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纔讓王副隊把我放過,我有些立刻手足無措的離開了這裡,想不到這個老王平時看起來老實巴交的,那只是因爲跟你不熟,一旦熟絡起來,他立刻化身“王大嘴”,婆婆媽媽的嘮叨個不停,頗有成爲媒婆的潛質。
雖然現在只是清晨,正是上班族忙忙碌碌趕着擠公交車的時候,可忙碌了一個晚上,加上我始終不是正統的殭屍,還是覺得有些勞累,所以後來我也就沒有去醫院上班,直接回了住處,途中給大伯打了個電話,把這邊的情況簡單跟他說了下,好讓他寬心,又給醫院那邊值班室的請了個假,才放心回家休息。
可是第二天,王富貴居然又來醫院找我來了,還提着個黑袋子,裡面裝着好幾扎老人頭,正是上次他在車裡塞給我的十萬塊。
一見面這傢伙就趕緊不盡的給我道謝,說是我是他命中的貴人,這次幫了他這麼大一個忙,免去他的牢獄之災,他一定銘刻於心,不敢忘懷什麼什麼的,說了好一大堆,倒是讓我這個當事人有些糊塗:我沒做過什麼啊?
要知道,警察既然已經發現屍體,我又沒有證據,即便是知道事情的真相,可在當今這個社會裡,需要頂缸的人多了去,如果警察想要息事寧人,自然就是把這事栽到王富貴的頭上,反正鐵板釘釘的事情,王富貴想賴都賴不掉。難不成現在的辦公人員真轉了性子?居然把王富貴就這麼放了?
不過警方這麼做,自然也有警方的道理,至於王富貴送我的十萬塊,我倒是老實不客氣的接受了,要知道我的身體每年都要摘除內臟三次,每次摘除後都需要大把的珍貴補品來滋補,促使內臟的再次生產,我的那點工資又微薄的可憐,在沒有多餘的額外收入情況下,我過得一向很緊湊,如今財神爺送錢,我也只好卻之不恭了。
雖然三叔很有錢,可這麼多年來我也就見了他一次,見面時他就送了我一套房子,後來就神龍見首不見尾的消失了,我總不要意思厚着臉皮給他打電話要錢不成。
至於我收下這錢會不會給是省公安廳副廳長的大伯惹麻煩,這不在我的考慮內,反正鬼是我抓的,既然出了力,報酬是應得的,諒王富貴也沒那個膽子去找大伯的麻煩。
事後幾天,在王富貴誠邀我與王副隊兩人一同吃飯的一個晚上,在王副隊的闡述下我才明白了事情的經過:在我走後,白瑜婉就讓人從洗手間帶走了那面幾乎要碎裂成幾塊的鏡子,而屍檢結果顯示女人身上沒有任何的傷痕,她就是死於溺水,但根據調查顯示,死去的女人似乎患有輕微精神病、焦躁症,以及被害妄想症,所以警方最後得出結論:女人是自己從洗手間的逃生通道爬出,然後爬到頂樓,跳入水箱的。
這個結論,打死也不會有人相信,可屍檢結果就擺在那裡,而且警方堅持認定就是這個結果。在經過分析調查後,確認沒有人飲用過屍水,王富貴自然也就被警方釋放,所以他才一出來就找我送禮,他肯定誤認爲我暗中出力不少,倒是誠心來感謝的。就連王副隊也以爲我肯定給大伯說了好話,不然刑偵科的人不會一致認定這個結果。
當然,王副隊也因爲這個案子得到小小的升遷,變成“王隊長”,這也是後來的事,表過不提。
這件事情的結果,我在聽王副隊的解釋後瞬間明白:肯定是白瑜婉帶回去那塊鏡子的原因,白瑜婉能夠看出鏡子的特別,詭案組可能還有其他牛逼轟轟的人物,肯定也能跟我一樣看出鏡鬼的存在,再結合法醫的鑑定結論,結果自然就呼之欲出,這個女人,是被鏡鬼給迷惑了。
所以警方纔定下這麼個看似荒誕的案件,但這個結果,確實就是事情的真相。
在吃喝中這兩人都有些高了,畢竟人逢喜事嘛,王副隊一直嚷着要把白瑜婉介紹給我認識,他還擠眉弄眼的說那天他在白瑜婉面前說了我不少的好話,而王富貴也是心情大好,非要讓我認識他的小姨子,我只能笑着一一答應。
後來聽說那家人不服,警方他是不敢告的,就重新找醫生驗屍,可結果自然與警方查出來的一模一樣,所以也就是不了了之,沒有再鬧下去,默認接受了這個結果。
畢竟不論監控錄像還是屍檢結論都對王富貴有利,所以也沒有太大的輿論影響與媒體報道,漸漸的,這事就慢慢淡化,不過王富貴的酒樓是開不下去了,始終是死了個人在水箱裡,誰也沒那個胃口來這裡吃飯,聽說後來改裝成一家兒童服裝店,王富貴也離開了那條街,去做其他生意發財,與我再也沒有交集。
至於介紹他小姨妹給我認識的事,酒後的胡言亂語,但不得真,可能他早就給忘得一乾二淨。
以上的事情,是半年前我與王富貴的第一次接觸,可在今天,這個元宵節過後的第一個上班日子,他居然又找上我,害得我還以爲開年大吉,終於轉運,有人找我看病了呢。
“是你?王老闆!”從王富貴從外面露頭的瞬間,我就一眼認出了他,一來這個人給我留下的映象很深,十萬塊啊,二來他的名字很獨特,一看就是人傻錢多那一類的,我第一次聽到就記得清楚。
“是的,是的,難得您還記得。”王富貴點頭哈腰的走進辦公室,微笑着對我說。
“你找我,是看病?還是有其他事?”寒暄一陣,我進入正題問他,他肯定不是來介紹他小姨妹給我認識,看病幾乎不可能,那麼,他只能是又遇到了什麼麻煩,想要走我大伯的這條關係門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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