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的是‘給孩子一個名分’,而不是給蘭凌一個名分,意思是說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接受她的,可見對於他而言,子嗣遠比孩子的母親來的重要。
蘭凌和楚慕裡面面相覷,他們怎麼也沒想到因爲一個孩子他爹就妥協了,這麼快同意蘭凌入門了,這對於她們來說可是一個意外的好消息啊!
但對於秦湘湘來說簡直就是晴天霹靂,這老爺都同意這狐狸精入門了,那她想趕走她不是難上加難了?
楚留陽有意退讓,其他人不敢多說,楚府又恢復往日表面上的平靜。
楚慕裡與蘭凌的婚事被提上了議程,因爲蘭凌並非大家閨秀,就連小家碧玉都算不上,楚留陽並不想把這樣的兒媳介紹給更多的親朋好友認識,便只給他們辦了一個簡單的成親禮儀,算是蘭凌正是入住楚府。
婚禮或大或小,對於蘭凌而言,並沒有計較那麼多,或許是她想的比較開,凡事都不強求,喜歡順其自然,她覺得只要能和楚慕裡真真正正的生活在一起,那便是上天的恩賜。
——
卻說另一邊。
茹意、原良、肖雅三人離開嘉麗鎮後,走走停停,趕了十天的路程來到了戈蘭縣。戈蘭縣是江南去往帝都的必經之地,人口密集,商貿繁多,倒是個好地方。此地距離清河縣不過五百里地,馬車大概三天的時間就能到。
原本三人打算在戈蘭縣一個名叫福來客棧內住宿一晚第二天便上路離開,爭取早日達到清河縣茹家,然後安頓好茹意後,原良才能安心去帝都趕考。
然而,卻不曾想,第二天三人還未動身離開戈蘭縣,便被迫捲入一起命案之中,不可自拔。
死者是一位趕考的書生,名叫薛一謙,前幾天剛入住福來客棧,卻沒想到在今天早上遇害,報案的人是客棧內的店小二。
因爲死的是趕考的書生,再加上最近路過戈蘭縣的書生比較多,上頭很重視,這起案件頓時轟動了整個戈蘭縣。
戈蘭縣令面對知府的施壓倍感壓力,縣令又給新上任的王捕頭施增壓力,發出兇手追捕令,要求王捕頭十天之內破案,否則收拾東西滾蛋。
王捕頭從當上捕頭開始,還未接觸過殺人命案,以前接觸的都是一些偷雞摸狗的小事情,第一次面對這麼大的案子,他又沒有辦案經驗,一下子有些拿捏不住啊!
擔心歸擔心,王捕頭還是竭盡全力去面對這起殺人案件,爭取在十天內緝拿兇手歸案。
王捕頭帶人來到福來客棧的時候,原良站在櫃檯前和掌櫃的退房,肖雅扶着茹意站在一側等候。
王捕頭髮絲梳的一絲不苟,面容冷峻,長着絡腮鬍,看上去像個粗漢子。他銳利的目光掃過客棧內的所有人,說道:“福來客棧發生命案,本案件交予我來處理,現客棧內的所有沒有我的命令不許離開戈蘭縣,也不許離開福來客棧,待案子查清楚後,自然會放各位離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