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一片報道,是娛樂週刊對孟逸的採訪。
記者問他:“五六年裡,容蓉一個劇本也沒有賣出去,你爲什麼還堅持和她合作?”
他的回答有點搞笑意思:“她有一個最大的優點,從來不主動過問我把她的劇本都拿去幹什麼了,只是一味的相信我,能這麼悶的作者並不多見。”
他說了一句讓我特別感動的話:“容蓉的成功再次證明,天才也需要非凡的恆心和毅力,只要堅持不懈,奇蹟有時候是會發生的,所以,她現在擁有的一切,當之無愧,她值得更好的將來。”
合同簽了以後,我閉關在家專心寫《家有宅男》的第二季,拒絕了大部分的外界干擾,不過,在孟逸的建議下,我還是接受了葉氏電影公司的一個邀請,想和我面談的是該公司製作部總經理沈文康。
“我和沈文康雖然不熟,但有過一面之緣,從談吐看來,似乎還不錯,”孟逸說:“葉氏拍片的事,基本上都看他的一句話,最重要,他表示非常喜歡你的《家有宅男》,實際上,他甚至說要給你50萬,買你的下一個電影劇本,”
這句話讓我暗暗提了一口氣。
“50萬?一個電影劇本?”我輕聲驚呼。
他呵呵一笑:“是的,他就是這麼告訴我的,放心,價格方面我從來不會搞錯,”
“可是——我現在忙這個家有宅男,至少五六個月之內根本沒有時間和精力去搞別的劇本,”
“這個我已經和他解釋過了,他表示理解,也非常樂意等待,如果《家有宅男》第二季持續火爆,第三季很快就會上馬,他是想捷足先登,和你簽下一個合作意向書,他這樣做,也是希望藉此機會給自己打廣告,讓大家都知道,你的下一個合作對象是葉氏集團,” 他停頓一下:“容蓉,估計一下,寫一個電影劇本大概需要多久?”
“我最快……也要四五個月,”
“這樣想想,如果是五個月,你每個月進帳將近10萬,這錢不賺太可惜了,”
“好——那就聽你的安排,”
“下週一晚上,他說要請你吃晚飯,”孟逸遲疑了一下,說:“這個沈文康其實非常年輕有能力……”
孟逸是對的,沈文康看起來的確很年輕(後來才知道,他比我大一歲),除了有能力之外,他還是一個相當英俊的男人。
我們約在仙炙軒見面,從出租車走出來,看見對面的白色洋房,燈火輝煌,溫馨雅緻,突然有種恍然如夢的感覺。
我比約定時間晚到了十分鐘,沈文康已經在靠窗的位置等着我。他禮貌的站起來迎接我,個子很高,臉上是淺淺的微笑,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掌很大很柔軟——感覺就像被一陣電波擊中,我微微顫抖了一下。
我立刻就被眼前的男人吸引了(天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力氣來掩藏自己的傻氣)。他風度翩翩,氣質不俗,有種讓人難以抗拒的迷人氣息。他膚色較白,皮膚光滑爽潔,眼睛微微有點下陷,他有一個漂亮的小方下巴,尤其好看的是,他笑的時候,嘴角處隱隱出現一個小小的可愛漩渦。
來之前,孟逸已經給我透露了一些信息。沈文康之所以能以外戚身份在人才濟濟的葉氏擔任重要職位,完全要感謝他的外公葉仁德——葉氏的董事長,外界傳言,葉老先生特別偏愛這個外孫。
我緩緩地在他面前坐下,猜想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某個當紅的明星或者哪一家的富豪千金,這個念頭很好的在我們之間築起了一道圍牆,很快,我就可以自如的和他交談起來。
結果他非常隨和,絲毫沒有貴公子的架子,說話的口吻就像是我們家隔壁的鄰居,沒有擺高姿態,沒有咬文嚼字,沒有浮誇炫耀,實際上,接下來半個多小時,他說的全是無關痛癢的話——家裡幾口人,父母做什麼的,喜歡吃什麼青菜,喜不喜歡打羽毛球——感覺有點漫無邊際。
料理非常精緻可口,可不知爲什麼,我發現自己根本吃不下任何東西,或者說,我不敢吃,怕自己的吃相不夠優美,怕吃得太多,會打嗝,更怕小腹會鼓脹起來。
我完全可以理解,爲什麼葉老先生喜歡沈文康——他溫文爾雅,和氣可親,很會討人歡心,尤其他笑得很真誠,長得也很好看。
他把一疊三文魚放在我面前,嘴角綻開:“想不想聽笑話?”
我微笑,點了點頭。
“有一對老夫妻,記性越來越差,醫生建議他們把每天要做的事情寫下來。一天早上,婆婆問公公早點吃什麼,一杯豆漿,兩根油條,公公說,你最好寫下來,否則會忘記,婆婆很不高興,這麼簡單的事,我記得住。一刻鐘後,婆婆買早點回來,兩個肉包子,一碗稀飯,公公見了,生氣的抱怨,全搞錯了,我說的明明是兩個茶葉蛋,一袋牛奶,”
“這個笑話我要盜走,下次也許在哪用得上,”
他眨了眨眼:“傻瓜模仿,聰明人直接盜用,”
不知爲何,我感覺和他很親近,似乎什麼話都可以說,事實就是,我們談論的話題越來廣泛,甚至涉及到婚姻。
“你——”他看了一眼我無名指上的戒指,若無其事的問:“結婚多久了?”
“七年多了,”
“很難相信,”他目光流轉:“你看起來很年輕,孩子多大了?”
“女兒六歲了,”
“叫什麼名字?”
“安琪。”
“真是一個好名字……所以你是典型婚姻事業兩不誤的女人,非常敬佩,你一定覺得很幸福,”
我一臉笑意,不置可否。
他目不轉睛:“都說婚姻有七年之癢,你怎麼看?”
我沉默了。
片刻後他說:“你對我一點也不好奇?”
我愣了幾秒,十分輕描淡寫的開口:“我猜想你的女朋友一定非常年輕漂亮,”
“我的確有一個年輕漂亮的女朋友,不過,半年前已經分手……我們交往了大概七八個月,感覺不太適應彼此的生活習慣,那以後……”他微微一笑,語氣輕鬆:“我每天都……睡在公司的文件堆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