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婉被錄取了。
當小安把這個消息通知給她,沈耀就知道她太高估自己了。她高估了她對傅少錚的影響,也太小瞧了他的心胸。女人考慮問題多從感情的角度,以自己的喜好爲主,而男人卻不,他們考慮的更多的是對方對他是否有利。知道一個女人對他有企圖又怎麼樣呢?這是魅力,總之不會是他吃虧。她怎麼卻忘了他本質上是一個商人呢?一個成功的商人怎麼會犯這麼低級的錯誤?她還以爲他會考慮到她的心情…被現實打臉了那麼多次卻還是沒長進,她是魚的記憶嗎?
這回,沈耀連打電話回去質問傅少錚的勇氣都沒有。她不是古文小說裡那種即便沒有男人的愛,只要把握住主母身份也能一個人活得瀟灑的,她不是因爲他愛她而取得的傅家少夫人的位置,所以她一直不敢理直氣壯。在她眼裡,一個女人並不是因爲男人帶給她的地位而能真正放肆張揚,而是那個男人愛她。
在物慾橫流的快節奏現代生活中,其實已經很傻有這種堅持了,說不定以後她的想法也會變,但現在,請讓她堅持。
傅少錚說過他是先動情,再動欲,她也說過這樣的人是深情,對感情和婚姻慎重的人,但同樣的,傅少錚是男人。他可以把情和欲分開,所以他吻她可以是單純的,毫無理由,然而她做不到。她沒有勇氣面對婚姻,卻要求自己的戀愛必須有情纔有欲,如果只是單純的想跟人上牀,解決一下生理問題,完全可以一夜情,下了牀就誰也不認識誰。這也就是他跟她的區別吧,一直都那麼明顯,她卻當了那麼久的睜眼瞎。
問題就是問題,不會因爲你不去在意就不存在。
她不會再犯這種錯誤了……盡力不犯。
獨立不是說說而已。
庫存的所有衣服都已經賤賣,客廳空蕩蕩的,又大又寂寥,才幾天沒有住,家裡的物什上都落了一層薄薄的灰。
這是她當初寧願辛苦一點也堅持買下來的房子,不好好打理算怎麼回事?沈耀用帽子把頭髮全扎進去,戴上口罩圍裙袖籠,又塞上耳機,纔拿起掃把一點點的打掃房間。終於還清了貸款,這套房子也完全屬於她的,一定要細心照顧纔是。
放在傅少錚別墅裡的東西她也要再拿回來一部分,以後她會常在這邊住,別墅那裡少去了。牀單被罩全都放進洗衣機裡重新洗過,再換了把鎖,一切收拾好,已經晚上快七點了。
沈耀大字攤在牀上,看着裡外煥然一新,覺得累也值得了。這是她的家,完完全全屬於她的,沒有人也沒有任何理由能把她從這裡趕出去。
不過胃在唱反調。
懶得洗了頭髮再出去,沈耀就把頭髮編了兩個麻花辮,再罩了頂帽子,拿了把傘,然後換鞋出門了,走到樓下,她才發現雨不知道什麼時候停了。
雨洗過的城市夜晚,空氣格外的好,就是燈光都明亮了幾分。人行道上的地磚有些已經損壞了,積了一些水窪,各色的霓虹燈投射其中,走在街道上,像是置身於美輪美奐的城市仙境。
無處不風景,沈耀駐足,拿出手機準備把自己看到的一切拍下來,卻遺憾的發現電力不足,不支持拍照功能了。不過她倒是發現了張婉給她發的短信,長長的一段話,滿是炫耀。
笨蛋,這些冷冰冰的文字怎麼能體現出心情?應該打電話過來,炫耀一番,也好讓她酸幾句。當然,這並沒有什麼用。
算了,這些無關痛癢的小細節就不要理會了。飽了眼福,現在去填飽她的胃吧。收起手機,沈耀兩手插兜,繼續往前走。
路過一個燈光略暗的巷口她聽到了一陣奇怪的嗚咽聲,她尋聲看去就看到靠着牆根放着一個紙盒子。在一結合她剛纔聽到的聲音,沈耀想應該是被遺棄的貓貓狗狗吧,這種事情在城市裡並不少見,但這一次,
她決定去看看。
裡面如果是貓,她擡腳就走,傲嬌屬性的,一個家裡絕對不能出現兩個,她怎麼能允許一隻貓比她活得還像女王呢?如果是狗,那就算它運氣好了,被忠犬八公感動的她也希望遇到那麼一隻。
把紙盒子抱到明亮處,她蹲下來,打開紙盒蓋子,小心翼翼的探頭看去,一隻黑灰色的小狗正嗚咽着,努力用前爪抓着紙箱壁。
“是隻土狗。”沈耀把它抱了出來,很容易就分辨出它的品種。她的老家是在農村,在那裡唸到初一才搬到現在這個城市,自然知道這些。土狗的繁殖能力很強,一窩最少都五六隻,本身觀賞性和經濟價值不高,城裡人不太喜歡,但對農村人來說特別忠心,看家護院的能力很強。小狗不大,才兩三天的樣子,身體軟軟的,熱熱的,兩隻後爪努力在她手心立穩,低着頭伸出舌.頭舔了舔她的手背。癢癢的,卻十分柔弱。雖然只是這麼小小的一隻,但在沈耀眼裡,這相當於她家裡多了個靠得住的男人。
“遇上我真是你走狗屎運了。”沈耀把它託在手心,一手抓了抓它的背,笑得很溫暖,“以後你就跟我混了,我就叫你…沈小辮吧。”給它沈姓,也就是把它當家人了。
就像有些人,不是說他有多好,而是他出現的時機剛剛好,好到可以被人輕易的全身心接納。
“我不會遺棄你的,但你要保證活久一點,知道嗎?”她點了點它的小鼻子說道。不管是人還是動物,相處久了就會有感情,她不喜歡死別,更不喜歡目送着別人去下一個輪迴。
正笑着,沈耀就聽到了快門聲,她聞聲轉頭,卻發現鏡頭是對着自己。
偷拍?!
腦海裡突然出現一些小雜誌上不正經的照片,沈耀一下子怒了,抱着沈小辮站起來,對被發現之後準備逃竄的那人喝道:“小賊敢跑?!”她今天就要爲民除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