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天之後,常雲飛按文樂的要求,在小坦村召開了公審大會。常雲飛特意在會上,宣讀了文樂給小坦村民的一封公開信,解釋說與林志斌沒有親戚關係,即使是親戚,也不會徇私枉法包庇壞人壞事,只會是更加嚴厲的處理。
隨後,常雲飛宣佈,根據《刑法》第303條的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林志斌和他媽媽以贏利爲目的聚衆賭博,罪名成立,考慮到他們的獲利不大,判處林志斌拘役三個月,罰款1000元。林母有賣*的行爲,一併處罰,判拘役六個月,罰款2000元,其他參與賭博的人全被拘留七天,罰款500元。
而江家牽扯到的盜竊案,二個月後,也開庭進行了審理。江麗芳是拿到了江美芳分給她十萬元錢,想到邊疆省去做棉花生意。不料,在火車上遇到了這個盜竊團伙的頭目,倆人很快就姘居在一起了。在知道他們是盜竊團伙後,不僅沒有離開他們,反而跟團伙中多人發生了倆姓關係,享受他們偷竊來的財物,並積極爲他們出謀劃策,帶他們來到冀平伺機作案。在國慶期間,先後採用撬門入室等手段,盜得財物計三萬六千元。
該團伙於十月五曰被我公安部門破獲,在逃的五個頭目,因爲文樂的參與,很快就被擒拿歸案。由於,該盜竊集團長年在外流竄作案,曾在冀州市盜竊時,被失主抓獲,當場用隨身攜帶的刀子,殘忍地殺害了失主等,這個團伙32名成員,有十二人身負血案,經查證覈實後,判處12人死刑,立即執行,5人判了十年,其餘的是七年、五年、三年。
江麗芳因參加該團伙時間不長,得利不多,但是她後來迅速成爲團伙骨幹,也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她父母明知這夥人是盜竊團伙,不但沒有舉報,反而積極幫助銷贓,分別判處拘役一年和六個月。李曉軍的父母親,也到庭聽了宣判,看到那些被盜竊的失主們,羣情激憤的樣子,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雖然,他們的兒女是不會計較,但是文樂始終沒接他們去燕京,也沒爲他們做身體按摩。
想到父親的個姓,李曉菊和李曉娟,也不好埋怨過文樂。畢竟,文樂家裡來往的人,都是身份不同的國家領導人居多,讓父親知道後,肯定會在外亂講。最後,李曉菊和李曉娟跟文樂去了燕京,李曉軍跟到臨海做布料和服裝生產生意。讓曉明和江美芳留在父母身邊,一直照顧到他們去世。當然,這些都是後話,暫不多做敘述。
一九九六年元旦到來時,冀平早就已經是一片銀裝素裹了,機關幹部、市民、農民都積極響應市委的號召,紛紛走上了街頭,參加掃雪活動。爲確保冀平市主要交通要道暢通無阻,都在努力地做一份貢獻。而婉兒一大早,就駕着輛越野車來到了冀平,她告訴文樂在內蒙峰旗市左喀鄉,賣下了一個開挖才三年的鋁礦,隨後,拿出了礦產的證明,在等文樂看過之後,她才說起了全部的事由:原來,在九三年四月份,婉兒曾跟回收公司的王經理,以及他的朋友吳老闆,一起去內蒙的峰旗市左喀鄉,認識礦主王氏三兄弟。並被王經理下過安眠藥,五個*過她的人,後變成了通殲,現在成了朋友。當然,婉兒沒告訴文樂,自己被*的事。只是說通過王經理,認識了鍊鋁礦的吳老闆和他的三個朋友。十二月份初時,這三個礦主突然來到燕京,由王經理帶着找到了婉兒,請婉兒去救救吳老闆,也順帶救救他們。
他們告訴婉兒,這三年來,他們挖礦賣給吳老闆,吳老闆也都及時地將錢付給他們,雙方合作的很好。因爲前三年,他們基本上是邊產出邊投入,微利運營。現在把礦也建設好了,正是要進入高產時期,也是他們開始賺錢的時候了。可是,他們鄉里去年換了個書記,這個書記的兒子,讓他們把礦賣給他。當初他們投資30萬買下這塊地,這二年也陸續投入了100萬,而這個鄉書記的兒子,只出20萬元,就要賣下這個礦。
當時,吳老闆也在場,就問他憑什麼,人家幸苦做了三年,剛要開始有賺頭時,你花20萬就想得到一百多萬的礦。書記的兒子狂囂地說,就憑他爸是鄉里的書記,如果不是看你採了三年,20萬都不會給。今天你不買,明天會哭着來求我要賣。
果然,沒過幾天,吳老闆就被抓了起來,說他偷漏稅500萬,還有玩弄女姓,以流氓罪抓了起來。礦主三兄弟中的老大王猛,通過關係花了錢,才進了監獄,探望到吳老闆。吳老闆讓王猛到燕京來找婉兒幫忙,說這事純屬鄉書記暗中做的鬼,他們的目的就是要王氏三兄弟鋁礦。說他偷稅,玩弄女姓,都是造謠污陷,是嚇唬三氏三兄弟的做法。
於是,這三兄弟連忙來到了燕京,婉兒把這事告訴了紅梅,她派了一幫人,從燕京悄悄地去了峰旗市。因爲這個案子不復雜,所以,很快就查了個水落石出。吳老闆被放了出來,這王氏三兄弟,也能正常地開礦了。鄉書記和他兒子,也被抓了起來。誰知,沒過幾天,吳老闆的車子裡,被人放了炸藥,車毀夫妻倆人身亡。鄉書記又官復原職,這王氏三兄弟嚇的連夜就跑到了燕京來,找到了婉兒,說什麼也不敢回去了。
任紅梅因私自出警,捱了部裡的批評。據說是內蒙省委書記告狀,告到一號首長那裡,讓一號首長點名批評了公安部。這一下,惹怒了任勁風,立即在政治局會議上,責問了一號首長。誰知,一號首長推了一乾二淨,說他根本就不知道這事。特號首長馬上發話,讓公安部長和內蒙書記進燕京,將此事說清楚。結果,此事系一號首長的夫人,四處下的指令。那個內蒙左喀鄉書記的兒子,是一號夫人侄女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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