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了!”
“車掉湖裡了!”
“趕緊報警!”
葉冰凌這麼一叫,湖邊正在休閒着的人們都看到了這一幕,紛紛叫嚷着跑過來圍觀。有十個個人同時用手機報警,報110、119、120,亂七八糟的什麼都有。
但僅僅是圍觀和報警而已,沒有一個人跳下水去,試圖救助他們。
陳諾卻飛快地除去身上厚重的衣服,準備跳下水去,同時大叫道:“冰兒,我下水救人,你在岸上找人幫我一把!”
“別下水!”正慌慌張張地跑過來的葉冰凌忽然大叫一聲。
“爲什麼?”陳諾頓時愣了一下,手上卻一刻沒緩,轉眼間把外套和外褲、毛衣都脫了下來,身上只剩下一套長袖內衣。
“小夥子,你想下水去?”
“不能救他們,這事要交給警察和醫院去做。”
“兄弟,別下水,風險很大啊。要是救不活,你要吃官司的!”
“年輕人,救不得!你會後悔的!”
“學雷鋒,是發瘋!”
奇怪的是,一旁的人們見陳諾要下水救人,也像葉冰凌一樣,七嘴八舌地勸阻起他來,甚至還有個青年上前抓住陳諾的胳膊,認真地說道:“聽哥一句話,堅決只做圍觀羣衆,千萬別下水!如果你實在要做英雄,也要先簽了書面的救人合同,再去做英雄!”
“救人合同?人都要死了還籤什麼狗屁合同?放手!”陳諾眉頭一豎,把那青年一把推開,然後深吸了一口氣,縱身一躍,跳入了水中。
陳諾情急之下,手上多用了半分勁,那青年便被他推得在地上連滾了幾個跟頭,半晌才灰頭土臉地爬了起來,然後憤怒地罵道:“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王八蛋,活該你倒黴!”
“陳經理,小心啊……叔叔阿姨,大哥大姐,你們誰會水,快幫幫他呀……”岸上,葉冰凌焦急地大叫道,朝着四面的人羣團團作揖。
“幫不了,幫不了……”那些男男女女,都像躺瘟神一樣地躲着葉冰凌。
“我會水……不過,你是這些落水者的親屬嗎?這種事是要籤救人合同的!”一箇中年人嚴肅地說道,“你要保證不管出了什麼後果,都不能追究我的責任,還要給我酬金。”
“我可以出酬金,但我不是他們的親屬。這個後果……天哪,還有什麼後果比被淹死更可怕的?”葉冰凌臉上的表情就像要哭出來似的。
“那就愛莫能助了……”中年人聳了聳肩,遺憾地說道。
而在冰冷刺骨的湖水中,陳諾正一邊在有些渾濁的水中迅速下潛着,一邊在心中感嘆着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這些人爲什麼會來這樣勸阻自己,陳諾的心裡還是很清楚的。
在穿越之後,陳諾也看過不少新聞,和二十年前不同,現在的社會,人心更加淡漠了,人情往往薄如紙。在絕大多數時候,利益是維繫人與人之間唯一的紐帶。
當然,總有些熱心腸的人,喜歡幫助別人。但法院的判決讓助人爲樂也變得極有風險,近年來,在一些做好事反被人告的案例報道中,幾乎都是助人者輸了官司、賠了錢,令人十分心寒。
比如有一個青年扶一個拄着柺棍的老太太過馬路,結果一輛闖紅燈的車急速開了過來,青年把老太太推開,自己卻被車撞了,青年和老太太的腿都折了。最後青年卻賠了老太太的家屬近一百萬元,法院的判決理由是“被告在試圖幫助他人時,沒有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魯莽行事,使原告遭受了本不應該出現的巨大損失……”
這個判決引來了一片噓聲,之後在網絡媒體的熱炒之下,“學雷鋒,是發瘋”這句話響徹全國,扶老太太過馬路的人從此幾乎絕跡。
現在幾乎是全民網絡時代,而網絡時代的特徵是可以將海量信息快速呈現在你眼前,同時將一些敏感的事情炒作得人人皆知。所以像這類判決,在社會上的影響就非常大,也迅速地泯滅了衆人心中的一些良知、善良和正義感。這個社會的信用正越來越喪失,助人爲樂早已成了傻子的代名詞。
在現在,肯無償助人的是越來越少了,什麼扶老太太過馬路之類的事早已成爲禁區,更不用提去扶摔倒了的老太太——那種事在二十多年前就幾乎絕跡了,就因爲一些攙扶摔倒的老太太的案例,最後被判決沒有證據證明不是他撞倒的老太太,所以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最後判了一兩個人賠償,卻寒了十三億人的心。
一個廣爲流傳的笑話是,幾個富豪在一起比富,有的富豪說自己經常去豪賭,有的富豪說自己買了多少房產,而最後一個富豪則低調地說道:“我沒什麼錢,只是經常去攙扶那些摔倒了的老太太。”衆富豪都大驚失色,齊齊贊他纔是真正最有錢的人……
禍根,從二十多年前的一些荒唐判決就開始埋下,之後經過二十年的醞釀和發酵,已發展到人情薄如紙、世態極炎涼的地步。在很多時候,有些人雖然還想幫幫別人,但大多考慮到風險,都放棄了。
曾有一箇中年男人騎摩托時不慎摔傷,爬不起來,圍觀者有數十人,但無一敢去幫手。最後一個青年讓中年男人寫了張聲明書,聲明青年只是無關的過路者,自願救助他,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等等,青年才幫他打了個電話報警……這件事讓國人感到十分荒唐,但也啓發了國人,形成了“聲明熱”和“合同熱”,一些網民自行設計的助人合同廣爲流傳,被很多人在坤包裡或手機中儲存着,不管是救人還是被救,這合同和聲明書都成了保住真相或保住性命的東西。
雖然二十年後,某些學校還有三月學雷鋒的活動,但學生們都很牴觸了,認爲雷鋒是過時的老古董,在現代社會肯定不能生存,否則他會吃官司從青年吃到老年……在部分老師的固執要求下,一些學生無奈地去搞學雷鋒活動,但大多是掃掃街道、撿撿垃圾之類。實在要和人類打交道的話,學生們也留了個心眼,有的學生會事先準備好書面合同,比如在扶老人過馬路之前,先讓老人簽字,聲明風險自負,在過馬路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學生都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這樣一來,全國的老太爺、老太太們,就可以在每年的三月份,在看完長長的合同並簽字之後,享有一次被免費扶着過馬路的機會。
當然,那些不慎摔倒的老太太,就算雷鋒同學重生或者穿越過來,也是不敢攙扶的了。就算是急救車上的醫護人員,在下車實施救助之前,也往往要先錄像,以表明事故與醫院無關。所以在學校老師佈置學雷鋒任務時,也要把這類“危險任務”給聲明出來,要求學生不要輕易嘗試。
這樣荒唐的事,在華夏國屢見不鮮,已經讓人見怪不怪了。相反,那些仍然願意熱心助人的人,反而變成了衆人眼裡的怪胎。
比如陳諾在剛穿越過來時,就曾制服了一個搶劫犯,但當時圍觀的人那麼多,最終也只有陳諾一個人出手而已。那幫混混曾百般騷擾朝陽街的居民,天天晚上來按喇叭、砸玻璃,到處搗亂,那些小區的居民也沒有一個敢出頭的。後來方晴的超市被砸,方晴也差點被污辱,其實那一晚周圍沒睡的鄰居是很多的,也和方晴很熟,但仍然沒有一個人出頭,而是都緊閉門窗、縮在了家裡。若不是陳諾及時穿越過來,方晴就悲劇了。
正因爲這樣,深有感觸的陳諾纔會對李嘉清說那句“各人不掃門前雪,何況他人瓦上霜”,並因此而懷疑起李嘉清的動機,以及滄月軒所謂守護正義的可能性……
而就在此刻,他躍入水中救人的這一瞬間,衆人依然像看怪胎一樣地看着他,都斷定他絕不會有好結局——很難說,陳諾會不會因爲救人失敗而被告上法庭?
而救人的失敗,自然是可以預料到的——車子一旦落入水中,在湖底翻滾幾下,車門一旦被湖底的石塊之類碰撞擠壓,便會變形,加上湖底的淤泥堵塞,所以車門便是極難打開的……就算能打開車門,但這車裡有好幾個人,先救哪個人,後救哪個人,這是個很大的問題,能把三個人都救活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假如把母女都救了,結果當父親的被淹死了,這母女倆難說不會把陳諾告上法庭——這已經不是2009年了,現在這樣的事情實在是太平常了,正所謂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但陳諾根本沒想這麼多,只瞪大了眼,雙手向上一託,強大的力量便將湖水頂得向上一冒,身子在這股重壓之下,便迅速下潛了下去,並迅速找到了那輛車。
車窗因爲是冬天,所以大部分都關着,但也許是小女孩昏車的原因,兩扇窗子都仍然留了些縫隙。這點縫隙成了致命的根源,湖水瘋狂地涌了進去,傾刻間已將裡面的三個人都淹在了水裡,只露出顆頭在水面上。
做父母的急得手舞足蹈,那個小女孩更是急得張大了嘴,似乎在哭,卻接連嗆了兩大口水,劇烈地咳嗽起來。
危在旦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