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歪曲事實的辯護可以說是狡辯讓人火大,當於律師提交了最後兩份物證時,馮律師的說法更是讓人氣的想把他痛打一頓。
於律師:“法官,我這裡還有最後兩份物證,一份、是我的委託人孔黎女士2009年5月20號在本市欣和醫院打胎的病例記錄,時間是兩年前,也就是葉康志留學剛兩個月後,病例上記錄,當時孔黎已經懷孕9周,剛好是兩個月多一點的時間,從時間上可以算出,孔黎的受孕時間是在葉康志出國前沒幾天的時間裡,
這樣看來他們倆還是很正常的夫妻關係,可辯方律師剛纔說過,葉康志出國前幾個月和孔黎的感情就已經破裂,甚至開始鬧離婚了,如果真想辯方律師說的那樣葉康志和孔黎感情破裂鬧離婚,那葉康志又怎麼會在出國前還和孔黎發生夫妻關係?”
“反對!孔黎在什麼時間懷孕根本就代表不了什麼,因爲我的當事人早在出國前幾個月就已經和孔黎感情破裂,所以即便是孔黎懷孕了,也不能證明那是葉康志的孩子,更無法證明葉康志出國前和她發生過夫妻關係。”
馮律師這樣的說法令在場旁聽的所有知愛人士都氣憤不已,孔黎氣的差點昏倒,孔帆羽激動的立刻起身大喊道:“你在胡說什麼啊?我姐姐壞的孩子不是葉康志的還能是誰的?你怎麼可以這樣說我姐姐?”
“就是啊,孔黎爲她丈夫付出了多少我們公司裡上上下下的人都知道的。”王惠芬隨即起身異口同聲的爲孔黎申訴着。
見她倆如此激動大叫,唐驀然趕緊制止着孔帆羽的不平情緒:“你快坐下,法庭上不能這樣大喊大叫的,於律師他會處理的,你快坐下呀?”
咚咚咚,“肅靜,法庭上需要肅靜,誰要是再大聲喧譁,就馬上離開法庭。”
她們的吵鬧引得法官再次敲響了警鐘,而後孔帆羽和王惠芬才無奈的回到坐位上安靜下來。
“請原告律師注意你的言辭,我們今天開庭辯論的是葉康志與孔黎是否存在感情破裂,而不是孔黎個人的行爲,
舉例着必須舉證這點我想你不會不知道吧?如果你沒有真憑實據可以證明我的當事人有不道德的行爲就不要亂說話,否則我的當事人可以告你誹謗,請問你有沒有證據證明?有沒有?”
於律師的態度漸漸激動了起來,用緊迫逼人的口氣嚴肅的質問着對方,那種理直氣壯又有魄力的樣子令馮律師不敢再就此話題多說什麼,他自知慌亂中說錯了話被對手抓住了話茬,以至於造成現在的尷尬境地,如今面臨對方提出的問題,馮律師開始有些膽怯又無奈的回答道:“沒有。”
“既然沒有就不要說些無稽之談無憑無據的反對。”於律師好不給他留情面,趁機對他發了一通火,壓倒性的佔據了優勢,也令現場洋溢着正義之氣,衆人瞬時大快不已。
“反對無效,辯方律師繼續出示你的物證。”法官評判式的說了一句,於律師又開始了接下來的發言:“我的第二份物證就是爲了證實和打消像原告律師剛纔所提出了那些疑問和猜測。這是一份湖南省張家界地區一家名爲辛來巴旅館的住房記錄,時間是從2009年3月15日到20日期間內,也就是葉康志在出國前一個星期的時間,請控原告律師看清楚,記錄上登記的兩個名字就是葉康志和孔黎夫妻兩,而且是隻開了一間房。”說道這裡時,他刻意走到馮律師對面把記錄拿在他眼前看:“大家一定奇怪他們爲什麼會在那個時間去了哪裡住了五天的時間?因爲葉康志在和孔黎結婚的時候經濟條件不太富裕,沒有任何的蜜月旅行,所以纔會在葉康志出國前去張家界補一個遲來的蜜月旅行,
有了這份辛來巴旅館的住房記錄和孔黎的打胎病例記錄,足以證明在葉康志出國留學之前和妻子孔黎的關係沒有任何的破裂,夫妻關係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