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時間AM08:27
【問罪論戰·D組個人戰首輪】比賽專用地圖,鏡像空間S7323-5611
“終於……”
夜幕之下,身着一襲簡約修身的黑色皮甲,頸側那條紅色長巾宛若披風般在身後獵獵飛舞,及腰黑髮束成清清爽爽的高馬尾,面容姣好、莫得感情、莫得錢的女刺客深吸了一口氣,擡頭望向半空中以月亮爲首那幾個散發着柔和光芒的天體,用力攥緊了拳頭,活脫脫跟個剛變異兩天半的新鮮喪屍似的瞪着倆大眼珠子乾嚎道:“終於能名正言順地跟丫狗日的拼了!!!”
各位瞧瞧,人剛入坑無罪之界時挺好一小姑娘,除了有點貪財之外幾乎沒啥缺點的全能美少女,曾經在某場大瘟疫中立下汗馬功勞的無名英雄,如今竟然變成了這般模樣,可見如今這世道有多麼的過分!多麼的高壓!
有一說一,對於羽鶯這種雖然在玩家中還算拿得出手,但放在大環境下並不算強,在自由之都這種魔窟更是有些雜魚的人來說,所以雖然是個掛牌營業的殺手,還在某人的介紹下加入了某個知名殺手組織,但有能力接觸的委託其實很少,有時候好不容易碰到個任務,結果還會因爲各種意外和幺蛾子生出一系列麻煩,開銷還大的嚇人,一言蔽之的話就是——挺苦辶的。
而作爲羽鶯日常生活中的掩護,雲遊者旅舍自由之都無夜區分舍絕對不算是一個愜意的職場,儘管在遊戲中不需要休息的羽鶯要比每天都被壓榨到半死的克羅強,但作爲無夜區分舍的頭牌‘小櫻醬’,每天要應付的客人和被指名(點單、上菜)的次數幾乎是未鴦、流沐兩人的總和,雖然小費確實拿到手軟,卻讓她感到身心俱疲。
綜上所述,羽鶯入坑無罪之界以來幾乎有將近十分之一的壓力來源於其‘刺客’與‘服務生’這兩份工作,另外還有十分之一是因爲刺客這個高成本職業衍生而出的‘窮’,至於剩下的百分之八十……
則是來自於一個名叫‘檀莫’的男人。
從最初兩個賊把手伸到一個口袋裡的‘技師事件’,再到最近前往陰影沼澤結果雙雙(?)被困在霧中的迷途事件,當然還少不了之前那次把刺客少女硬生生是嚇出了個狂戰士職業的‘血怨盈窗’事件,仔細想想的話,羽鶯與那個名叫檀莫的男人交集不可謂不少,甚至可以說是伴隨了她在自由之都定居後的絕大部分時間。
不吹不黑的說,在這段時間裡,墨檀一直都很關照這位性格與人設頗具反差感的姑娘。
只不過,在通常情況下,被墨檀所關照的人基本不外乎三種——
首先,是雙葉這種能穩定與其拆招,雙方在各方面素質都差距不大,關係亦敵亦友的存在,這一類型的人多半不會被‘檀莫’拖入節奏,卻也沒辦法完全維持自己的節奏,屬於雖然合作兩利,大部分時間卻都用來互相傷害的情況,總結一下就是雙方都【痛並快樂着】。
其次,就是無論利用價值還是能力實屬優秀乃至頂尖,以至於就算是墨檀都會給予相當程度禮遇與關照的存在,這方面的代表人物爲沐雪劍,大家也看得出來,墨檀確實有在想盡辦法滿足那位黑桃A姑娘的一切愛好,哪怕只是小小的細節,都會讓後者擁有極佳的遊戲體驗,而除了沐雪劍之外,福斯特、霍亂這種水準的人才也算,前者幾乎有着丑角牌除了王牌外的最高權限,可以無條件調動超過九成的資源,而後者雖然看似好像在被墨檀一直PUA,但其實光是他這段時間分到的金幣,變現之後都已經讓這位中二屬性嚴重的理科死宅把櫃裡所有手辦都變成正版,且在某個中二俱樂部開通一張永久VVVVVIP會員了。
如果不出意外的話,用墨檀告訴霍亂的原話,但凡汽水進入發售階段,那麼最多半年時間,其收益就足以讓霍亂在其老家全款買下一套房了。
總結一下就是,沐雪劍、霍亂這種人才,被‘檀莫’關照的結果普遍是【單純的快樂】,只需要做自己擅長且力所能及的事就好,其他一切都不需要管。
至於最後一種……
那就是羽鶯這樣,雖然還算有能力但對墨檀用處並不是特別大,雖然還算有實力但完全不是墨檀對手,雖然始終都在警惕但總是會被強行掌控節奏,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當事人還成爲了墨檀喜歡‘關照’的對象,那基本上就是——【痛苦且痛苦】了。
當然,雖然比不上之前的‘痛並快樂’、‘單純快樂’,但在墨檀這裡受罪的同時,羽鶯其實也一直都有得到回報,而且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其回報都要高過她的付出。
在……拋開精神損失的情況下。
是的,我們必須承認,儘管相處的時間並不算很長,但墨檀依然以‘檀莫’之名爲羽鶯帶來了大量非常、非常、非常負面的情緒,以至於在某段時間中,這姑娘哪怕是在遊戲外都有些歇斯底里,而她後來雖然憑藉自己完全的意志成功克服了心理陰影,但在跟某人有關的事情上卻依然會間歇性爆發。
事實上,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羽鶯都對墨檀保持着絕對的信任,哪怕是這段時間被困在霧裡的日子,她也在墨檀‘必定能救你出去’的承諾下幾乎沒有太過慌張。
但這並不妨礙她對那個人恨之入骨,每分每秒都想弄死他!
而今天,在機緣巧合之下,羽鶯意識到自己終於可以放手復仇了!
【問罪論戰】第二天的首輪,兩人竟然奇蹟般地被分到了一起,進行只能有一人能繼續走下去的死戰!
說真的,雖然並沒有穩贏的把握,甚至有十足把握認爲對方一定會用各種下三濫的手段給自己添堵,但羽鶯卻還是非常感謝系統能讓自己在這裡跟墨檀碰上的。
這樣能毫無顧忌跟那個混蛋放手一搏的機會,不會再有第二次了!
儘管並不知道對方的底細,但羽鶯的直覺卻告訴她,檀莫雖然絕對不弱,但如果只是硬實力的話,自己卻未必處於絕對劣勢,甚至可能還要稍微強那麼一點點!
“我知道你是個人渣下三濫……”
擡手鬆了鬆自己頸前那時髦值爆表的長巾,羽鶯深吸了一口氣,咬牙切齒地喃喃道道:“但老孃姑且也跟你一起受了那麼多罪,就算不能第一時間跟上你的思路,也絕不會被你甩開太遠,你等着,我今天必須跟你拼了!”
說罷,少女深吸了一口氣,飛快地原地進行了一番變裝後便悄無聲息地離開了腳下這座鐘樓,如貓般靈巧地落地後轉眼間便融入了城中那熙熙攘攘的人羣。
因爲偶爾也能接到跟主職工作有關的委託,再加上本就是個喜歡捯飭自己的女孩子,羽鶯在僞裝方面的水平還是很高的,比如現在,她就搖身一變,化作一個臉上綴着些許粉刺,相貌還算清秀但絕不至於引起渣男注意,有着小羊羔般凌亂蓬蓬頭的少女,再配上一套自聖歷3700年後就代表着‘學者’的鉛灰色長袍,基本已經徹底完成視覺層面的改頭換面了。
而在接下來的二十分鐘裡,羽鶯只是分別去附近最熱鬧的一家酒館以及三條街外的雲遊者旅舍中點了些喝的,便掌握到了相當程度的情報。
簡單提煉一下的話就是——
這裡是聖歷7323年的西南大陸,而羽鶯所在的地方則是格里芬王朝北部某座城,因爲屬於某個老牌貴族家族的核心勢力區,所以哪怕是在當下這個相對動盪的時局中,這座城市依然保持着相當程度的安定與富庶,並未受到戰火的侵擾。
至於北邊到底是誰和誰在打仗,罩着這座城市的家族叫啥,所謂動盪的時局究竟有多動盪,這些都不是羽鶯關心的內容。 或許‘檀莫’會對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感興趣,但現在的羽鶯並沒有這份餘力去關係那些‘雜事’,對她來說,此時此刻任何對幹掉檀莫這件偉業沒有直接幫助的行爲都是浪費時間,而在那個人面前浪費時間,絕對無異於自尋死路。
已經與對方合作過很多次的羽鶯非常清楚,在這種情況下,原本還算均衡的勝利天平會伴隨着時間推移而快速向對方傾斜,自己耽誤的每一秒鐘,都有可能爲後續的失敗埋下伏筆。
所以在離開了雲遊者旅舍後,羽鶯便立刻毫不猶豫地趕往位於這座城市南邊的淡水湖,因爲她已經通過只存在於記錄中的‘第七版識別口令’從旅舍老闆手中套出了情報,知道一位名叫查爾斯·穆勒與其家眷會在那座淡水湖畔玩到天黑,而結合她進入比賽後所得到的任務,那位名叫查爾斯的人多半就是‘檀莫’無疑,而羽鶯自己的身份,則是某個勢力派到這邊的死士。
有一說一,這種劇本在這兩天裡出現的頻率相當高,倒不是系統沒創意,只是強制雙方必須分個你死我活的局面畢竟有限,而這種‘一攻一守’的刺殺行動則是其中最適合用來做比賽地圖的背景。
畢竟這些鏡像空間都來源於‘史實’而非‘史詩’,所以在不能胡編亂造隨便生成背景的情況下,相關背景的數量自然水漲船高。
順便一提,在個人賽已經進行到第二天的現在,鑑於玩家之間的實力差距逐漸縮小,競技場、鬥獸場類的背景出現頻率也在變多。
總而言之,這場比賽其實挺‘俗’的,背景雖然很符合個人賽的特色,但卻幾乎沒有任何新意可言。
但這對羽鶯來說,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好消息。
原因無它,相對俗氣的發展會盡可能地約束想象力,並正比例地減少意外與變數,而在羽鶯看來,無論是‘想象力’、‘意外’還是‘變數’,它們都是檀莫的朋友,而不是自己的。
所以在進入比賽十分鐘左右,剛在酒館裡拿到基礎情報的時候,羽鶯就已經確定了自己這場比賽的方針,那就是——以最快速度完成遭遇前的流程,越早跟墨檀拼刺刀越好。
還是那句話,準備時間越充裕的‘檀莫’越可怕,所以比誰都清楚這一點的羽鶯完全沒有任何‘動腦筋’的意思,收集完情報之後直接就莽過去了。
她自認爲已經做到了自己能做到的最好,至於墨檀在這二十分鐘裡究竟做了些什麼,羽鶯完全沒打算去琢磨。
然而就算如此,當她抵達了那片淡水湖後,依然被眼前的景象嚇了一大跳。
“喲,你來啦?”
背對着她釣魚的墨檀坐在一個馬紮上,頭也不回地擡手打了個招呼,而在他身邊,則七橫八豎地躺着至少二十個人,除了一個美麗的兔族半獸人女性以及兩個最多七八歲大的女孩外,其他人都是武裝到了牙齒的衛士,光看身上那套裝備都覺得不好惹的那種。
“你又在搞什麼幺蛾子?”
羽鶯警惕地眯起雙眼,左手拔出斜插在大腿外側皮鞘中的匕首【嗔】,右手抽出她過去從未在墨檀面前用過的短劍【怨殺】,冷冷地問道:“這是什麼情況?”
“情況就是……”
墨檀猛地一提魚竿,將大坨目測得有兩斤打底的水草甩在地上,笑盈盈地轉身對雙眸逐漸充血,儼然已經要被動進入狂暴狀態的羽鶯樂道:“我想稍微放點水又不知道該放多少,所以最後決定讓這些人稍微睡一會兒,跟你來一場激情澎湃的單挑。”
“激情澎湃的單挑?”
“是啊,畢竟就算我心裡再怎麼過意不去,也不能讓你贏得太輕鬆啊。”
“你這傢伙,到底想幹什麼!”
“很簡單,我只是想給你個機會,順便在自己找個理由。”
“什麼機會?”
“贏的機會。”
“什麼理由?”
“輸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