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庭昀處理好夜初打架的事情,是一個多小時後了,他是真的因夜初在這裡讀書,捐了一座圖書館,也算是對學校頗多貢獻之人,作爲夜初的監護人,他也有一些小特權,又承諾了賠償Emma的醫藥費,教授讓夜初下不爲例後也不好再多責罰。
“我不道歉!”夜初噘着嘴往外走,教授還要她去醫院道歉,做什麼美夢呢,當時她就嗆教授了,“我要是肯道歉,我打她幹嘛?”
教授氣得吹鼻子瞪眼睛,如果不是夜庭昀在一旁就要發火了。
“行,不到錢,咱們陪了她的醫藥費就行了。”
夜初心中的火氣才消除了一點點,忍不住問,“我下手挺重的。”
“領教過。”
一刀差點把他捅死,怎麼會不重呢。
“爲什麼打她?”
“我可沒惹她,是她來惹我的。”
事情也很簡單,聖誕節電影社要拍攝短片,找了幾名模樣極好的學生,電影社經費不足,請不起演員拍攝,大多數都是邀請一些學生來拍片子,聖誕節時展覽,如果成片好,也會辦活動,在商場包一個舞臺做演出,這一次邀請的學生就有Emma。
夜初看着她就不開心了,心裡不爽極了,她沒有和朋友說過Emma的事情,誰知道Emma的朋友不知道什麼緣故一直針對她,說她故意把Emma拍得醜了。就遇到的第一天就給夜初找不少事,夜初還聽到Emma說一些煽風點火的話,說她是夜庭昀的女朋友,夜庭昀又捐了一幢圖書館,是名人,惹不起。看着是勸架,實際上是煽風點火,夜初心想着你都給我安排了罪名,我不坐實了,豈不是對不起你的口舌,於是就出現了夜初單方面毆打Emma的事情。
小女生之間若只是口角之爭,他根本不會管,Emma和夜初的關係太複雜了,如今又在一個學校唸書,不同系的學生,其實唸書四年下來,指不定在校園中都不會碰面,那麼巧就碰了面,還引發了紛爭就值得重視了。
夜初心裡憋屈的還有一件事,“是不是因爲你捐了圖書館,所以我纔會被錄取的?”
她們說,如果不是夜庭昀捐了一座圖書館,她根本就沒辦法進哥大,自己從來沒讀過書,沒文化,又很粗魯暴力的事情,都被她們公佈,有一些人看她的眼光指指點點,她心裡很不舒服。
“不是!”夜庭昀也覺得自己冤枉,“其實捐圖書館的事情,早就在我計劃之內,並不算是因爲你,miss是科技公司,每一年都會招收很多科技型人才,爲了打響名號,自從五年前我就開始每一年都給高校捐一棟樓,大多數是科技館,今年本來想給母校捐第二棟科技館,因爲你上了哥大,所以我就想捐給你的母校,這和你有一些關係,又不全部是因爲你的緣故,你考試的時,他們又不知道我是你監護人,我也沒有特意地打過招呼。”
當然了,如果她考不上,他就會打招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