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路可是邗州城有名的商業街,大庭廣衆之下發生‘疑似’砸店事件,在臨近過年的這時候可就是大事了。
因此邗州第一律師事務所的鄭達維還沒有到,甘泉路派出所的就又過來了七八個片警,一位劉姓的局領導也正好在甘泉路派出所視察,於是也跟着甘泉路所的馬所長一起趕了過來。
馬所長到了之後,一看成衣店裡的滿地狼藉,當即就黑了臉。
距過年可沒幾天了,片區內出了這樣事情還是非常麻煩的,而且正好局裡的領導也過來視察,那還有什麼話好說,一邊是店主跟店主的老婆、她老婆的兩個朋友,以及店主的三個小舅子,另外一邊除了事主馬豔紅跟護着她的那學生樣的付正義,可就只剩下惡名昭著的張文武跟他的一幫子手下了,於是三批人便是三種待遇,一起都給帶到了派出所。
護着渾身還在哆嗦的馬豔紅的付正義,一路上倒是發現甘泉路派出所的馬所長跟成衣店老闆家有些熟,只不過那局領導在一邊跟着,所以馬所長也不搭理店主跟他老婆,只是進了派出所便示意下面的片警,帶着店主的一幫人上了二樓去錄口供,而張文武這幫子則被喝令靠牆角蹲成一排,等着一個個被詢問。
轉過臉的馬所長見付正義還站在馬豔紅的身邊,神情間毫無懼色不由得一愣,開口問道。“你誰啊?跟這兩邊都什麼關係?”
“我是師院附中高三三班的付正義,馬豔紅是我們學校初三九班的,我……”
一聽這話的馬所長揮了揮手很不耐煩。“行了行了!等一會問口供的時候再詳細說!”
被對方那態度給氣着了的付正義,當即便揚聲道。“我在等律師來呢,馬豔紅可是遭受了侮辱,我還要諮詢律師‘侮辱婦女罪’可以判幾年呢!”
站在不遠處的劉姓局領導聽見了,笑着就走了過來。“呦?你這學生娃還知道律師?不簡單吶……”
說完之後的劉姓局領導,可就轉過臉來衝着馬所長道。“現在可是法治社會了,基層民警也是需要嚴格執法的,小馬你的態度是需要注意的!”
雖說是玩笑般的口吻,可馬所長心中卻是一凜,這位局領導來邗州任職可不久,而且這一次還是微服私訪的性質,剛纔自己淨考慮年節前出事的麻煩,可真沒注意到辦案的程序和自己態度,於是趕緊虛心接受批評,喊來個女警帶着馬豔紅先去錄口供,這才轉過臉來問付正義,你是等着律師過來再說,還是先去裡面錄了口供?
橫豎這口供是必須錄的,來了這裡可也沒什麼好說的,跟片警去了錄口供的付正義,不等錄完就看到衝進派出所的鄭達維了。
接到付正義電話就趕過來的邗州第一律師事務所鄭達維,先去了那成衣店發現店已經被封了,問了隔壁店裡的人才趕到這裡,結果他沒想到分局的劉局也在這裡,因爲以前打過交道所以衝着付正義揚了揚手,就被劉局拽到了一邊。“老鄭啊,你跟這學生娃是什麼個關係?”
“向劉局彙報,雨瑤公司的付正義、張文武可是我事務所的長期客戶,不知道他們是犯了什麼事?”
雖說是從外地調過來的,但張文武可是屬於公安局裡掛了號的大混混,所以劉局當即就笑了。“呦呵,你們這還是屬於長包的關係啊?怎麼着?張文武這小子轉作正行了?”
“是啊,張文武在美食街開了個店,在郵電局也租賃了櫃檯,這幾個月下來他可沒犯過事……”
“砸人家店不算犯事?要放在以前可是屬於‘打砸搶’份子,抓住了要敲腦殼的!”
劉局的一番話是板着臉在說,可知道劉局私下裡愛開玩笑的鄭達維便笑着調侃道,這都什麼年代了,打砸搶可是分別屬於三種形式,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在定罪上差別可很大,不能一概而論的!
微服私訪碰上了案子,沒想到這案子還有些有趣的劉局上了心,於是當事主馬豔紅的口供被送過來後,看完的劉局那臉色可就難看了。
不分青紅皁白在店鋪試衣間裡扒一女店員的衣服,還叫囂着要將人扒光推到街上去示衆,要是真的發生了那影響極其惡劣,性質也就相當嚴重了。
臨近年關,在人流如織的甘泉路商業街上發生這樣的案件,甘泉路派出所的責任也就很大了,因此劉局將馬所長叫過來說,既然事情還沒有鬧大,那就抓緊時間從快解決,年前處理完別節外生枝。
已經拿到了幾份口供的馬所長,雖說兩邊的說法存在着極大差異,但成衣店裡還有其他女店員的口供,因此基本上事實已經清楚了,店主這一方是沒理的,但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張文武帶着人過來打人也是屬實的,就算原本有理現在也是沒理的,所以心裡有了底的馬所長也就立刻表態,今天就將事情處理完,絕對不會讓事態繼續擴大。
跟鄭達維也是老相識了,所以交代完正事的時候劉局也不避諱,臨走前還跟鄭達維打了個招呼,這才坐上車繼續趕往下一個基層派出所。
知道了情況的鄭達維,於是也就帶着馬所長的交代來找付正義,說這件事店主一方雖說是不佔理,但對方也只是叫囂着要扒光馬豔紅衣服推到大街上示衆,可並沒有幹成,所以也就沒有形成事實,更無法判定對方就一定會去實施,派出所的意見是大家都退一步,店家的損失自己認了,馬豔紅遭受了委屈和驚嚇,由店主一方賠禮道歉,付正義本人以及張文武帶來的那些人,就不被追究了。
在被問口供的時候,付正義其實也在想那成衣店的情況,聽鄭達維這麼一說,付正義可怒了。“沒有形成事實?要不是我今天及時趕到,那幫混蛋可真敢將馬豔紅扒光了推街上示衆的!”
知道付正義懂法,所以鄭達維也就不玩虛的。“對方只是這麼一說,在法律上來說這隻算是口頭威脅,總不能對方說了什麼就認定對方一定會做什麼,身爲律師我不能支持你的這種推斷,過於武斷且沒有依據的!”
“那如果對方真幹成了,會怎麼判?”
“侮辱婦女罪五年以下,流氓罪首要分子七年以上,次要分子七年以下……”
鄭達維的解釋讓付正義想了起來,流氓罪是後來才被廢除的,但他還大概記得流氓罪的一些立案條件,因此想了想也就明白了,前世馬豔紅在遭受了侮辱之後,她一個沒錢沒勢的小女孩在上告無門的情況下,該是何等的無助和絕望,這纔會選擇了自殺解脫,而之後她奶奶又賠上了一條命,這才讓相關部門進行了屍檢,最終將侮辱她的人送進了監獄,沉冤得雪!
“正義啊,不能用沒有發生的去推定罪行的成立,剛纔局裡的領導也在場,我估計這事情以現在的狀況而言,就算是你想繼續追究下去,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也是要不了了之的,因爲沒有形成事實,也就不適用刑法,反正我是聽你的,要是你非要以侮辱婦女罪或流氓罪起訴對方,我只能告訴你獲勝的可能性爲零,沒必要……”
前世發生的事實,在現在卻沒有形成,站在審訊室窗口望着外面的付正義,陷入了沉思。
鄭達維所說的這些,他是能夠理解的,可理性思維跟自己心裡的愧疚相比,付正義還是覺得今天所發生的事情責任在自己。
要是他能堅持讓張文武在年前將馬豔紅招進雨瑤公司,那馬豔紅就絕對不會遭受此次的侮辱,既然自己已經是早有預料,又怎麼會任由馬豔紅身處險地、導致今天這事情的發生?
覺得不能原諒自己的付正義,矛盾之極。
他明白以現在公安所掌握的證據而言,店主一方確實不會受到更重的處置,就算是賠禮道歉再加上些賠償,難道就可以放任他們?
不行!
絕對不可以!
只不過想要憑藉今天這事情的發生,就讓對方付出代價是不現實的,難道說非要逼着自己動用非法的手段,才能夠讓對方受到懲處?
陷入沉思的付正義,越想越覺得困難重重。
動用非正常手段去報復,是違揹他初衷的,即便是以暴制暴,也不該以踐踏法律爲先決條件,但到底有什麼辦法,能夠讓店主那一幫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重新回想自己衝進那成衣店後所看到的一切,當他回想起試衣間的佈局時,突然心裡一動,因爲他記得試衣間裡的燈光有些昏暗,自己雖然大部分時間都在面對肥婆那一幫人,但當時他就覺得那試衣間裡有些古怪。
鏡子?
應該沒問題。
燈光?
就是稍有些昏暗……
不對!
那燈光之中似乎有着某種規律性的閃爍!
突然想到了一個可能的付正義,轉過臉便衝着鄭達維開口道。“能不能請派出所的人去徹查下那店裡的試衣間?我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