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疼的厲害,我再醒過來的時候,周圍一片黑暗,而且很燥熱。
這裡是哪裡?
我這是怎麼了,突然間就昏了過去,然後……
然後那個張經理綁架了我?
我發現我的手腳都被綁了起來,嘴上好像也被一塊膠布貼上了。這些東西捆綁的手法不是特別好,而且也沒有捆的太緊,掙扎一會兒,應該可以把手從裡面抽出來。
但是在這之前我的整整思緒。
現在的情況是,我被綁在了這裡,綁架我的人應該是那個張念慈。
可是她爲什麼要綁架我啊,我來這裡的目的雖然是爲了調查她,但是我除了雪梨小希,其他的任何人都是不知道的。
那麼她綁架我的目的是什麼?我有做了什麼對不起她的事嗎?、
應該沒有吧。
我和這個張念慈素未謀生,以前沒有任何的聯繫,我不可能做了對不起她的事。
對了,這個張念慈好像說我的臉上透露着一股男性的英氣,那他應該是看見過我男身的時候。
那麼我身爲男身的時候什麼時候和這個張念慈有過關係?
我的印象裡面只有一個地方是極有可能的遇見她,那就是錄像上面的那家壽司店,那個時候我是從前門直接進去店裡面的。
不過我記得那個時候我是在和小胡楊約會,所以打扮上是中性化的,而且一開始我進到那個壽司店裡面的時候我的確還是男身,只有後來事件發生了,我才變成了女身的。
難道那個時候這個張念慈就注意到了我?
通過之前的張念慈說的一些話,這種情況還是極有可能的。
那也就是說她那個時候就已經注意到了我?而且今天在我坐在前臺玩手機時候她也發現了我,所以把我喊到了她的辦公室裡面。
可就算是這樣,她懷疑我男扮女裝也完全沒有必要把我綁架起來啊。
除非……
除非這個張念慈就是這兩次事件的兇手,她在作案現場看見過我,我當時和小希維持現場秩序,不讓那些人出去,她一定就知道我們在找她,之後今天她又發現了我,猜到了我的來意,所以才先下手爲強,把我迷住,然後把我關在了這裡。
原來是這樣,這個張念慈還真是聰明,感管不得能夠很快的升爲經理呢,完全是一個不可小覷的敵人。
好了,心中想通了這些,我開始扭動手。
這繩索綁的手法和力道都不是太好,應該是她自己一個人完成的,這麼說他她是自己一個人,沒有任何人幫她。
我掙脫了手中的繩子,之後把腿上的繩索退了去,嘴上的膠布也撕開了去。
這個房間裡面真是黑黑的,什麼也沒有。
我嘗試性的喊出了聲音,沒有迴音,看來房間不大。
我摸了摸身上的東西,全都還在,連手機都還在。
我趕快拿出手機,想着打電話給小希,叫小希來救我。但是當我打開手機的時候,我就又失望了起來,完全沒有信號,看來這裡是一個很隱蔽,很裡面的房間啊,不然不會連手機信號都沒有了。
手機現在沒有了通話功能了,不過他還有另外一個功能,那就是照明功能。
我打開手機的照明燈,這裡一下子就明亮了起來,我順着牆邊找,很快就找到了這個房間燈的開光。
我把燈打開了來,這纔看清楚了這個房間的全貌。
這裡原來是這個遊戲公司的雜物堆放室。房間裡面堆放的都是各種各樣的遊戲宣傳物,有單頁、宣傳海報,展臺,還有大型的布偶玩具,是裡面可以穿人的那種。
我之間就被綁在了這些布偶玩具上,算這個張念慈張女經理,還有些惜護我,沒有把我身上的衣服弄髒。
好了,現在問題來了,我該怎麼出去,通知小希我已經找到犯人了呢?
看我身上這些東西的捆綁之法,應該是這個張念慈在匆忙之下捆出來的。
她在着急什麼呢?我想她應該是在擔心她自己已經被我們發現的事吧。
那麼她下一步會做什麼呢?
是就這麼一直把我囚禁在這裡,等待和我有關係的其他人再找來,然後再抓捕?還是自己趕快收拾收拾跑路?
我覺得這兩種都有可能,一時間也確定不了,這個張念慈會做什麼,畢竟這一次的這個敵人與前兩次的敵人的智商明顯不同,完全不能按照一般的邏輯推理,就比如她看見我來了,第一反應不是逃跑,而竟然是要把我抓起來。
我在這個小房間裡面轉了一圈,發現除了一個通風口以外,就只有一扇通向外面的門,而很顯然,這扇門已經被從外面緊緊的關起來了。
一時之間完全找不到出去的路。
我坐倒在地上,思考着怎麼才能出去。這個時候我一摸口袋,才發現口袋裡的那個鏡夾還在。
鏡夾!
小圓片!
我想到了該怎麼出去的路了。
出去的路就在我的這個小圓片上,我激動起來,準備打開鏡夾,讓自己傳送出去。但是下一個我又停止住了。
這不行啊,用這個鏡夾出去的話身上是一點衣服都不會穿的,我現在是女身,這個小圓片的另外一個出口雖然在廁所裡面,但是我luo體這件事該怎麼辦?一件衣服沒有,我連出去女廁所的門都出不去,要知道現在可是電子社會,到處都是攝像頭,我就這麼不穿衣服的在這公司裡面走動,被攝像頭拍下來之後,再被某些不法分子傳到網絡裡,那可就不僅僅是出名的問題,遺臭萬年我估計都算輕的了,說不定大家以後一提到我謝冠歆接下來的一句就是,網盤見。
就此我就成了夜夜陪伴無數宅男的新生代的女神了!
這不行,這樣的後果還不如不出去,在這裡餓死算了。
不過其實也不是不可能出去,只不過現在這個時間點不行,我看了下手機,現在的時間點飾下午四點多,明明我來的時候上午十一點都不到,看來我在這裡昏迷了五個多小時。
我要等,等到凌晨一兩點,這個公司裡面什麼人也都沒有的時候,才能夠冒險試試出去,那個時候因爲光線黑暗,我只要找個東西遮住頭和身體上的關鍵部位就沒有人能夠看出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