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兒對Emma的主動一點都不意外,這姑娘雖知書達理,進退有度,卻是一個勇敢的姑娘,不管是對事業還是對感情都有自己的追求。
Emma自幼優秀,並沒有主動追求人的經驗,她向蜜兒和韋林打聽了夜庭昀的偏好,蜜兒對她很有好感,並沒有藏私,把她所知的一切都告訴她,韋林見小姑娘大廳夜庭昀的愛好,心裡也明白幾分,更是樂觀其成,他是夜庭昀的暗衛,對夜庭昀更是瞭如指掌。
Emma能拿到一手資料,韋林卻意外的沒說起夜庭昀和Emma幼年時的事情,試探地問過,Emma說自己十歲時發過一次很危險的高燒,小時候的事情記得零零散散,有一些事情卻都不太記得,因爲這緣故,小時候一些青梅竹馬的玩伴,後來都不怎麼親近。
Emma拿着兩張音樂票,微微躊躇,放在一個粉紅的信封裡,趁着送茶水的時間,把信封遞給夜庭昀,蜜兒說夜庭昀很喜歡的一個合唱團最近在開巡迴演唱會,在紐約只有一場,票價炒得很高,夜庭昀往年都會去看聽音樂會,今年沒有說,助理們也沒有買票。
弄到兩張票,並不容易,花了Emma很大的功夫,她交際能力極好,學語言班時就遇到了一名圈內人,欠了好大一個人情拿到兩張票。
“這是什麼?”作爲在中學時代,經常收情書的校園王子而已,收到粉色的信封是很常見的,夜庭昀的筆在手中轉了一圈,定定地看着Emma。
Emma緊張地卷着腳趾,平靜說,“我聽蜜兒姐說,二少很喜歡聽這個合唱團的音樂會,我正好有朋友送了兩張音樂票,送給你。”
夜庭昀打開信封,並不是情書,是兩張音樂票,他看着熟悉的樂隊,眼神微微一動,“你也喜歡?”
“喜歡!”她紅着臉龐,這是古典音樂,Emma學的聲樂本來就偏古典一些,也很喜歡這場音樂會,蜜兒說夜庭昀總是單獨一個人去看音樂會,若是能邀請她一起去,最好不過了。
夜庭昀眼神有些複雜,古典音樂是Emma最喜歡的,小時候他們交流過,沒想到這麼多年了,一點都沒變化,他的眼神柔軟了一些。
“你喜歡,你就邀請一個人去看吧,君子不奪人所好。”
Emma一怔,看着夜庭昀把信封合上,動作優雅而果斷,她輕聲說,“二少,我剛到紐約,也沒認識什麼朋友,你也喜歡音樂會,不如……我們一起去?”
這已是再明白不過的暗示,夜庭昀有些意外,手裡這份信封都變得沉重起來,一起去聽音樂會是他兒時和Emma的約定。
十一年後的Emma,正拿着兩張票,對他發出了邀請。
去,或者不去?
這不是他夢寐以求的事情嗎?
長久的沉默,像是橫了一條鴻溝,Emma的失望一寸寸地爬滿了眼睛,她故作輕鬆地笑起來,“沒關係,我知道二少比較忙,是我唐突了。”
夜庭昀心胸悶悶,“好,我陪你去。”
Emma大喜,“真的?”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