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第一次親密接觸

週六晚上,林子軒給慕姍姍打了一個電話,約她週日出來玩。

這是一次試探,如果慕姍姍推脫了,說明兩人之間就這麼結束了。

嚴格說起來,他們就沒有開始,只是即將畢業的離愁別緒影響了兩人的心情,導致他們看起來好像是有點朦朧的感情。

不過,這種感情太過突然和脆弱,無法長久。

如果慕姍姍答應了,那說明她也想維繫這種朦朧的感情,看看能不能有所發展。

夏日炎炎,這時候戀人最好的約會地點是室內游泳館,兩人在清涼的水中自由遊動,想想都覺得賞心悅目。

林子軒否決了這個方案,他們雖然見過對方的家長,但還沒有熟悉到那個份上。

而且,週日的公共遊泳館肯定是人頭攢動,大家都有這種想法。

那種單位內部的游泳館他沒有門路,到郊外的水庫又太遠了。

再說,跑到荒郊野外你想幹什麼,他覺得第一次正式的約會還是思想純潔一點的好。

即便是穿越者,也爲約會傷透了腦筋。

這不是說京城沒有好去處,京城有遊樂場和電影院,還有幾座以前皇家的園林可以遊覽,香山和西山都是不錯的去處。

然而,作爲京城人這些地方慕姍姍肯定都去過了。

上學期間,學校舉辦活動都是朝這幾個地方跑,沒有十回也有八回,早就失去了新鮮感。

最後,林子軒選擇了一個最爲俗套的方案,他請慕姍姍看電影。

在電影院呆着至少不會太熱,看過電影去吃飯,晚上的時候再去酒吧感受一下流行文化。

這纔是文藝青年的約會。

慕姍姍答應下來,約定週日下午三點在京城羣衆電影院見面。

林子軒沒有提前買票,這時候看電影不需要排隊,也只有談對象的纔會週末看電影,其他時間電影院較爲冷清,這和沒有好電影也有關係。

到了第二天,林子軒提前半小時到了電影院,買了兩張一看就是愛情片的電影票。

慕姍姍穿着一件天藍色短袖襯衣,配着一條碎花裙子,扎着馬尾辮,有了點女人的味道。

和在學校裡有了不小的變化。

踏入社會之後讓人不得不做出改變,特別是在電視臺工作,更要注重儀表。

“咱爸咱媽還好吧?”林子軒上前打招呼。

“說什麼呢?叫那麼親熱,誰跟你咱爸咱媽啊!”慕姍姍生氣道。

“我就是隨口一說,你不用着急,反正早晚的事。”林子軒理所當然的說道。

“一見面你就惹我,當心我到你家告狀。”慕姍姍警告道。

“哪敢啊,我這不是惦記咱爸媽麼?”林子軒岔開話題,“走吧,電影快開始了,這片子你肯定喜歡。”

“你怎麼知道我喜歡看什麼片子?”慕姍姍好奇道。

“我覺得以你的品味也只能看這種片子了。”林子軒認真的說道。

“你找打是吧?”慕姍姍一邊說,一邊朝着林子軒的肩頭拍了過去。

林子軒跑了兩步,躲了過去,慕姍姍在後面追。

兩人就這樣進了電影院,和其他成雙成對的青年男女一樣。

這個時代的電影沒什麼好說的,講的是一對戀人因爲上一輩人的恩怨而不能在一起,最終分開,多年後再次重逢的故事。

慕姍姍看的挺投入,不時爲劇中人物的命運擔心。

林子軒環顧四周,發現沒有幾對青年男女是真正來看電影的,他們只是想要有一個較爲私密的空間相處,做一點在大庭廣衆之下不敢做的事情。

在角落裡的那兩對已經抱在了一起。

在電影院這種昏暗的環境下,不仔細看還真發現不了。

他自然也想做點什麼,就悄悄的用小手指鉤住了慕姍姍的手指,慕姍姍看了他一眼,沒有說什麼,繼續看電影。

林子軒忽然覺得這電影有意思起來。

看完電影,到了五點多鐘,兩人在附近找了家飯館吃飯,互相說了在單位的趣事。

“你說我該怎麼辦?新聞主持人要一臉嚴肅,萬一碰到可樂的新聞,我笑出來怎麼辦?”慕姍姍頗爲苦惱的說道。

“這還算好的,要是碰到不可樂的新聞,你笑出來,那纔是災難。”林子軒吐槽道。

“你有點良心好不好,還有心思胡說八道。”慕姍姍抱怨道。

“好吧,國家正在提倡豐富百姓的文化娛樂活動,以後娛樂性的節目肯定增多,需要大量的綜藝節目主持人,不過這個活可不好做,要有藝術細胞,腦筋要快……”林子軒望着慕姍姍說道。

他突然想起這個時代的節目都是錄製,不是直播。

只要臺本寫好,主持人不需要太費心思,一般相貌端莊大方,具有親和力就夠了。

“你看我幹什麼?我沒有藝術細胞麼?”慕姍姍不滿道。

“那倒不是,是你的反應不夠快,不信我出個題目你試試。”林子軒提議道。

“試試就試試。”慕姍姍不服道。

“慕姍姍同學,請問,樹上騎個猴,地上一個猴,總共幾個猴?”林子軒提問道。

他們在這道腦筋急轉彎裡結束了晚飯,沿着馬路慢慢的朝前走。

他們一邊走一邊饒有興趣的看着周邊的店鋪,聊着一些瑣事,這些平日裡司空見慣的鋪面似乎有了全新的意義。

林子軒突然領悟到兩人約會並不一定要去什麼豪華的地方,只要在一起,哪裡都一樣。

就這樣走着就挺好。

於是,他們沒有去酒吧見識流行文化,而是沿着馬路逛了一趟夜市。

回到家裡,林子軒發現了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那就是處對象真是花錢。

今天一天看電影吃飯,還有零食和來回公交車的費用,十幾塊錢沒有了。

他還沒拿工資呢,就算是拿了工資,也不夠這麼消費的,好在一個月只有四個星期天,看來要想辦法掙錢了。

正在林子軒琢磨掙錢的時候,他收到了一封信。

這是來自《詩鐫》的信件,他的詩歌會在下一期的《詩鐫》上刊載,稿費30元整。

詩歌的稿費這麼高啊!

林子軒頗爲驚訝,自己要是寫上數百首詩不是發財了麼?

一般來說,小說是按照字數算錢,詩歌則是看詩人的名氣和詩作的質量。

因爲他的詩歌是慕致遠推薦,所以《詩鐫》編輯部給了相當於著名詩人的價錢,新人的稿費沒有這麼高。

這讓林子軒找到了一條發財致富的路子。

當然,他也知道這件事純屬偶然,他不能每次都讓慕致遠推薦,就算真是女婿也不能這麼做,關係到臉面的問題。

他準備寫本小說試試水。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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