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愧於心。其實父母一直以他們自己的方式來教育自己,只是,之前他沒有在意罷了。
凌一川這一下,有點嚴肅點點頭:“媽媽,我知道了。”
吃過了早餐,父子倆一起走出了家門,陽光灑落在他的身上,好像給他的整個人都鍍上一層金邊,連靈魂都跟着溫軟了不少。
在那天之後,凌一川果然如同他所說,在應該認真工作的時候,簡直豁出了命去。
他一進公司就全權接管了所有的事務,從清晨忙到凌晨,幾乎火力全開,眼睛都不眨一下。
公司的事務堆積如山,還有股東抗議,請求換掉他這個總裁——這一次鬧出這麼大的亂子,都是因爲凌一川的失誤。而出了亂子之後,他一個人躲在家裡消沉,把整個大公司的運轉不當一回事。無論怎麼樣都說不過去。
尤其,現在外面的傳聞實在太難聽了,說什麼的都有。還有人一直叫囂着,爲什麼不把凌一川關進監獄,他的罪名都足夠坐牢坐個好幾年了。股市上,淩氏財團也是一落千丈。於逸宸和他的幾個小夥伴,在最開始的時候拋售,短短數日就讓淩氏的股價跌破百分之二十的價格。後來凌慕楓出來力挽狂瀾,但因爲事件也持續發酵,淩氏的股價還是依然萎靡不振。
這個時候,凌一川果斷的站了出來,除了高調的處理了公司的事務之後,召開新聞發佈會,承認了自己給她的母親下了鎮靜劑,也承認了他給紀家的公司逼債,給產品下毒的罪行,輿論瞬間一片譁然。
可問題是,逼債的問題並不違法,最多隻是讓人吐槽而已。給產品下毒不假,可第二天就被處理了,連“犯罪未遂”都不算,這叫做“犯罪中止”,即使後來產品因爲員工的誤操作被暴露了出來,也沒有給社會造成一毛錢的損失,更沒有消費者買到用到,因此只需要交納罰款就行。至於給她母親下鎮靜劑,在醫學上治療植物人本來就是一個難題,雖然給她母親留下了後遺症,但也是因爲他找人去搶救了她的母親,並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嚴格意義上不算犯罪,最多是刑事自訴案件。只要當事人不出來狀告他,凌一川就不用坐牢。
他的反對者幾乎快要吐血,鬧了半天,凌一川一點事情沒有,最多罰點錢就夠了。
而且,凌一川還表示:“我知道我用錯了方法,可我是真的想成爲你的SUPER-MAN。我對我犯下的錯誤十分懺悔,也許今生今世也無法彌補你和你的家人的傷痛。所以,我把自己名下的全部現金都轉給了她。希望能讓你過的快樂些。”
有好事者還專門跑去查了,凌一川名下的全部現金——瞬間長大了嘴,三點五個億!還是華夏幣!要知道,幾年前某女星爲香港某富豪公子生下了三個兒子,纔給了三億,而且還是港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