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碼歸一碼。雖然趙曦也不允許這工匠逃回到北遼,可是對於雄州衙門如何處置此案,趙曦更關注。
世間不是朗朗乾坤,任何一個王朝都難免存在蠅營狗苟的事,特別是地方州府。趙曦明白這點,早就明白。
可自己看到了,心裡總是很不爽。
倒不是認爲陸家這種方法不可取,好歹在一定程度上是尊重國朝法令的,沒有動私刑處置此事。
可這樣指鹿爲馬的行經,也同樣是在踐踏法令,戲弄衙門。
想要讓地方官員跟鄉紳沒關聯,這幾乎不可能。
可朝廷還設有監察衙門呀!難不成真的是都抓着把柄等內鬥呢?
一個工匠的事不大,可趙曦看到的是體制的缺陷……
當然,監察衙門這時候還沒有相關奏報,朝廷也沒有接到雄州方面的奏報,還不能下結論。
趙曦也只能等着。
“此事你如何看?”
趙曦把太子喚來了,把雄州抵報的文章遞給了他。
文章不長,很快就看完了。
“爹爹,此事另有隱情?”
老爹不會讓自己看這些無聊的故事,既然說了,肯定是有另外的意圖。
“再看看皇城司的奏報……”
“爹爹,孩兒於地方執政,對州縣此事的判罰也有所瞭解。”
“義交之事,人證即可定罪。陸家這般也是無奈,同樣也是最有效的辦法。”
“此工匠的結果,基層牢獄之亂,陸家若使力也未必完不成。”
“雖然朝廷有法令,也有監察衙門監督地方官員,可從案情而言,此案若有人證存在,雄州衙門,以及監察衙門倒是不難斷案。”
太子能明白老爹讓他說此事看法的目的和意義。
這是一個立場問題,或者說角度問題。
作爲大統的繼承人,自然知道法令對一個朝廷的重要性。
可他是有過地方任職經歷的,也知道基層的一些做法。
對於雄州此事,太子覺得談不上勾結踐踏法令。從事實上,陸家以及雄州衙門,基本上是清楚此工匠身份的,說白了就是個細作。
可偏偏是工匠,不是關乎軍伍的細作,還是國朝的身份。
“爹爹,若是陸家將實情告知雄州,那纔是衙門最難處理的……”
趙曦明白兒子所說的意思,也可能是自己責備求全了。
“爹爹,國朝治國,終歸還是以儒爲尊,法家視爲補充。世間萬事,不外乎人情法理,就雄州之事而言,孩兒以爲,或許這樣便是最好的辦法。”
“陸家若是無動於衷,任由此工匠逃脫,玻璃工藝外流,先不說工坊城與其契約的問題,就是對國朝的損害也並非小事。”
“孩兒不敢說監察衙門是視而不管,是實在沒法管。監督雄州叛案執法,勢必會導致此工匠最終逃逸······不可能衙門時時看管此人。”
“如今邊境貿易繁榮,國朝與北遼邊境已經分不出什麼榷場不榷場,時時處處都有交易之事,人員往來更是頻繁,關卡形同虛設······自河東之戰後,朝廷也在如此引導,以國朝的繁華促使北遼漢人歸心。”
“是故,孩兒以爲,朝廷只需保持關注即可,不干預爲善。”
要說太子對此事的看法,趙曦還是有一定程度的欣慰的,可畢竟還是思維固化了。
雖然說條例清晰,事理分析也到位······算了,估計朝廷都回如此行爲。
“你知曉一下內閣吧······”
趙曦沒想去駁斥太子,思維的侷限是時代的侷限,這沒有責怪的必要。而趙曦也想看看,太子的思維是不是代表整個國朝的思維方式。
自己終歸還不完全是大宋人,不能對比。
如果是單純的朝廷知道此事,或許內閣根本就不會稟告官家。此事說大也大,說小也算是小事。
說大,因爲這涉及到了國朝新產業工藝外流的問題,也涉及到國朝丁口戶籍認證的問題。說小,也就是陸家和雄州處理一個細作的事。
可既然官家知道了,內閣就真不能當小事了。
“官家,此事就此作罷爲好。”
事情如此,王安石也覺得如此處置最爲妥當。
“此案中,陸家沒錯,雄州府衙也錯不了,監察衙門沒法判定對錯,唯有任由雄州處置。”
王安石的觀點跟太子類同。
“諸位內閣也如此認爲?”
趙曦還是不死心,可內閣給他的回答都一樣。
“國朝內若出現這類大匠逃脫事宜呢?如何處置?”
“回官家,市易之事,除朝廷審覈之外,有牙行作爲補充,調停國朝商貿糾紛。若國朝內部有此類事務,此工匠會被牙行通告,所有國朝同類行業將不得聘用此工匠。”
牙行,趙曦倒是把這個非官方的組織忘記了。
呂惠卿執管商貿多年,對這類事情的處置也應該見識不少。借非官方,或者算是第三方組織來對國朝法令漏洞的補充,倒是不能說不行。可真遇到像雄州此案時,便有所不及。
還有一點,非官方組織的權利有限,所以限制,趙曦覺得不可能真的能禁止商業上的無所不用其極。
資本和利益,作爲後世人,趙曦卻是相當瞭解的。道義、契約以及非官方的做法,作用很有限。趙曦敢肯定,所謂的不得聘用,只是一個明面上的形式。
“諸位內閣,朕不是求全責備,有些事真的靠道義的限制,終歸是有所不及。朕在想,朝廷是否可以出臺法令,針對商業犯罪的法令。”
“比如盜取或泄露工藝,比如泄露撲賣標的,或者諸如雄州此類案件等等。如此一來,也可以避免外邦細作鑽國朝法度的空子。”
“北遼對國朝各產業工藝的覬覦,不會是雄州這一件,也不會就此一件。總不能到時候國朝的鄉紳都把自家小妾的名聲丟完吧?”
“還有一點,雄州是否如實稟告朝廷,監察衙門······堯夫,此事你也需要跟進,看看地方監察衙門的責任心。”
“錯對暫不說,也不必做處置,但有些職責是必須明確的,該盡的職也必須擔起來。”
“此工匠一案,若是不能辦實了,很可能會是一個範例。朕以爲,不說邊境,就是全國朝,估計北遼的細作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