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布利多罕見地無法平靜自己的心情, Lord Voldemort是怎樣的人他再清楚不過了,自私、冷酷、貪婪、偏執!雖然驚訝,但他還是比較鎮定的。“你要我幫你救一個食死徒?你應該清楚我們的立場。”他不知道我要救的是誰, 但以他看來一定是個食死徒。“我現在並非以黑魔王的身份請求你, 所要救的也不是食死徒。”我盯着鄧布利多銳利的藍色眼睛:“如果你給我, 除了這條命不能給你, 什麼條件都可以。”鄧布利多微微睜大了眼睛, 到底是誰我即使是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也要救?
“你這話當真。”即便不能讓我死,這個條件也是能好好利用的。“當真。”我的語氣沒有一絲猶豫虛假。“那好,我要你答應從此以後不踏入魔法界一步!” Lord Voldemort想做魔法界的君主, 讓他永遠離開魔法界,和奪取他的性命差不多。然而我卻是鬆了一口氣, 只是這樣的條件實在是容易的很, “可以。”“我需要一個牢不可破的誓言。”鄧布利多撫摸着老魔杖, 審視的目光像把刀子。“以防萬一是嗎?可以。”我站起來,從靴子裡抽出魔杖, 鄧布利多因我的動作眼皮跳了下。在締結約定之前,我提出了要求,“我要龐弗雷夫人做見證人,在場的人中我只信任她。”這下輪到波比要暈倒了,但她在鄧布利多的首肯下走出來。
兩根魔杖對接, 鄧布利多道:“你是否願意在救完人之後到麻瓜界做一個麻瓜?”這個條件設得好, 不僅將我□□在麻瓜的地盤上, 並且還限制了我使用魔法。“我願意。”一道燒紅的鐵絲般的光纏上我蒼白的手腕。然後輪到我了:“你是否願意給予我鳳凰眼淚?在我違約之前, 不得打擾我的生活, 也不能以任何方式讓他人傷害我的人?”“我願意。”一道光纏上鄧布利多的手腕。我的後一條要求範圍很廣,因爲他不知道有哪些人是我的人。現在有兩個黑魔王, 食死徒已經分爲兩撥了。
如果主子不在,下面的人就不會承認自己的身份。也就是說,爲了遵守牢不可破的誓言,他一個人也不能動——除非他調查出哪些人效忠冠冕,哪些人效忠我。這表面上是他吃虧,但實際上,沒有了領導者,那些部下就不足爲患,只會小心地龜縮起來,他們大可以繼續做他們的貴商人或是其他什麼的。當初Lord Voldemort第一次被打敗的時候,除了狂熱派,其餘的食死徒全部捨棄了這個主人。正是考慮到這一點,鄧布利多答應了我的條件。但他不知道的是,爲了防止相類似的事件發生,CADL從創立開始就與食死徒有着本質上的區別。
福克斯流下了眼淚,我將其收集在玻璃瓶裡。顧不上告辭就用校長室的壁爐去了翻倒巷,再瞬身去馬爾福莊園——因爲盧修斯的原因,馬爾福莊園的飛路網被強行關閉了。而我如此麻煩,也是不想讓他們看見我結印的過程。
鳳凰眼淚喂下去,盧修斯灰青的臉色立刻好轉。他的眼皮動了動,隨即睜開來。納西莎哭着抱住他,瘦弱的肩膀顫抖着,盧修斯輕拍她的背,一邊向我感激地笑。好不容易等大家情緒平靜下來,納西莎吩咐家養小精靈煮一些粥來,並邀請我留下來共進晚餐。“多謝美意,不過我想我要走了,不然夜裡的倫敦會很冷。”“倫敦?你要去倫敦?”盧修斯很驚訝我會有這種想法,在納西莎的幫助下坐起來。他只在接送德拉科時纔會去倫敦,而且還是用幻影移形直接到國王十字車站的站臺。
“嘛,和老蜜蜂的約定。”我無所謂地聳了聳肩,語氣很是隨便,好像是在說今天晚餐吃魚子醬還是牛排。“去麻瓜界當個麻瓜。”“什麼?”另兩個人同時叫起來,渾然沒了早日的優雅。盧修斯一激動,猛烈地咳嗽起來,臉色都泛紅了,納西莎馬上給他拍背。“別這麼大驚小怪的,馬爾福家主。”我提醒他要注意形象。“你大可不必遵守約定。”盧修斯道:“現在我這兒住一段時間,造成你真去麻瓜界的假象……”“不行,我立了牢不可破的誓言。”我擡了擡手,表示痕跡在上面。
盧修斯大驚,牢不可破的誓言等於在頭上懸一把利劍,若要評一個第四大不可饒恕咒的話,非牢不可破的誓言莫屬。“你怎麼這麼衝動?”“只有這樣他纔給鳳凰眼淚,不過我也要求他不能傷害‘我的人’。”盧修斯馬上聽明白了其中的深意,但對我的行爲還是感到不滿。斯萊特林講究利益,雖有情誼,但也只對少數人。而我卻爲他立牢不可破的誓言,怎叫他不感動?“My lord……”“好了好了,反正我在魔法界也呆膩了。我不會回魔法界,你也就在這裡好好地當你的馬爾福。如此甚好。”他嘆了口氣,沒有再說什麼。
我連夜來到倫敦,即使是深夜,這兒依然繁華,燈火通明。我站在街頭,身無分文。我當然可以去我的產業落腳,但我此時卻不想去任何一家SERPENS旗下的酒店。無法回孤兒院,讓我有一種無所適從的感覺。夜間的風有些許涼意,我撫了撫手臂,有些後悔沒帶些錢再走。從鬧市區走出來,人漸漸變少了,我感到肚子很餓。我四處亂走,慢慢走進了一條我沒有去過的街,人很少,我在路邊坐下,仰望着頭頂上一條看不見星星的天空。
背後的門被打開,成熟的男聲從上方傳來,“那個……你在這裡做什麼?”我擡起頭,金色碎髮的男人俯視着我,一時間四目相對。“你這個樣子像是離家出走呢。”他彎起眼睛,扶了下眼鏡。“離家出走什麼的……說是掃地出門倒是更爲準確,我無家可歸了啊。”我站起來,語氣有些不正經,好像流落街頭的不是自己一般。“啊呀~”他笑道:“那麼要不要留下來呢?我這裡還是有空房間的。”
就像一條小鬼一樣被撿回去,自己都感覺很奇怪,但是我仍然留下了。撿我回去的的眼鏡男叫作Ken·Vernvernon,是這家酒吧——KMISS的老闆。此時還未到營業的時候,酒吧裡只有不少工作人員,但是從他們的裝着上看一點也不像是正常的服務員——那家酒吧的服務員穿着西裝但是渾身透着一股風流味,或是套着衛衣像是不良少年似的?“哇嘞嘞,Ken哥又撿人回來了!”一個穿着衛衣,即使在室內也不摘掉兜帽的少年咋咋呼呼地叫起來,隨即被Ken一拳砸在頭上——所以說身高優勢什麼的實在是太作弊了。“貌似你也是我撿回來的吧?Denny。”
翹着二郎腿坐在沙發上的西裝男子歪了歪頭,金色的頭髮在昏暗的燈光下有着一直暖昧的感覺,“看起來年紀不大啊,Ken,你想要逼良爲娼?”逼……逼良爲娼?我的嘴角抽搐着,我聽到了什麼?Ken惱火地大叫:“把你腦子裡不健康的思想清除掉!”然後指着他對我道:“這個不良大叔是Colin,你以後少和他接觸,他會帶壞你的。”“誰是不良大叔啊!我才23歲!”Colin炸毛地大叫,但是被Ken無視了。我的表情很尷尬:“我似乎進錯了地方……”Ken一拍我的背:“沒有的事,這裡只是酒吧而已。”
信的話我的腦子就有問題!正常的酒吧到三更半夜的纔開門?Ken突然想起來什麼:“對了,說了這麼久,忘了問你名字了,你叫什麼?”“旗木卡卡西,叫我卡卡西好了。”“咦,日本名?”他有些驚訝,我彎着眼睛:“因爲我是混血嘛。”“那麼你會些什麼呢?什麼都不會的話只能當服務生了。”我看了看酒吧裡面的陳設,發現有一個小舞臺,“嗯,我當歌手好了。”Ken同意了,然後拍拍手將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起來,然後一一的打發他們去各自的崗位準備開門營業。
“把你的棒球棍收起來,Denny!還有你,把桌子收拾了,像什麼樣子!David,我讓你買的酒呢?”Ken叉着腰站在酒吧的中間,渾身散發着一股領導者的氣勢,一羣桀驁不馴的人被他指揮的團團轉,一個個乖順的像是小綿羊。真是有意思啊,這羣人!我眯着眼睛笑,不可能只是開酒吧的人,絕對。Ken的手指轉了一圈最後指到我身上:“還有你啊,新人,快去換衣服……Colin,把你的衣服借他一件!馬上就會有客人來了呀,動作都麻利點!”每個人的動作都頓了一下,緊接着變得更加快了,簡直像是動畫片裡的一樣幾乎飛了起來。
Ken見狀一邊挽着袖子一邊向吧檯走去:“真是一羣讓人不省心的混小子,一開始就這麼努力地幹活不就行了嗎?”這個人不好惹……不,應該說是可怕纔對……我決定老老實實地按照Ken的話去做,不然有種會被狠狠修理的不好預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