,然後認認真真的看了李辭心一會兒。在確定了李辭心是在真心實意的表達自己的疑惑之後,黃錦康才用一個非常嚴肅的表情對李辭心說道:
“老李你也是接受了專門的法律專業教育的。我記得《法學基本教程》中第一章第一節講的就是法律的本質。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上面對於法律的定義是,‘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統治階級統治被統治階級的工具。’這個內容我沒記錯吧?”
李辭心點了點頭,對黃錦康的話表示同意。
看到李辭心點頭,黃錦康皺着眉頭對李辭心說道:
“從這個角度考慮的話,那個案件該怎麼量刑不就很清楚了嘛!咱們中國是個實行人民民主制度的國家,國家的統治階級是勞動人民。那個在少年軍裡讀書的女娃,就是勞動人民的一員,是國家的統治階級。那個女娃的父母都是不事勞作靠生孩子撈補貼爲生的混賬懶漢,那個傻子一家是在解放前就開始經營私營繅絲廠的剝削階級,屬於受控制的對象。他們都是國家的專`政對象。”
“所以,哪怕不提他們已經觸犯了專門針對他們制定的國家法律,單是從法律本身的性質來說,對他們進行最嚴厲的量刑,都是我們法院必須堅持的立場啊!”
李辭心知道黃錦康從部隊轉到法院之前有個“萬事有理”的外號。可是直到今天,李辭心才發現這些政工幹部說的話,真的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