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氣非常的濃郁,也非常的狂暴,它們根本不會去管林凡的身體是否能夠承受得住,在手訣的催動之下,哪怕林凡不去刻意吸收,一股股磅礴浩瀚的靈氣還是會源源不絕的向林凡體內衝去。
每一次的數量也是非常的驚人,比林凡在煉氣期全力催動的數量都要多上好幾倍。
這一刻,林凡方纔明白,爲什麼一定要實力達到紫湖境以後才能藉助這些靈丹妙藥修煉,因爲如果是之前煉氣期的實力,光是這瘋狂涌進體內的靈氣,林凡都無法控制,那麼等待林凡的,也就只有爆體而亡一個下場了。
好在以現在紫湖境的實力,林凡已經能夠控制體內的力量去引導這些靈氣向着體內的紫湖彙集而去,如此一來,雖然還是有些不適,但至少生命不會受到威脅。
如此磅礴的靈氣不斷的鑽進體內,就算是以如今的實力,林凡都是感到有些勉強,身體也感到非常的不適,不過好在還能夠勉強壓下這種不適的感覺。
當然,付出這樣的代價,收穫也是很大的,林凡的實力每分每秒都有着巨大的進步,在這麼多靈氣的推動之下,林凡的修爲也在不斷的提升着。
漸漸的,林凡也開始慢慢適應了這種靈氣瘋狂涌向體內的節奏,引導着靈氣向紫湖處彙集也操作的越加得心應手。
在這種別緻的修煉狀態之下,林凡足足堅持了一整天的時間,一直到夕陽西沉黃昏將至的時候,林凡方纔結束了修煉。
收起手訣,那枚元氣丹釋放的靈氣也開始驟然停止,又重新恢復爲靜止的狀態。
林凡拿起這枚元氣丹仔細的觀察了一會,丹藥其實並沒有太大的變化,只是看起來小了一圈而已,想必應該是因爲釋放了那麼多靈氣所導致。
不過,這也已經足以令林凡感到非常震撼了,修煉了一整天的時間,丹藥的消耗並不是特別多,照着今天這樣的速度,這枚仙丹起碼都還能再用個三四次。
回想起這一天來吸收靈氣的樣子,林凡就有種震駭莫名的感覺,這一天他吸收的靈氣的數量,林凡心裡有數,那股數量是非常龐大的,抵得上之前煉氣期時修煉好幾天纔能有的數量了。
而這才僅僅只是這枚元氣丹蘊含靈氣的四五分之一左右,看着手中拇指般大小的元氣丹,林凡心中的震撼是相當強烈的,就是這麼小小的一枚仙丹,其所蘊含的靈氣數量,實在是太過恐怖了。
元氣丹在天庭也只能算是一種低階丹藥而已,對於那些神仙們來說,這只是一枚用來療傷和補充元氣的丹藥而已,除此之外並沒有什麼大用,比元氣丹神奇強大的仙丹多了去了。
也正因爲清楚這些,所以林凡心中的震動也更加強烈,心中慨嘆,也難怪天上的那幫神仙都那麼強大了。
收攏起紛亂的心思,林凡將元氣丹收起,開始用心的感受着實力的變化。
剛纔只顧着震撼了,都還沒來得及檢驗一下這次修行的成果,林凡也不太清楚他的實力究竟提升到了哪一層次。
按照《大道成仙訣》內對實力的評判規則,林凡仔細感受了下,心中再次震動不已,因爲他赫然發現,他如今的實力,竟然已經達到了紫湖境中期的層次。
這種提升速度,簡直就像坐火箭一樣,簡直太快了。
按照正常修煉來說,哪怕林凡已經擁有了仙體,但在不借助任何寶物和資源的情況之下,想要將實力突破到紫湖境中期,起碼也需要半年的時間。
但是現在,僅僅一天的修煉就做到了這一步,直讓林凡心中有一種做夢般的感覺。
這一刻,林凡的臉上更加有了一種意氣風發的感覺了,實力提升就像開掛了一樣,如此的快,他又何必再去畏懼季坤和龍傲天背後家族的實力。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就好了,對方想要殺自己,那就讓他們的人有來無回!
如今紅包內的修行資源還有不少,也足夠林凡使用一段時間的了,有着這些資源的輔助,林凡的修爲提升速度也將大大提升,每一天都在大幅進步,自然不必太過擔心憂慮。
結束了修煉,林凡也開始將之前沒有去嘗試的新的拳法仔細看了一遍,與紫湖境修爲相匹配的拳法只有一式,可以貫穿於整個紫湖境使用,因爲只有一式,所以也沒有去起名字,典籍中也只有寥寥幾筆的記載以及一副修煉的參考圖而已。
這一式拳法並沒有特殊的地方,唯一的特點,便是快!
俗話說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這一式拳法的精髓就在於一個快字。
紫湖境的實力,在身法和速度方面,已經比普通人強大太多太多了,所以,也正是習練這套拳法的必備條件。
按照參考圖和記載的文字,林凡也開始就這一式拳法開始演練起來,拳法本身並不算特別的難,尤其是林凡如今已經突破到了紫湖境中期,再來學習這套拳法就更簡單了。
僅僅小半個時辰的時間過去,林凡便掌握了這一式拳法,也能將體內靈力完美的作用到這一拳之中了。
有着靈氣的增幅,一拳的威力是相當恐怖的,哪怕此刻並沒有參照物,林凡也能清楚的感受到他使出的一拳所具備的強大力量。
普普通通的一拳,但是在速度和靈力的雙重作用之下,威力直接飆升了無數個層次,令林凡心中也是相當的震撼。
這一刻林凡心中的自信也一下子回覆了過來,光憑這一拳的威力,哪怕對方派出的同樣是紫湖境中期的強者,林凡都有把握將對方幹掉,因爲這一拳的力量實在太過恐怖了。
同時,對於自己如今所擁有的身法速度,林凡也是非常的滿意,以他現在所能展示出來的速度,就算是世界上那些頂尖的短跑運動員,都遠遠及不上林凡如今所能爆發出來的速度,這也讓林凡心中有一種強烈的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