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我的天,這也叫湯,就是幾片青葉和一些水加點鹽”
“這風狸肉上怎麼這麼多胡椒粉難道這炒風狸肉的人不知道什麼叫辣嗎”
“這米飯裡還有石子”
聽着邊上珍妮弗的喋喋不休,荊守也不禁生起一絲感慨,不就是一頓飯嗎置於這麼挑剔嗎就算把天都說破了,這飯還不是得吃,浪費口水,何苦來哉。
想起珍妮弗的那句大家都是生意人的口頭禪,荊守又不覺得釋然,要不是這麼斤斤計較,又怎麼會有這樣有個性的口頭禪呢
“荊守,難道這對這飯菜沒有意見”眼見荊守吃的蠻香,珍妮弗忍不住出聲詢問道,怎麼說也是個會長,屬下居然給會長吃這麼難吃的飯菜,這也實在是太過了。
荊守淡淡道:“快點吃吧,吃完後,你就帶我去殺地行龍”
“什麼”珍妮弗叫了起來,道:“你開玩笑的吧,三更半夜去殺龍”
荊守很正經道:“你認爲我在跟你開玩笑嗎”
“我的天,晚上是睡覺的時間,還是明天再說吧。
”珍妮弗商量道,她可不希望熬夜,那有損她的美容的。
荊守淡淡道:“我趕時間”
“趕時間”珍妮弗疑了起來,道:“趕什麼時間”
荊守放下手中的碗筷,道:“我吃完了。
你還是快點吃吧”說着站了起來。
“你去幹什麼”珍妮弗眼見荊守要離開帳蓬,連忙喊住道。
荊守頭也不回,道:“去交待一些事情”說着就走出了帳蓬。
“真是奇怪地人”珍妮弗嘟嚷道,繼續吃着在她眼裡極爲難吃的晚餐。
荊守從帳蓬出來後,來到了正在一起吃着晚餐的衆人邊上,朝當中坐着在那聊天的洛伊得道:道:“洛伊得,你過來下。
我有些事要跟你說。
”
洛伊得今年已然有五十八歲了,一個油光發亮的光頭讓人印象極爲深刻。
身上總是穿着一件乾淨的灰衣袍。
他是荊守從索斯莉的長風傭兵團挖掘出來地,在長風傭兵團裡,洛伊得很受長風傭兵團衆人的喜愛,據索斯莉稱,她之所以能夠把長風傭兵團一個人支撐下來,這裡面地功力其實當歸洛伊得,因爲一直以來。
洛伊得都在暗中幫索斯莉打理長風傭兵團並出謀劃策。
荊守考據過,洛伊得的確有些能力,處事穩重得體,論起處事能力來,還是非常不錯的。
這次到帝都的話,荊守原本是打算帶米歇爾來的,畢竟米歇爾跟他這麼久,對於米歇爾的能力他已然有了足夠的信心。
到時把帝都地護士協會分會交給米歇爾管,讓其獨挑一面他也能放心,置於斯康城的護衛協會,則會交給洛伊得打理,小事情洛伊得應該沒有問題,而大事情的話。
洛伊得處理不來,則還有他。
不過經過沉思熟慮,荊守在發現一件細小的事情時卻改變了看法。
這事情說來也巧,荊守去檢察長風傭兵團的訓練狀況,發現洛伊得和長風傭兵團裡的人談那些紅磨坊裡的姑娘,而且看樣子,洛伊得和一干二十多歲的小夥子談地非常來。
在亞比斯大陸裡,紅磨坊就相當於中國古時候的妓院,作爲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洛伊得能夠和年輕人談的那麼來。
這對別人倒沒有什麼。
可是對於荊守來說,卻讓荊守看到了洛伊得比米歇爾強的地方。
那就是交際能力。
帝都是什麼地方,荊守非常清楚,在帝都裡,達官貴人多,而且各方勢力複雜,護衛協會的客戶羣主要是針對達官貴人,自然少不了和各方勢力地人交際,這就需要護衛協會的會長是一個圓滑一點的人。
米歇爾是那種少說話多做事的實事人,他來管理帝都的護衛協會,自然沒問題,但兩相對比,則沒有洛伊得那麼來的合適的了,所以荊守最終改了自己的決定,讓洛伊得跟着自己來帝都,以便日後把帝都護衛協會交託給洛伊得打理。
洛伊得見荊守叫自己,連忙站起了身,來到荊守的面前,跟着荊守來到了旁邊的角落裡。
“我有一些事情要去處理,所以此行不會和你們一起去帝都,你和大家先去帝都,到時我自然會趕過來。
”荊守吩咐道。
“洛伊得點了點頭,道:“明白。
”
“那你去吧。
”荊守說着離開了,回到帳蓬裡,珍妮弗已然吃完晚餐了,她看到荊守回來,道:“我正想去找你呢。
”
荊守嗯了一聲,道:“既然吃完了,那可以上路了。
”
“明天去不行嗎爲什麼非得趕夜工”珍妮弗表示了自己地不滿。
荊守淡淡道:“我自然有我地理由”
“那好吧。
”在荊守的注視下,珍妮弗猶豫了兩下,最終屈服道。
荊守沒有說話,而是率先轉身走出帳蓬,珍妮弗見此,連忙跟上,當她看到荊守帶着自己來到放地龍地地方時,忍不住疑道:“你要幹什麼”
她話才說到一半,她的地龍的繮繩就被荊守遞了過來。
珍妮弗lou出了誇張的表情,道:“你是打算就你和我去殺地行龍”
“怎麼,有問題嗎”荊守淡淡道。
“有,而且是很大的問題”珍妮弗叫道:“爲什麼不帶你的人一起去”
她在附近的塔漠城無意聽到消息,說荊守等人白天從塔漠城經過,於是飛快的騎上地龍找了過來,幸運的是,她找到了正在駐營的荊守等人,當是時,她也看到了荊守所帶的人的厲害,這羣人駐營極爲乾淨利索。
作爲牧師的她,和許多人組隊經歷過各種大大小小的戰鬥,眼力還是有的,而她,自然也看的出,荊守的人的能力非常不俗,也正因爲如此,她纔會毫不猶豫的說帶荊守去殺地行龍,並且開出了條件。
可是如今,荊守卻說只有她和他一起去殺地行龍,這讓她委實難以接受,天啊,這可不是去旅遊,這是去殺地行龍,是龍啊
荊守看着有點瀕臨走瘋狀態的珍妮弗,答了一個非常離譜的答案:“因爲麻煩”其實實情的確如此,雖然此行荊守帶去帝都的人大部份都是個人好手,可是問題是,他此行帶着這羣人是去帝都開護衛協會分會的事情,而不是別的。
殺地行龍那完全是私人的事情,從軍隊裡出來的荊守,沒有那種因私循公的概念,自然而然,就會支身一人和珍妮弗去殺龍,因爲他不想因自己的事影響開協會分會的進度。
再者,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爲珍妮弗。
作爲一個保鏢,經常性的要在成百上千的路人當中注意哪個可能是對自己僱主不利的人出現,識人的眼力自然是有的,傍晚的時候珍妮弗找上來時,看那風塵僕僕的樣子,絕對不會是因爲只要趕到帝都纔來找他們護送的。
珍妮弗開口就要找他,顯而易見,在珍妮弗的背後,肯定有着讓其所忌憚的原因,而這個原因,讓珍妮弗不放心由他護衛協會的人保護。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珍妮弗在知道小綠是聖獸的表現,她沒有表現很誇張乃至驚訝的神情,由此,荊守推斷出珍妮弗是見過大場面的人,纔會面不改色,而能令面不改色的人忌憚的原因,自然非同一般。
按理說,人多的話好保護,而且荊守也有團體協作意識,不過保護的人是一個人,而且是在林中,荊守覺得讓珍妮弗跟自己一羣人在一起是一個十分不明智的選擇。
這是爲何
要知道林中由於樹木的關係,是極容易隱藏身體的,而珍妮弗跟自己一羣人在一起,目標太大,就容易暴lou,但是如果只是兩個人在一起,由他護送,那樣就方便多了。
這看起來是怕危險,事實上不然,真正的保鏢,不是說要解決任何危險,別說荊守,就算任何一個保鏢,都不敢妄言說自己能夠解決任何危險。
對於保鏢,是要注意僱主的安全,爲了僱主的安全,他們可以選擇面對危險,可以選擇預防危險的發生,也可以選擇逃離危險,總之一句話,就是以僱主的安全爲中心。
而保護珍妮弗,荊守一人保護她的話,可選擇性太多了,他能選擇面對危險,也能利用自己的潛行術預防危險,甚至還能借着地勢逃離危險。
這也是爲什麼荊守會不讓珍妮弗和自己隊伍的人在一起的主要原因。
置於地行龍的話,依荊守對地行龍的瞭解,他還是有幾分把握自己一人能夠應付的來的。
所以,幾個原因加在一起,荊守纔會做出支身一人和珍妮弗去殺地行龍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