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胞胎在學校是很少見的,別說學校了,就是社會中也是很惹眼的!
何況是漂亮的雙生姊妹花?
更何況她們本來在學校就已經小有名氣?
所以很快,不用等我親口告訴,張傑就已經知道了事情的始末。
晚上張傑打電話過來約外面喝一杯。
我帶着深深的負疚感赴約,雖然這件事情不是我乾的,但肇事人是我的室友同學,我也難逃其責。
飯桌上張傑喝了很多瓶酒,酒後吐真言。
他反覆說:“女人變化怎麼會這麼快呢?”
於是我知道,他是真的很在乎這件事!
他說:“她說要我在她和陰珊中選一個,可是她爲什麼不給我時間呢?”
我知道他的搖擺不定、拖泥帶水害了他!
但我卻不知道李晶這麼做算什麼?是真的喜歡譚新還是隻是對張傑的報復?
可是這樣的做法未免有些偏激了吧?
如果不是喜歡譚新,她會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他嗎?
但如果真的喜歡譚新,她又爲什麼對張傑藕斷絲連呢?
太複雜的事情,想不通的時候,我的選擇是放棄去想。
喝一杯吧,夜色靜好,啤酒清爽。
從此以後,我看到譚新和李晶成雙入對,我就想到張傑受傷的背影,宿舍的聚會,我再也不能心安理得的參加!
更因爲,我不知道面對此時的李晶該說些什麼。
有一晚李星找到我,我們在操場散步,她眼睛閃亮如星辰,爲什麼我如此清楚,因爲那晚她很多時候都在望着我說話:“聽說譚新以前挺花心的?”
我知道有些事是瞞不住的,我只能說:“是有過那麼一段感情,不過已經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人家已經畢業走了!”
李星停住腳步不走了,望着我一臉嚴肅:“警告你那朋友,好好待我妹,不然有他好看!”
我苦笑,這些話應該說給該聽的人聽吧?
譚新有一晚也找我,就說一句話:“李晶不錯,我會和她發展下去的!”
什麼意思?難道他是忘記了家裡還有一個黃薇還是要和黃薇分手?
另外什麼意思?爲什麼要告訴我?什麼時候我的位置這麼重要了?
李晶反倒是最後一個找的我,我不知道我什麼時候成了樞紐。
她很是自信的說:“我知道譚新以前的那些荒唐事,不過我相信他一定會忘掉過去好好和我待在一起的!”
自信一如當年的鮮活美麗的陶桃!
對此,我沒有發言權。
“張傑有沒有找過你?”她問。
我點頭:“他喝的很多!”
我只能據實以告。
她點頭:“他忘不了陰珊,那麼,這就是我留給他的記憶!”
我不知從何說起。
她笑笑:“不管怎麼樣,都過去了,既然現在我和譚新在一起,以後我也會和譚新好好在一起——我們都要開始自己的新生活,不是嗎?”
是的,每一個人都有選擇他自己生活的權利,我無權干涉。
“我們以後還是朋友,對吧?”她最後說。
爲什麼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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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點頭,只是,恐怕不會像以往那麼輕鬆愉快了吧——因爲增加了太多沉重的東西!
現在苦惱的恐怕還有王鵬吧?
眼見一個個成雙入對,即使現在的單着的,也曾經享受過溫柔,唯獨他,從入校伊始便四處獵豔至今一無所獲,於是越發坐不住了!
關於女生他曾有一段心理陰影。
剛入校的那段時間,這小子看上了校播音室播音的一位小姑娘,苦於無法靠近。
一心只爲顏如玉,奈何如玉不青睞?美女不是你想追、想追就能追!
當時地方口音特重的李大頭就出了一個相當靠譜的點子:“近水樓臺先得月知道不?你可以加入播音啊——你普通話說得不是挺好的嗎?”
王鵬當時就聽得有些飄飄然,其實他會錯李大頭的意了,李大頭說的挺好是相對他自己的水準來衡量的!
於是很長一段時間王鵬總在削尖腦袋朝播音室鑽,可惜那兒的“伯樂”不是李大頭!
後來沾譚新的光認識了陶桃,而聽說陶桃有一個室友就是播音室的播音員,就動了託關係的心思。
他找譚新幫忙。
譚新光着腳丫在宿舍玩着指甲刀不緊不慢的說:“我倒無所謂,可是咱請人家幫忙,得請客不是?”
王鵬想想也是,就點頭了,問什麼時候。
譚新就說了:“相請不如偶遇,擇日不如撞日,我請客,你買單!”
王鵬一時有些不明白:“爲什麼你請客了,還要我買單?”
譚新翻他一個白眼:“分工明確嘛,我負責請客人,而你的職責是買單!你沒聽說過‘席好備,客難請’的俗語嗎?我把最艱難的任務都主動拿下了,掏自己錢包這麼容易的事情不會難倒你吧?而且這是在幫你好不好——不會錢包也要掏我的吧?”
於是王鵬點頭,譚新就獅子大開口,把我們宿舍的人只要有空的,全喊上了,美名其曰助威!
說實話,那播音員說話慢條斯理卻也清脆悅耳,不過長相嘛,就是見面不如聞聲。
有點矮胖,不過膚色很白,短髮,雖然一笑有兩個酒窩,但絕對不是我欣賞的類型。
席上,兩杯酒下肚,大家思維就開始活躍了。
之間也就不那麼陌生了,也就是說,即使原本陌生的人也可以隨意交談了——這就是酒的好處!
王鵬湊過去對那胖胖的播音室女生討好說:“聽說你上面有人?”
他意思本是想說託關係幫他進播音室。
那女生看到有人過來搭訕,原本擺出的一副禮貌微笑的樣子在聽到這句話的一瞬間忽然變成滿臉烏雲,一聲驚雷般的怒吼:“你妹上面纔有人!”
生氣歸生氣,幹嘛罵人啊——女人翻臉當真比翻書還快!
王鵬愣在當場,從此以後再也不敢和女生提她上面有沒有人的話題了。
這就是菜鳥王鵬的菜鳥經歷。
但這卻並不是他“鳥人”外號的由來!
這另有典故!
喬“市長”統計宿舍人員名單的時候,寫王鵬的“鵬”時不小心寫成了朋友的“朋”,本來提醒後就是添個“鳥”的事情,但偏偏他問話的方式不對,他當着大夥的面問:“我的鳥呢?”
喬“市長”愣了一下,然後才意識到後面少了個“鳥”。
季小斌嘿嘿笑着打岔道:“閹了唄,鳥人!”
大家鬨堂大笑。
王鵬不願意了:“什麼鳥人,俺可是堂堂正正的大鵬!”
“什麼?”譚新故意問他。
“如來佛的舅舅聽說過吧?”他雙臂伸展做金雞獨立狀道,“我是大鵬好不好?再厲害一點就是把名字反過來念‘大鵬王’好不好?”
“那還不是個鳥?”李大頭疑惑道,他是真的疑惑,但卻是一語中的,所以大家又笑。
還有人甘願做“鳥人”——真是奇事一樁!從此一錘定音,他就成了“鳥人”!
閒話少敘,言歸正傳。
行將三年了,眼看着嬌俏的播音員就要畢業了,可他依然沒有絲毫進展——據說他們還只是停留在見面打招呼的熟人階段。
“一棵樹上吊死的人常有,但吊死的鳥人卻獨此一例!”譚新常如此挖苦於他。
“哎,這麼長時間了,你不會連人家叫什麼都不知道吧?”有一天譚新像想起什麼似的追問。
王鵬一副愛答不理的神色,譚新開始坐不住了,他想知道的事情,還沒有人能瞞得住他。
“你喜歡仙人球還是仙人掌?”
不能不承認譚新高人一等的刑訊手段確實有效,當他把左手一盆刺蝟一樣的仙人球和右手一盆針板一樣的仙人掌晃在精明的王鵬眼前,再加上上面那句不陰不陽的奇怪問話,那傢伙馬上從革命烈士的嘴臉轉換成了我們電視劇裡常見的那種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諂笑了。
然後我們就瞭然了王鵬的苦戀故事!
名字是早知道了,雖然至今沒有男朋友,可是人家根本不給他多說話的時間,一般禮貌性的打個招呼都算不錯的了!
譚新誠懇的說:“人家大學四年都沒有戀愛,說明人家眼光不是一般的高,而依你這條件,作爲哥們好心奉勸你一句——放棄吧!”
不能不說譚新分析的很有道理,但看到王鵬一臉死灰色,忽然又不忍心說什麼殘忍的話了!
“我也知道。”他說,“可是她一天還在這,我就覺得自己還有希望——至少每天能這樣看着她,我心中就很高興了!”
“傻鳥!”譚新搖搖頭走了,也是,像他這種人,是很難了解偷偷喜歡一個人的甜與苦的!
我拍拍他的肩:“哥們,任重道遠啊!也如你說的,留一份美好的回憶也是不錯的!”
我轉身嘆息:連開始都沒有,又怎麼會有結果呢?不過並不是什麼都要追求結果的好,留有一份期望也總比夢想破滅強!
日子繼續,他將繼續苦惱下去——兄弟,愛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