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是會被發現的吧?
歐陽晨曦有些擔憂地想着,卻是沒有知會歐陽晨風,因爲,她也不知道該如何說呀!而且,很多時候,掩飾反而是事實了,吃承認事實了,所以還是就讓歐陽晨風如此下去吧,只要……只要不受傷就好了!
不過,歐陽晨曦想起司暮和她的兩次偶遇,以及對自己的照顧,便否認了歐陽晨風會被傷害的這個可能,畢竟,一個人如果是真的喜歡你,自然是會對你的家人好的,而司暮現在都對她好了,所以肯定是很喜歡歐陽晨風的了,她也就沒必要在這裡杞人憂天了啊!
如此想着,歐陽晨曦便不再思考歐陽晨風的事情,轉而去做自己的事情去了。而正在聊天的歐陽晨風,則是對這一切,毫無所知。
Emotion:“在麼?”
Emotion:“我剛從學校回來!”
空白:“嗯,我今天下午去學校。”
就在歐陽晨風以爲司暮不會那麼迅速地回覆時,卻是在下一秒就得到了回覆,只是……這回答讓她有些驚訝啊!
Emotion:“誒?你怎麼這麼早開學了?”她可是還記得司暮上學期比她開學晚來着。
空白:“昨天就開學了,今天不過是開始上課了。”
Emotion:“啊?”
Emotion:“這麼可憐?”
空白:“我不可憐!”
Emotion:“好吧,你不可憐!”
司暮作爲一個霸道又有些成熟的男生,自然是不希望自己的女朋友說自己可憐了,更何況,他本來就不可憐啊!作爲一個初三的學生,補課什麼的簡直是太正常不過了。
更何況,就算去學校了,他還是可以和歐陽晨風聊天的呀!
如此想法,歐陽晨風自然是不明白了,不過她的那句可憐,也不過是表達一下自己的同情罷了,只要膈應到司暮就好,不然,難以解她每次都被欺負的氣啊!
不過,她的那句你不可憐還真的是敷衍的可以!
司暮滿頭黑線地看着那兩句話,心情着實是好不到哪裡去。本還想着在補課前,在歐陽晨風這裡獲得一點安慰的,結果這丫頭倒好,直接給他來了個幸災樂禍!還真是……無奈啊!
司暮對於歐陽晨風的這些心理自然是清楚地很啦,不過,誰叫他喜歡上了歐陽晨風呢?誰叫他就是喜歡這樣古靈精怪的歐陽晨風呢?所以總而言之,這都是他應該受的,也沒什麼好抱怨的,不顧他也沒什麼好抱怨的。
要知道,當初歐陽晨風在班裡的受歡迎程度絕對是媲美許諾的。
當初在班上,最受歡迎的男生便是許諾,至於原因嘛?呵!司暮不屑地笑了笑,對於那些女生的想法十分不解,也不明白許諾的沉默寡言有什麼好的,不過作爲兄弟,只要不搶自己的女朋友,都還是兄弟,所以他無比滿意的便是,許諾沒有搶走歐陽晨風。
至於最受歡迎的女生?那絕對是歐陽晨風無疑了!歐陽晨風不知道,可是司暮卻是清楚得很。班上那一羣男生簡直就是豺狼虎豹,對於歐陽晨風這種單純可愛,又皮膚白皙的女孩最是喜歡了,還記得當時有個男生抱了歐陽晨風,他當時就在歐陽晨風發完脾氣後,打了那個男生來着。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想起自己以前做過的那些衝動的事情,司暮暗暗下定決心,以後絕對不能衝動,尤其是在面對歐陽晨風的事情上,一定得無比耐心才行,畢竟,當年許諾便是憑着耐心追到了夏雨悠的,而他也多多少少琢磨透了歐陽晨風的性子,
知道她吃軟不吃硬,所以他自然不會在已經成功了一半的時候,選擇和自己過不去了呀!
不過他的這個辦法還真的是選對了,至少已經明白自己心意的歐陽晨風,就很吃這一套。
所以女生並不是很難追,而是你追的方式不對!只要你多一點耐心,多一點情意,多一點忍讓,她自然會忍不下心地接受你了,當然,這也是要因人而異的啦!
正是因爲歐陽晨風當年的受歡迎程度讓司暮無比眼紅,是嫉妒得眼紅,所以他纔會如此辛苦地,小心翼翼地去讓歐陽晨風沉溺在他製造的柔情密網中,讓她無路可走,卻也讓其他人,不能再靠近她!
可以說,司暮在骨子裡,還是很驕傲,也很霸道的,只是如今,他把這份霸道深深掩藏在骨子裡,不讓歐陽晨風看到,卻是讓歐陽晨風自覺地選擇靠近他,遠離其他男生。
這……應該也算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捱了吧!
愛情這東西,便是如此,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沒有什麼絕對的對與錯可言,也沒有什麼誰是誰非,一切不過都是你喜歡我,我若也喜歡你,那麼皆大歡喜,亦或是你喜歡我,我恰好有那麼點點喜歡你,那麼我們可以試試,或許緣分就是那麼的奇妙,讓兩人在了一起。
而最糟糕的,莫過於,我喜歡你,你卻不喜歡我,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便做普通的朋友,不談喜歡,不談深情,只談,朋友間的趣事,如此,便是最好的結果了不是嗎?
而此時,歐陽晨風正苦惱於要補課的事情中,她是真的不想上課啊!啊啊!
吃完晚飯,歐陽晨風背上書包,坐上了會學校的車子,滿臉的都是不願意。她,是真的想司暮了!
卻也是真的很想很想中考了!
不知道是爲何,她有着一股強烈的厭學情緒,或許是因爲上課的內容但是以前學過的,又都是她知道的吧?她竟是無比煩悶,不想要聽課,只想要回家,或是拿着手機跟司暮聊天!
這……真的是太糟糕了!
上完晚自習,回到寢室,歐陽晨風無精打采地刷牙洗臉,卻是引得室友頻頻側目,最後,魏雪還是忍不住問道,“你怎麼了?”
“啊?”歐陽晨風嘴裡還放着牙刷,白色的泡沫溢出脣角,配上她茫然不知所措的眼神,格外可愛,讓人不禁想到一個詞——呆萌!
“我沒怎麼啊!”歐陽晨風轉頭繼續刷牙,盯着鏡子裡的自己,卻是發現自己雙目無光,陰氣沉沉的,的確看着夠嚇人的,不過……whocares呢?
刷完牙,洗完臉,歐陽晨風面無表情地繞過魏雪,走到自己的牀邊,坐了下來。
因爲她們是每個學期換一次上下鋪,所以她這個學期睡的是下鋪,倒是挺方便的,就是衛生可能就成了一個新的問題了。
因爲,她們寢室,沒有桌子,也沒有椅子凳子,所以上鋪的人平時都是會坐在下鋪的人的牀上的,而這樣的結果便是——她每次都要整理牀鋪!
對於一個有強迫症,又有潔癖的人來說,這簡直就是最不能忍的一件事情啊!摔!
歐陽晨風無比鬱悶地整理好自己的牀鋪,卻是一聲不吭,導致睡她隔壁的雷婕都有些好奇了。
“喂!歐陽晨風!”雷婕一如既往的大嗓門,吼了一聲歐陽晨風的名字,卻是讓對方有種她的名字已經被整棟樓的人都知道了的感覺。
真是……無比微妙啊!
歐陽晨風滿臉黑線地轉頭去看雷婕,問道,“怎麼了?”
“你今天怎麼了啊?情緒這麼低落?”雷婕
睜大眼睛盯着歐陽晨風,十分好奇。
“哦!就是覺得時間過得太慢了,還要那麼久才中考!”歐陽晨風頗爲感慨地說道,心裡也很不是滋味。
“你那麼想早點考試?”
“嗯啊!都是學過的了,複習多沒意思啊!”歐陽晨風坐到牀上,聲音低沉,像是在回答雷婕的問題,卻又像是在安慰自己,勸說自己一般。
歐陽晨風因爲感情而有些沉迷,不想讀書的心思終是暴露出來,接下來,她該如何處理呢?司暮又會如何做?兩人以後又會如何?
2015年7月21日,天氣晴朗,偶有微風,倒是一個適合約會的日子。
林氏集團28樓的總裁辦公室裡,白色的主格調,棕色的桌椅,就連窗簾也是棕色的,想來等窗簾拉上的時候,一絲陽光也難以瀉進屋內。冷硬的風格,是這個辦公室給人的第一感覺,一盆綠色的仙人掌正在窗戶下的陽臺上沐浴着陽光,倒是爲這冷硬,添加了些許生機。
林黎戴着一款老式的黑框後鏡片眼鏡,柔滑的黑亮長髮一絲不苟地梳到腦後,用一個黑色的髮帶紮成一個低馬尾,沒有一絲碎髮遺落。
臉上不施粉黛,皮膚光滑白皙,嘴脣粉紅柔嫩,卻是繃直了嘴角,沒有任何表情。一身黑色西服,沒有一絲褶皺,黑色發亮的皮鞋,圓潤的邊緣,顯得她整個人都是古板的氣質。
林黎規規矩矩地坐在軟椅上,頭微垂,眼眸隱藏在厚重的眼鏡片後,看不出神色。辦公桌上是一部銀灰色的老式直板手機,超大的屏幕,下面是一片密密麻麻的按鍵。此時屏幕上正顯示着一條“您有一條新的信息”。
林黎沉思良久,終是擡手拿過手機,手指快速地在鍵盤上按壓,貌似是打開了什麼程序,需要解鎖,直到她按完最後一個鍵,手機屏幕上的圖案纔有了變化。
唐森:“林黎,對不起哦,我臨時要去開會,不能和你共進晚餐了。”
林黎看着手機上的信息,沉默良久,才手指微動地輸送回復——沒事。
按下確認鍵,信息發送出去,林黎把手機放在原處,繼續處理桌上的文件,一時間,偌大的辦公室裡只有筆尖落在紙上的“沙沙”聲。
林黎,現年28歲,林氏集團的執行總裁,哈佛畢業,因爲不懂談情說愛,直到28歲生日,仍是一個單身女人,常年在外旅遊的父母今年出現,卻是爲了她的終身大事,而她,也終於在兩個月前,成功和一個談吐幽默風趣又不是禮貌的唐氏二公子——唐森牽手,成了男女朋友。
只是這兩個月來,兩人見面的次數寥寥無幾,大多數都是夜晚共進晚餐,然後短信聯繫。林黎不是不在乎,只是她不知道該如何和唐森相處,她以爲,這就是男女朋友的相處方式,互不影響工作,又能相談甚歡。
“叩叩叩”
“進來。”清冷的聲音溢出脣角,林黎頭也不擡地喚道。
門開,一個同樣戴着眼鏡,卻是穿着襯衫包臀裙的女人,踩着一雙八釐米的高跟鞋走到辦公桌前,“總裁,這是您要的資料。”
女人把手中的文件夾放在桌上,正面向上,只要林黎一伸手,就能打開,看到裡面的內容。
“嗯。”林黎看了一眼放在前方的文件夾,輕輕應道。
“總裁,我先出去了。”女人古板地說完,就離開了房間,順帶着關了門。
林黎一直改着文件,時不時地打個電話,讓之前的女人——依依進來,交代一些事情下去。直到晚上九點,她才完成所有的事情,拿上公文包,關燈,走出大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