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歡現在正在演唱的這首歌是《追夢赤子心》,是另一個世界一個叫做GXLA的樂隊的知名歌曲。
這首歌的難度極大,另一個世界的著名搖滾歌手汪半壁,稱這首歌曲的現場演唱是“冒險”,某位大流量小鮮肉對這首歌進行翻唱,即使是錄音室版都硬生生地降了好幾個KEY才能錄,更別說現場唱了,由此可見,其難度確實相當高。
對於那些實力派唱將來說,選擇現場演繹這首歌都需要極大的勇氣,因爲極大概率會變成車禍現場,更何況是對於沈歡這樣的一個演員?
那根本就是找死。
但其實沈歡本來也沒打算選這首歌的。
沈歡一開始選擇的歌是成人論壇樂隊的那首《倔強》,他對於演唱好這首歌還是有些把握的——他除了是一位演員之外,因爲曾經的某段經歷,他還是半個職業歌手。
那還是在一部歌舞劇當中。
沈歡當時飾演的是一個落魄歌手的角色,雖然加上歌詞之後他的總檯詞也只不過是八句,但是對於演戲敬業認真的沈歡還是厚着臉皮追着駐組的兩位知名聲樂老師討教了許多,由此踏入了聲樂演唱的門檻,再加上臺詞功夫和聲樂演唱的一些共同點,以及沈歡日以繼夜地刻苦練習,臺詞功力深厚的沈歡在聲樂演唱上的進展突飛猛進,在輪到他演出的時候很好地塑造出了那個落魄歌手的形象,讓當時的導演都稱讚了兩句。
在那之後,沈歡也沒有拋下這門手藝,經常性地進行練習,因此他這個演員竟然漸漸地成了半個職業歌手,也因爲這門獨特的技能讓他在一些本來不會要他的劇組中撈到了一些活兒。
因爲這樣的經歷,沈歡對於唱好《倔強》這首歌還是有一定信心的,但是在提前練習的時候,卻讓他發現了這具身體的一個驚人秘密!這也導致了他把《倔強》換成了現在的這首《追夢赤子心》。
而沈歡發現的驚人秘密,就是他現在這具身體的驚人聲樂條件。
可能是他的靈魂穿越時空時影響了空間規則,使得磁場紊亂,導致他現在這具身體內分泌失調,月經增多白帶異常,腎上腺激素更是以每秒380邁的速度直衝大腦,卻在經過喉嚨時被口水卡住,從而使得三叉神經信息素混亂,逼迫血液逆流,帶動咽部官能組織蠕動,發生器質性變異……
這一系列複雜奇妙胡說八道的物理化學反應之下,使得他現在的這具身體聲樂條件驚人:他的高音極爲震撼人心,低音也沉重有力,就像鐵錘一樣,可以重重地打到人的心裡!
此外,這條聲帶的細節非常豐富,極具質感,就像在嗓子裡安了一個混音器一樣,讓這條嗓子唱出來的歌聲很有磁性和空間立體感。
像這樣的一條嗓子,甚至不需要任何技巧,只需要單純地去唱,就能把歌唱進人的心裡。
除了聲帶外,這具身體的肌體條件也是非常出色的。
沈歡甚至都沒有專門針對這具身體進行過練習,只是按照以前的習慣稍一發力,輕而易舉地就做到了三腔共鳴,整個人更是如同一箇中空封閉的大圓桶般,氣息在其內澎湃振動,形成了一條完美的氣柱。
這種暢快的感覺甚至讓沈歡當時都有點想要試試傳說中的神之秘技——盆腔共鳴了,卻也知道盆腔共鳴還沒出來,自己的屁會先出來……
突然具有了這樣驚人的聲樂條件,沈歡當時就挑了一首歌出來試驗下這種聲樂條件的具體效果。
他挑選的是《死了都要愛》。
像《死了都要愛》這種歌,沈歡以前雖然是半個職業歌手,卻因爲聲帶條件先天不足,只能夠用加大假聲比例的方式來演繹,效果很差,可是換成現在這條嗓子後,如此驚人的妖嗓加上體內的強勁動力,出來的混聲質感無比震撼,令人頭皮發麻,整首歌竟然是一遍過完美地演繹了下來!
甚至在沈歡自己聽來,因爲這條妖嗓的關係,要比原唱更加震撼!
這樣的聲樂條件,最終讓沈歡有信心去選擇了《追夢赤子心》這首歌。
而他這條恐怖的妖嗓也確實不負他的期望。
……
“我想在那裡最高的山峰矗立,”
“不管他是不是懸崖峭壁,”
……
第一段主歌唱完,原本還竊竊私語聲不斷的觀衆席上,已經慢慢安靜了下來。
沈歡並沒有因爲自己這條嗓子的優越性、因爲自己共鳴的強大而去大肆炫技,他反而拋棄了一切技巧,只是單純地以氣息襯托、以適當的共鳴發聲、以嗓子本身在唱。
他認爲,對於這首歌而言,太多的修飾反而會削弱這首歌本身的魅力。
這是一首重情不重技的歌。
它的高難度,也不是在技巧上,而是在人類聲帶條件和這首歌的音高之間的矛盾衝突。若是滿足了音高上的條件,那麼拋卻技巧,用感情去唱這首歌才能發揮出它最大的魅力來。
這樣的唱法讓沈歡的歌聲聽着樸實無華,卻具有極大的空間感,一下子就在聽衆面前打開了一個新世界。
那是他們的世界。
那是他們的青春。
……
“用力活着用力愛哪怕肝腦塗地,”
“不求任何人滿意只要對得起自己,”
“關於理想我從來沒選擇放棄,”
“即使在灰頭土臉的日子裡,”
……
演播室內徹底安靜了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默然無言。
他們的目光都聚集在舞臺上那個男人的身上,卻又透過那個男人的身影,看向了另一個地方,看向另一個人。
那是他們自己。
“我想當明星!”
“我想當作家!”
“我要上燕大!”
……
每一個人都曾經被他的老師問過他們長大之後想幹什麼。
在那個懵懂的年紀裡,他們意氣奮發,覺得自己無所不能,想要在那最高的山峰矗立,但是隨着年歲漸長,他們終於發現自己什麼都做不到。
想當明星的,成了豬肉販,想當作家的,正在工地搬磚,要上燕大的那個,去年剛從蘭翔技工專修學院畢業……
他們一開始或許心中都還懷着不甘,滿懷反抗進取的鬥志,但是當他們發現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人都是這樣生活的時候,發現沒什麼人能完成心中最初的夢想的時候,發現那些仍然身揣夢想的人被別人笑話爲“幼稚”的時候,他們釋然了。
他們把那些東西全部扔掉,成爲了一個成熟的人。
其他人不都是這樣嗎?這就是現實,這就是社會。
正因爲達不到,所以才叫夢想呀。
他們這樣安慰自己,然後心安理得地生活着,直到這一刻。
他們發現原來夢想沒死,只是被埋葬在了他們內心的最深處。
他們發現,竟然有那麼一個人,縱使遍體鱗傷了仍然還在努力,沒有放棄。
然後他們鼻子一酸,眼眶突然泛紅。
因爲眼前這個遍體鱗傷到幾乎快要直不起腰來、卻仍然還在努力堅持的男人,他身上的光芒是那麼的耀眼,刺痛了他們的雙目。
更爲了他們那被自己親手埋葬的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