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毅出生於洛杉磯,當時正處於李氏家族最低谷的期間。
童年時代的他一直隨母親住在洛杉磯,鮮少能見到父親以及家族裡的其他人,李家男人都忙碌着爲家族打拼事業,所以在這個時期出生的李家第三代都沒能得到多少父親的關愛。
李信毅天生就遺傳了李家男人的硬朗,然而並不是硬朗就不會受欺負,自很小的時候起,李母就發現兒子的身上總會時不時的出現一些淤傷,但每每問他,他就說打球摔的,一直到九歲時一個白人家長領着孩子找上門來,李母才知道兒子身上的傷是何處來的,在白人的世界裡,膚色是排他的,有時候膚色可以決定你的對錯,儘管小信毅在過去的幾年中一直被揍,但這並不能說明他現在揍人就是對的,所以李母向那個白人家長道歉並支付了醫藥費,李信毅也得到了學校的處罰,沒辦法,不公平從來都是沒有理由可言的,這是李信毅學到的人生第一課。
十一歲時,他從洛杉磯來到了紐約——因爲父母的接連過世,從這個時候開始,他漸漸變得少言寡語,並開始桀驁不馴,因爲他知道父親的死並不是什麼意外的車禍,而是被人故意謀害,母親也因爲父親的死鬱鬱而終,但爺爺不爲他出頭,所以他決定自己做。
年少的人總是有股子衝勁,他們往往不會想得長遠,也不計後果,失去了父母的看管,祖父與叔叔們又都忙於公事,沒人再能管得了他,所以他開始往偏向發展……
十五歲時,他已經在紐約街區有了小小的名氣,這個瘦削的東方男孩不光打架不要命,關鍵一點,他有錢,有錢總是會相對比較有號召力,不管是真服他還是假服他,但沒人跟錢有仇,也就是在這個時期,他有了第一個好友——菲爾.李,與他差不多年紀的壞男孩。
好友,不管是良友還是損友,他總是滿足了人對友誼的一種幻想,李信毅很信任他。
就像若玫說得,這個時期的李信毅是帥氣的,因爲年輕人的意氣風發、性格不羈,壞男人總是令人厭惡的,但同時又有種吸引少女的怪異點,但那時他並不打算把時間浪費在跟女人爬牀上,他之所以從富家貴公子變成這副鬼模樣,就是想爲父母的死尋仇,他知道害死父親的人正是庫諾家族,因爲父親的工廠不向庫諾家族交付保護費。
也就是在這段時間,李家老爺子切斷了長孫的一切生活費用,因爲報紙上連番不斷的報道了這個十幾歲的富家子打架傷人的事,那張讓李若玫驚呼的照片就是這個時期的產物,當時他正提着棒球棍從一棟房子裡出來,滿身是血,雖然被警察堵在了門口,但他臉上還是帶着微笑,因爲他得知了害死父親的兇手。
十六七歲那兩年,是他人生最悲慘的時候,因爲沒有生活來源,不光要想着怎麼填飽肚子,還想着怎麼爲父親報仇,他也不再被人推崇,因爲他變成了窮光蛋,那些小混混也都是勢利的,沒有義氣的。只有菲爾.李依舊跟在他的身邊,所以李信毅一直視他爲最要好的朋友。
後來又遇到了洛克這個倒黴鬼,以及另一個男孩——華人後裔的乖乖男孩——韋宋林,他便是後來李信毅耶魯的同學,孟夜卉的男友,或者可以說是一直暗戀孟夜卉的人。
最終,他還是沒能替父親報仇,畢竟那種傳奇只會來自於好萊塢,而不是紐約街區,他被人利用了,利用來威脅李老爺子,他被最好的朋友菲爾.李出賣給了庫諾家族,庫諾家族用他的性命及後半生威脅李老爺子放棄一部分賺錢的生意——
最終李老爺子妥協了,所以最後因謀殺罪入獄坐大牢的那個成了菲爾.李,他出賣了李信毅,卻同時也搭上了自己的十五年。
從那以後,李信毅的身影便從紐約街區消匿,男孩總是要長大的,總是要明白意氣與責任哪個更重要,報仇遠不及家庭成員的安全重要——這是老爺子對孫子的解釋爲什麼他不爲大兒子報仇的原因,作爲一個男人,他首先要知道自己的責任是什麼,而不是隻知道怎麼讓自己更痛快……
斷斷續續的,章雅瑞從他的簡短敘述中拼湊出了這麼一個故事。
也許是牀上的男人比較好拐,也許是疲累中的他比較容易卸防,總之他對她說了,章雅瑞趴在他的身前,看着他的睡臉,心裡有那麼一份竊喜,因爲他的坦誠。
“還有呢?你那時沒有喜歡的女孩子麼?”手指在他的眉毛上游走着。
睜開眼睛,這女人越來越得寸進尺,“睡覺。”
夜深,人靜,雨很大。
聽着她均勻的呼吸聲,李信毅睜開雙眼,沒想過會跟她說那麼多自己的過去,但是既然說了,也就說了,他不喜歡把什麼事都說給別人聽,多數原因是不想把不好的情緒傳染給別人,或者讓對方跟他一起煩惱。
光裸着上身,披一件睡袍,他有煙癮,特別是想事情的時候,總會不自覺的想抽菸,但在她的面前卻很節制,新婚蜜月時,他就知道她對煙味有些過敏,所以一向很少在她面前抽菸,或者要抽也躲得她遠遠的。
從雪茄盒裡抽出一根夾在手上,打開打火機,卻又沒點,最終還是把雪茄塞了回去,如果他真的想要做父親,那麼最好忍住這些不良嗜好。
最後,只從冰箱裡倒了杯冰水出來,站在客廳的落地窗下,外面的雨很大,天氣看起來十分糟糕,就像他此時的境遇。
與庫諾家族的對峙一直是不曾停止過的,當然,不再是因爲年少氣盛的意氣用事,而是純粹的利益驅使,爺爺之所以建議他暫時退出這場漩渦,一方面是擔心他遭遇更多的人身傷害,另一方面,這種金融大衰落的時刻,總要給員工一些心裡暗示,或者交待,再者,暫時的退隱也可以讓他在一個安靜的地方專心研究怎麼應對這場大仗。
二十歲之前,他一直將祖父視爲敵對,因爲他不曾過問父親的死因,而且看上去無動於衷,所以他氣憤,但他知道,祖父是對的,如果一個人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他還有什麼能力成功,所以他向祖父低頭,因爲他要成功。
可當他進入李氏後,很多觀點開始發生改變,他對祖父漸漸有了一種類似敬佩的情愫,在那樣的時代,在別人的地盤上建立起自己的王國,那需要多大的魄力與艱辛,從那個時候,他開始有了家族的觀念,開始從非主流的青澀時代真正跨入主流社會,他開始變得越來越像祖父,越來越像個大家長,以致最終接手了李氏,並且娶了一個他不認識的女人。
很幸運,這個被他娶回來的女人最終能讓自己認可。
飲盡杯子裡的冰水,踩着軟綿綿的地毯再次回到睡臥,走進這塊屬於她守護的地域,男人也許並不需要愛情,但他卻需要安定,以及——撫慰,輕輕撥開她的長髮,低頭吻在她的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