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把端木齊當包袱、當電燈泡,可是少了那個包袱,他還怪難受的。
這不,包袱撿回來了,他心裡反而輕鬆了。
邊開着車子,他的手,悄悄的爬向副駕上的汪悅兒,大手覆蓋在小手上,兩個人像通了電一樣,熱流從手直傳達至對方的心裡。
漫無邊際的大海,藍得比晴天還清澈,陽光如金子般灑在深藍的水面上,美得像畫一樣不可思議。
沙灘邊,撐着一排的遮陽傘,很多人戴着墨鏡,直接躺在沙灘上曬太陽,有的手裡抱一本書;有的手上拿着杯果汁,咬着吸管,喝得津津有味;還有的雙手當枕,躺着睡大覺。
春天的白天,還算是暖和,有陽光直照,再鬱悶的心情,也會隨之舒緩,甚至消散。
就像此時的肆苗苗一樣,她不敢相信,她還有這樣自由的一天。
像犯人一樣每天被關在房間裡,除了吃藥、打點滴,就什麼也幹不了,因爲醫生說她有暴力傾向,所以,她時刻都有人看管着,她悶得真的瘋了。
如果不是肆易,她哪裡能這麼真切的站在藍天下,欣賞浩瀚的大海。
海浪拍打着沙灘的聲音,真動聽。
她展開雙臂,閉起眼睛,聆聽大海的聲音,彷彿擁抱到了大自然的美好,這一刻,她深埋在內心的往事,終於散了一些。
她心裡清楚,那件事,也許會在她心裡烙下一輩子的疤,但,她會努力忘記,忘記那禽獸不如的東西在她身上做過的一切。
思緒,飄忽到了很久很久以前,她十八歲生日的那一天。
一個像王子一樣的人,向她表白了,就是在這麼美的大海邊,在熱烈的陽光下他向她表白的心跡,她想,她當時一定是被幸福衝昏了頭,真的是被衝昏了頭,以至於她當時被嚇悶而沒有答應。
“苗苗,我喜歡你,從你爸爸第一次帶你來我家玩,我就喜歡上你了!如果我沒記錯,那時候的你,才十五歲,而我十八歲!我一直在等着你長大,今天是你的十八歲生日,我可以把我自己送給你,送給你做男朋友,保護你、愛護你一輩子嗎?”
那麼長的一段表白,他當時一定是背了很久吧,不然,怎麼說得結結巴巴的?
臉也不知道是被太陽曬紅的還是怎麼回事?看起來像熟透的蘋果一樣可愛。
她永遠忘不了男孩表白完時,紅通通的臉兒。
只要想想那個時刻、那個場景,她都會情不自禁的揚脣笑起來。
她伸手,摸向空氣。
現在的你,過得好嗎?那次之後就沒再聯繫的你,不知道怎麼樣了?
其實,我不是不喜歡你,只是當時的年齡太小,沒有勇氣說喜歡你!你一定不知道吧,十五歲那年,爸爸帶我去你家玩的那一次,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心就像小鹿一樣亂撞起來,那時候的我,不知道那是喜歡的意思,只知道,夜深人靜的時候,會想起你,會想見你。
我不是不要你當男朋友,而是我覺得我配不上像王子一樣英俊完美的你。
我真的沒想到,時隔三年,會收到你那麼真摯的表白,這才知道,你和我一樣,在見到對方的第一眼,便深深喜歡上了對方。
離表白那天,已經有兩年時間了。
白紹非!我的王子!
你,還記得我嗎?
我,還記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