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
剛纔與袁奮兩人發生一段插曲的小黑胖子卻是突然從位置上站起身來,在桌上放了一塊“暫時離開”的牌子之後,邁開小短腿跑到廁所,拿出手機開始打電話。
“喂,老大,我是小黑,我有重要的事情報告。”小黑胖子一臉興奮地說道,“我想,我見到那個被‘皇帝’通緝的傢伙了!”
“真的?”電話那頭傳來了一個低沉的男人聲音,“你確定?”
“真的,老大,我怎麼敢騙您啊?”小黑胖子滿臉的諂媚,“您不是將照片都發給我們了嘛?而且我剛剛感覺到他身上的異能波動了!他們打算去時代廣場,然後準備在紐約逗留三至五天的時間,沒有,他們沒有任何的懷疑。”
“很好。”男人說道,“我會打電話跟上峰說的,如果這件事情真的能夠成功的話,你記首功!”
“謝謝,謝謝老大!”小黑胖子激動得不能自已。
美國堪薩斯州的一傢俬人酒吧裡,一個黑色穿着西服的白人正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突然,電話鈴響起。
嘰裡呱啦交流了一通之後,黑色西服掛斷了電話,拿起身旁盛滿龍舌蘭的酒杯喝了一口,然後站起來伸了個懶腰,剛毅的臉上滿是笑意:“華夏人常說,‘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好久沒有活動身子了,要是這次捕獲行動能夠成功的話……”
同一時間,美國紐約一座秘密軍事基地裡,一個赤果着上身、豎着大背頭的美國白人正與一羣凶神惡煞一般的壯漢對持。
“你們二十多人打我一個,爲什麼還站着不敢動?”白人一臉鄙視地看着壯漢們,勾了勾手指,“來吧,膽小鬼們!”
就在這個時候,門突然打開,一個助手模樣的女人快步來到白人身旁,在他耳邊輕聲說了幾句話。
白人眼睛一亮,哈哈大笑了一聲,陡然啓動。整個人彷彿人間蒸發一樣,消失在了原地。下一刻,只聽虛空之中發出了啪啪啪啪的撞擊聲。
之前還全神戒備的壯漢,卻是已經全都倒在了地上。
“世界上那麼多國家你不去,偏偏要來美國……”白人拿起身旁的衣服穿上,哈哈大笑,“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偏要闖’?”
相似的畫面,在美國好
幾個地區同時上演着,他們或接到電話,或收到了手下的報告,眼神,全都變得好像一頭餓了幾天的惡狼見到一塊香噴噴的烤肉一般!
而這個時候,袁奮已經到達了下榻的酒店,登記了之後,袁奮帶着芙蓉來到了最豪華的總統套房裡。
主次兩間臥室,一間休閒娛樂廳,一間會客廳,這就是袁奮與芙蓉兩人所住的總統套房的佈局。
裡面的設施也是奢華得很,而且功能齊全。
這是袁奮與芙蓉認識到現在真真意義上的第一次長途旅行,袁奮自然不敢怠慢,所以什麼東西都選最好的,飛機、酒店,反正如今對於他來說,只要芙蓉開心,別的全都是假的——什麼?錢?不好意思,那只是銀行賬戶上面的一段比較長的數字而已。
歡呼了一聲,芙蓉衝進房間,直接一個魚躍跳到了那張超級無比大的牀上,身子還在上面彈了兩下。
“好舒服、好柔軟的牀啊!”小妮子趴在牀上不肯起來:“老公老公,等等我們回國之後,也去宜家買一張這樣的牀吧?好不好?”
“沒問題。”袁奮笑笑,從空間戒指裡拿了一套新衣服出來,道,“你先睡一會兒,我去洗個澡。”
坐了十多個小時的飛機,袁奮覺得身上都黏黏得很不舒服,當下準備去浴室洗了個澡。
可纔剛塗上肥皂,浴室的門卻是突然打了開來,圍着一條浴巾的芙蓉走了進來:“老公,咱們一起洗吧!”
兩個小時之後,整裝待發的兩人離開了酒店,手牽手地逛起了大街。
這個時候,這家酒店的長處之一就體現出來了——袁奮選中這家酒店的原因,除卻它是紐約最有名的酒店之一外,更是因爲它的地段好,離開時代廣場只有一分鐘的路程,交通方便。
想到紐約,人們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時代廣場、第五大道還有自由女神像。而時代廣場不愧是紐約標誌性的“建築”之一,位於紐約曼哈頓地區,全球聞名的百老匯劇院集聚在這裡,無數巨斧的電子廣告牌24小時不停息地變換着藝術精緻的廣告短片。來來往往的人也是很多,他們來自不同的國家,擁有不同的膚色。
俗話說的好,不去紐約就算不上去過美國,而不去時代廣場就等於沒去去過紐約,這是一點都不誇張的說法。
而爲了不丟醜,袁奮早在昨天
的時候就把所有關於紐約的資料全都記在了腦中,對於那些有名的店、好玩的地方全都如數家珍。
芙蓉也被這繁華、現代的地方深深地吸引住了,大大的眼睛四處張望着,要不是爲了不給袁奮丟臉,小妮子早就驚呼出聲了。
逛了大約一個多小時,兩人決定先去吃飯。
“晚飯想吃什麼?”袁奮轉頭問道,可一見到芙蓉的樣子,他卻是憋不住,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只見芙蓉左手拿着一罐可樂,右手卻是拿着一隻熱氣騰騰的熱狗啃着,滿嘴都是醬汁,臉上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袁奮眼疾手快,拿出手機就將這極其有趣的畫面拍攝了下來,而小妮子沉浸在美食的誘惑之中,並沒有發現袁奮的小動作。
想了想,她一臉期待地回答道:“我要吃肯德基!”
雖然芙蓉覺得這美國的熱狗也不過如此然後可樂與華夏的可樂也沒有什麼區別想必肯德基應該也差不多,但畢竟這玩意兒可是經常看到卻從來沒有嘗試過的,現在自己有這個機會能夠吃到喝到,自然要去體驗一下不是嗎?
“————”對於芙蓉的回答,袁奮覺得有些無語。
本來他是打算帶着芙蓉一起去紐約時代廣場附近一家非常有名的牛排館裡吃牛排的,據說股神巴菲特也經常在那家店裡吃牛排,袁奮曾經在網上看到過。當時就覺得很是眼饞,只不過一直沒有機會而已,這次終於有機會了,袁奮覺得自然要與芙蓉去嘗試一下,看看是他們做的好吃還是自己做的好吃。
可沒想到,這小妮子竟然想吃肯德基!
“你確定嗎?”袁奮拿出餐巾紙,溫柔地把芙蓉嘴角邊的醬汁全都擦掉,然後問道,“咱第一次出國旅行的第一頓飯去吃肯德基,這好像也太不正式一點了吧?”
“好啦,剛剛跟你開個玩笑嘛。”
芙蓉嘿嘿一笑,然後道,“老實回答我,你剛剛心裡是不是有那麼一瞬間覺得我是個小土鱉呀?”
“沒有!”袁奮哪裡會承認,當下搖頭。
“哼哼,這還差不多。”芙蓉三下五除二地將手裡剩下的熱狗吃完,然後抹了抹嘴,道,“我早就想好啦,來美國怎麼能夠不吃一下這裡的漢堡呢?所以我決定了,咱們的第一餐,就去吃麥當勞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