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見過很多人的紋身,要麼是氣勢洶洶要麼就是看起來順眼,可我從沒見過面目猙獰又很醜陋的紋身。
曾經我以爲鍾馗就夠醜了,可今天見到文妖給我挑的這個千目修羅的圖案後,我才知道什麼事沒有最醜只有更醜!
猙獰的獠牙,邪惡的眼神,四處燃燒的火焰,還有一條條如同蛇頭一樣的東西,一看就是來自於異世界的圖案。
“完美!看來我的記憶力還是不錯的,哈哈哈哈!”
“要不要先去吃飯啊?吃完飯再開始?”我嘀咕了一句,心裡還是需要一個接受的過程。
“好呀!說起來我肚子還真是餓了呢,哥哥帶我去吃好吃的吧!”
“行!沒問題!”
我穿上襯衫走出房間,一出門正好碰到了大兵和虎賁,我的手還在系袖口鈕釦,他們的眼神立刻變了。
“喂喂喂,你們兩個這是啥眼神啊。”文妖這小妮子立刻就不樂意了,叉着腰一副要算賬的模樣。
“沒啥沒啥。”虎賁立刻撓了撓頭,大兵賊兮兮的笑着沒說話,他們都誤會了!
“對了大兵,昨晚跟出去有啥發現嗎?你啥時候回來的?”我話鋒一轉問了句,昨晚我讓他去跟蹤麗薩。
大兵意味深長的看了旁邊文妖一眼,我知道他是忌憚有人在場,我擺擺手示意沒事。
“昨晚我三點多回來的,目標去了好幾個地方,最後去了一個住宅小區。”
“去了哪幾個地方?”我好奇的問了句,因爲大兵並沒有任何提及。
“不好說。”大兵嘀咕了一句,一聽這話我就明白了,有些話真的不方便說。
“先去吃飯,回頭再說吧!文妖去叫輝哥他們一起。”我準備支開這個活寶,用一個合情合理的方式不會讓她感覺到生疏。
“哥哥不要叫我文妖,聽着好生疏呀,直接叫我小妹就好啦!”
“行行行,快點去吧,不然一會輝哥他們就要餓死了!”我調侃了一句,她一溜煙的跑了出去。
“大兵,昨晚啥情況?”
“麗薩先去了一家美容院,然後去了一個把守很嚴密的地方,我根本就進不去。”
“把守很嚴密的地方?在市中心還是在郊區?”
“郊區!”
一聽這話我心裡明白了,能夠在郊區還防守嚴密的地方,很有可能是緝毒隊或者他們的臨時落腳點。
曾經在毒梟王國我接觸過臥底,我知道那是一種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的工作,我也敬佩那些爲了別人的利益而英勇犧牲的英靈!
“最後她去了哪個小區?有防備嗎?”我小聲問了句,心裡已經琢磨到了一種可能。
“防備有是有但並不怎麼嚴密,一看就是些社會小混混。”大兵很確定的回答,十有八九是太子龍的手下。
“我明白了,咱們先去吃飯。”
如果我猜想的沒錯,麗薩應該是先去美容院清理了一下,然後去總隊說明一下情況,最後去了太子龍那裡!
不能確定那是太子龍的住處還是專門保護麗薩的手下,但這個小區一定有跡可循,說不定能夠挖到太子龍這條大魚!
我非君子不擇手段,我不介意偷襲暗殺太子龍,我也不介意用卑劣的手段搞死他,同樣我也沒打算在這片地方長久的待下去。
我要做的就是斬殺太子龍爲二叔報仇,剩下的爛攤子留給陳龍象解決!
如果我能成功偷襲幹掉太子龍,那麼我就能繞開陳龍象這邊……避免過多的爭端纔是我最明智的選擇!
我想只要跟蹤麗薩就一定能找到太子龍,因爲男人和女人總要有碰面那個啥的時候……
我沒有對二叔明說太多關於麗薩的事情,他也沒有任何的提及,只說讓我離她遠一點……
我想二叔應該是不想再提及這個女人,他想要忘了這個女人,那我就不應該再次提及。
不過爲了能夠抓到太子龍這條大魚我完全可以從麗薩身上入手,讓人跟蹤她然後順藤摸瓜……
簡單吃過飯我回到房間休息,文妖在旁邊鼓搗着顏料,大兵和虎賁都在旁邊看着。
“小妹,你這顏色都是自己搭配的嗎?”
“那當然!哥哥你彆着急,馬上就好了!”
“我不着急,現在我有大把的時間。”我笑着說了句,前天是沒有人來找麻煩的情況下。
其實我知道太子龍不會坐以待斃,他一定會想盡辦法來搞我,現在我有酒吧這個落腳地,情況很不樂觀。
以前我居無定所飄忽不定,我也沒有生意場所作爲阻攔和絆腳石,但這一次情況不同。
我能想到偷襲暗殺太子龍,那麼他也能用同樣的辦法來收拾我,此時此刻我並不佔據任何優勢。
“這是弄的啥啊?要紋身嗎?”虎賁好奇的問了句,我抽了口煙沒說話。
“沒錯!哥哥要紋身遮蓋傷疤,你也要紋身嗎?”
“不要不要。”虎賁連連擺手,其實我知道他們身上都有刺青,只是他們從來都不對任何人提及。
“文妖啊,我先給你練練手吧。”我打了句圓場,沒想到這小妮子立刻叉着腰,一副氣鼓鼓的模樣。
“哥哥要叫我小妹啊!哥哥快點趴下,我給你貼圖案。”
“OK!”我脫掉襯衫趴在牀上,文妖哦不,小妹拿着貼紙湊過來。
“拜託你們兩個能不能過來幫忙呀?幫忙拽着點。”小妹招呼大兵和虎賁幫忙,好像除了我之外她對誰都不客氣。
感覺她像是一個吃了火藥的小螳螂,屬於逮着誰都噴火藥的那種,屬於精明強勢不肯吃一點虧的人。
貼紙上身感覺冰冰涼涼的,我心裡不停的安慰自己,反正是用來遮擋毒梟家族的標記,沒用豬八戒的圖案就算不錯了。
“三明,你看過這個圖案了嗎?這是個啥啊?”大兵詫異的問了句,一時間我竟然無言以對。
“大個子你懂什麼,這是千目修羅,很厲害的!”
“嘖嘖,你喜歡就好。”大兵意味深長的吧嗒着嘴,我捂着臉沒說話。
其實小妹挑的這個千目修羅的圖案,面目猙獰醜陋兇狠,看上去比豬八戒強不了多少……
“行了,完美搞定!等一下就好了!”
“三明,你確定要搞這個圖案?”大兵再次問了句,我一臉複雜的點了點頭。
“大個子你什麼意思!哥哥你喜歡嗎?你一定喜歡這個千目修羅的對嗎?”
“對對對,小妹挑的絕對錯不了!”我立刻迴應一句,心裡長長的嘆了口氣。
曾經我厭惡紋身是因爲一旦上身就不容易去掉,一時興起的行爲卻要伴隨人很長時間,很容易讓人後悔。
畢竟人很少能做出一輩子不後悔的選擇,伴隨着時間推移人總是會變的,曾經喜歡的可能會變成厭惡的……世事難預料!
年輕人紋身是一件很酷的事情,可當步入中年坐在生意桌上的時候,客戶會作何感想?當步入家庭有了孩子之後,讓其他同齡孩子作何感想?
會不會遠離?會不會孤立?會不會竊竊私語?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些小孩子一定不會覺得這是很酷的事情。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禽獸亦如此。
一個人活在世上不能總爲自己考慮,花裡胡哨的紋身現在看起來挺酷,可當孩子長大成人之後會讓孩子作何感想?孩子成家立業的時候該讓對方作何感想?
世俗的目光一直都在,不管哪朝哪代傳統保守思想都會存在。
換位思考一下,你會讓女兒去找一個紋龍畫虎的小夥子嗎?或者願意讓兒子娶一個滿身刺青的姑娘嗎?
這就是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