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suppercc笙婉。
我來自一個小鄉村,那裡沒有太多的喧囂,很美。
我只有十七歲,是一名高二的學生。
明年,我高三。
我的夢想,是當一名作家,不是隻寫小說的作家,寫文字,當一位文字工作者。
我不喜歡那種突然失去的感覺,於是乎,我就選擇了把我身邊的人推得好遠好遠。
我現在的夢想是十四。
我知道你們可能不知道,十四是什麼。
它是我的夢想,現在的夢想。
遙遠而又美麗的夢想。
它是一所大學。
我們省最好的一所大學。
我必須很努力很努力,纔可以去到那裡。
可是,我現在並沒有在努力。
有人說,擁有就是失去的開始,我害怕,害怕失去,渴望擁有。
我是一個很獨立的人,愛恨分明,不敢愛人,害怕受傷。
有很多人和我說,其實,不用什麼都自己來做。
我有愛過的人,不是大人們說的小孩子的戀愛,而是真的感覺到了心跳、情緒的愛。
我的心裡住着一個人,一個喜歡,但是卻不能靠近的人。
我喜歡他,沒什麼,只是他給了我想要的那種感覺。
我不敢戀愛啊,因爲我大部分時間都很理性,一旦戀愛,我就會很依賴對方,然後等到對方厭了,我就必須被迫看着他離開,被迫獨立。
我不敢依賴別人,因爲我害怕那種感覺,我認爲沒什麼人是靠譜的,除了我自己。
我身邊的人很多,好朋友也很多,說得上心裡話的並不多。
我其實有點把別人推的太遠,我知道這樣不好,可是,我沒有辦法,因爲我必須獨立。
我是現在一個必須靠着父母纔可以生活下去的人,因爲我還沒有工作,沒有辦法掙很多的錢。
我的男神,是一個學霸,是我們高二年級的理科班學霸,而我呢,卻是文科班的一個學渣。
我是一個外向的孤獨患者。
有幾個女生說,她們希望我是男生,這樣就可以做她們的男朋友了。
我想,也許,是因爲我懂女生。
我是一個女漢子,單手拎一桶水上四樓。
但並不是我力氣大,而是我一點點煉成的。
在我最需要幫助的時候,沒有人幫助我,於是我學會了自己來。
學會獨立,被迫獨立。
他是我的風景,而我卻是他的路人。
別誤會,他並不是住在我心裡的人。
住在我心裡的那個人,並不知道他還住在我的心裡。
這兩年來,我試過愛上別人,可是我做不到。放棄他,連呼吸都是疼的。
他有女朋友,他很喜歡她。
我是他的好朋友,只能是好朋友。
認識他兩年,也喜歡了他兩年。
他喜歡籃球,很喜歡籃球。
科比退役的三天前,他對我說:我的籃球夢還有三天就結束了。
我很心疼,心疼這個男孩子,心疼這個愛玩愛鬧,但是很善良的男孩子。
在別人看來,他很愛玩,愛調戲女生,很花心,不守信用,是個很不靠譜的人。
可是在我看來,他就是英雄。
我總是說他和阿妖兩個人在搞基。那天,在教室,阿妖背了他,很好笑。
他很愛玩,經常不來上課,就算來了也是睡覺,或是玩鬧。
他愛調戲女生,可是他的心裡,在那漫長的歲月裡,他的心裡,就只住了一個女孩子。
他看起來很花心,可是他只愛一個人。
別人說他不守信用,我不信這個,真的。
他一直告訴我,他有一天會離開的。
我跟他說:離開之前,一定要和我說聲再見。
他說好。
他離開那天,我沒有見到他,沒有親口聽見他說再見。
他發信息給我,說他離開了,他說,再見。
我從鋪上猛地下來,又猛地衝下了樓。
我站在他們宿舍門口,沒有他。
我跑到校門口,在人來人往的馬路邊,尋找着他的身影。我沒有找到他,他還是離開了。
我回到宿舍,宿舍有個女生說:我好心疼你。
我心情很低落。
我撥通了他的號碼,他接了,他在開車,風聲交雜着他的聲音,那麼好聽的聲音。
宿舍一個女生回來,她說她遇見他了,他停下了車,對她說:幫我跟她說聲再見。
所有的情緒涌上心頭。
我喜歡你,字字句句。
別人都說他不靠譜,可是在那天,我們夜修說話一起被捉出去的那個夜晚,他指着另一個女生,對老師說:我是在跟她說話。
我回到了教室。
他做了幾十個深蹲。
他回到教室的時候大汗淋漓。
他總是叫我楊貴妃,因爲我很胖。
我總是叫他小襪子,說他是太監,還爲他編了一個故事。
他那時候一定不知道,他住在我的心裡。
軍訓的時候,在一個沙坑前,他說,你一定不敢跳過來。
確實。
倔強的我幾次走到沙坑前,想要嘗試跳過去。
去電影院的時候,他就坐在我的身邊,就在我的身邊。隔了一條過道。
他在某天吃飯以後,衝到操場上,隻身跳過了那條很高的欄杆。那一刻,我的世界,就只有他。
軍訓回家的前一夜,他當着全班人的面,跟教官告白了。
我不喜歡那個教官,在看到的第一眼,就不會喜歡。
他喜歡,所以我們不會相愛。
他在軍訓第三天早晨,俯在我的耳邊說:我喜歡你。
我想,我當時一定臉很紅。
我看着遠處的那羣人大笑了起來,便打了他。我以爲,他們在玩大冒險。
事後,我問其中一個女生,我說,你們在玩大冒險嗎?她說沒有。
我不明白,他爲什麼那樣說。
軍訓回去那天下午,我在回宿舍的路上遇見了他,他說:要不要跟我回家,我家沒人。
我說,不要。
他一定忘記了,某天晚上他對我說:我以後要帶個人回家種田養豬。
他第二學期的時候回來了。
我走進教室就看到了他,我很開心。
不過過了一會兒,他就離開了。
班裡的人說他來了很久,在那裡一直等到我來才走。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喜歡spexial,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好像也是在高一的時候。
2014年。
他喜歡NBA。
他是爲了喜歡的女孩子纔回來讀書的。
他喜歡畫一個標誌。
我一直畫不像。
我經常把那個標誌,像他一樣,畫在了我的手上。左手手背。
他最近在南澳工作。
他說,有時候海水是三種顏色的。綠,黃,藍。
黃昏的時候是黃色或者粉紅色的。
日出更美,夜景也美。
他的風景在他的眼前。
我的風景在我的手機裡,那是他一張又一張的照片。
我喜歡他,很多人都看出來,只有他看不出來。
來來去去那麼多人,我心裡還是隻住了他一個人。
他是這麼多年來,我喜歡的最久的人。
我怕,怕他會是我這一輩子都過不去的坎。
如果,我必須用一輩子來忘記他。那麼,就這樣吧。
我只希望清風與世界能善待他。
善待這個善良的男孩子。
他不帥氣,可是他很專一。
他是我的笑神。
笑神,因爲,他的微笑,是我見過的,最好看的微笑。
我愛他。
這些話,我不知道他會不會看到,他是否會回頭看看我?
我要考上一間好的大學,去他曾經嚮往的城市讀書。
我只希望有一天,他渴望去到那座城市,只是爲了來見我一面。
上學期的那天,我看見他了,在回宿舍的路上,與發小。
他揹着書包站在他以前宿舍的門口。
一如當年容顏。
還是賤賤的微笑,還是我愛的樣子。
可是滄桑了很多。
我猛地擡起頭看他,很開心很開心。
我和他聊了很多。
我以爲他是回來讀書的,但其實,他就只是回來玩一玩的。
我見過他很帥的樣子,那是高一第一學期的那個秋天。
他弄了頭髮,穿着一身黑衣,很帥很帥。
他那天說很冷,我把我的衣服借給他穿,他穿上去以後,真的很搞笑,看起來很女人。
在寫這些的時候,我突然,我好想他。
沒錯。在愛情裡,我是黎璃。
不過,我沒有她那麼的理性。
不過,我的裴尚軒,不愛足球,他愛籃球。
不過,我的裴尚軒,他不愛我。
不過,我的裴尚軒,不會等我那麼多年的時間。
如果我無法與他相愛,那麼請託清風,幫我好好照顧他。
我的裴尚軒,是我心裡很久很久的孟樺。
我的裴尚軒啊,只要是你,我都愛。
你可以沒錢,你可以不帥,你可以愛過很多人。
原來,愛一個人,真的不會介意太多。
我可以愛你。
我想愛你。
我很愛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