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緒迴轉過來,沈歡才覺得自己臉上還是有點火辣辣的痛。
他這纔想着是不是要去早點冰袋給敷上。
家裡肯定是沒有的,所以他溜進了水家小院兒。
才一進門,沈歡就看到了興高采烈的水千雨,躲都躲不開。
“沈歡,我告訴你哦,我們……嗯!?”
水千雨的臉色變了,變得很冷,“誰打的你?告訴我,我讓爸爸去打死他!”
“今天遇到了幾個混子,在搶我們同學的錢……”
沈歡沒辦法,只能是把事情經過說了一遍。
看着水千雨一副“我讀書很多,我是學霸,你別騙我”的樣子,他只能是拿出了手機。
幸好他聰明,剛纔和幾個同學一起,都好好的給那些混子照相留念,現在才能拿出證據來。
水千雨仔細的瞧了一番,臉色卻越發疑惑,“你什麼時候學的這個,我怎麼不知道?”
“最近兩年,爺爺可能知道自己時日不多了,就教的我。”沈歡道,“他不讓我說的,而且告訴我,如果沒到萬不得已,一定不要顯露出來傷人,更不可打架好鬥。”
“嗯,爺爺說的對!”水千雨頜首後又搖頭,“但像是今天這樣,你就應該狠狠的教訓他們!那個打你的混蛋,你怎麼沒有踩爆他的傢伙?”
乁【?????】ㄏ
沈歡此時是這種表情。
現在的小女生啊,真是一個比一個殘暴。
先前的唐曼曼和顧雪,特意沒有先叫救護車,等到警.察來了,才由警.察叫了,這個時間已經耽擱了十幾分鍾,他們個個都痛得喊都喊不出來了。
那個被沈歡卸了四肢的混子,早就昏倒了過去,然後還被唐曼曼抽空踩了幾腳。
只要他們不是亡命之徒,這樣的教訓已經足夠他們以後見着沈歡就渾身發抖了。
想着水千雨直接就想讓那個混子斷子絕孫,可謂也是足夠兇殘。
“你在這邊坐着,我去給你拿冰袋過來,敷一下。”水千雨摸了摸他的臉,埋怨道,“真是的,這麼大一個人了,還不知道怎麼照顧自己?你不會去醫院處理一下再回來呀?”
她根本就沒等沈歡回話,轉身就跑,才幾分鐘就拿着一個裝滿了冰的透明厚食品袋回來。
“嘶……”
本來都不痛了的,被水千雨這麼用冰袋一碰,那種酸爽可讓沈歡哆嗦了一下。
水千雨沒有說抱歉,不過手腳卻越發的輕了一些。
正在此時,後門被人打開了,隨即傳來水青山爽朗的笑聲。
“快進來,快進來……沒什麼變化的,還是和你們上次來一樣……哈哈,小麪館?那是我家侄兒和小丫頭弄的,待會兒你們去吃一下就知道了……”
兩人擡頭望去,只見水青山帶着三個男人走了進來。
爲首的一個很瘦,個子還很高,起碼180公分,臉上卻是有點嚴肅。
第二個男子長得很壯,個子最多165公分,但是圓臉上笑容滿面,乍一看就是肥胖縮小版的水青山。
最後一個男子長得是最帥氣的,個子也有170公分,年齡也是三人中最年輕的,差不多看起來像是30歲上下。
他們四個一進來,也就看到了坐在樹下的一對小兒女。
不得不說,在這個秋季的黃昏,在太陽透過樹葉的縫隙灑落在樹下、閃爍在沈歡和水千雨的身上時,這副畫面是那麼的美,美到讓人都捨不得移開眼睛。
“咳咳咳!”
水青山最先反應過來,“哦,看吧,囡囡長大了……這就是我的侄兒,你們一定認識的,陸小鳳老師,哈哈哈……呃!?”
他此時也看到了沈歡臉上的青腫。
“怎麼了?”水青山眉頭一皺,“小歡,誰在學校欺負你了?告訴水叔,我找他算賬去!”
“草!”
那個小胖子脾氣也火爆,順手拎住了一根剷土的鐵鏟,“大侄兒,帶路!”
另外兩人沒有說話,但目光也在移動,想來是在找合適的武器。
果然不愧是玩樂隊的啊,真是夠火爆!
“哎呀,不是你們想的那樣,坤叔,快放下啦!”水千雨又是好笑又是好氣,“是沈歡英雄救美,打了5個混子,期間不小心被偷襲了!”
“哦?”小胖子看着沈歡,滿臉不相信:“水兒,你別騙叔叔,就大侄兒的這副身板,能一個打5個,還只受了這點傷?”
“是啊,小歡你別硬撐。”水青山道,“水叔一定給你找回公道。”
“騙你們幹什麼嘛!”水千雨拿了沈歡的手機,調出了照片,“來,你們看!慘不慘!”
沈歡:“……”
一羣大叔們看了之後:“……”
他們望向沈歡的眼神都變了。
大家都是年輕時爭強好勝鬥勇的人,當然知道打架過後的風捲殘雲景象。
可像是被打成這樣的,肯定是筋骨都被人卸了啊。
看不出來,沈歡這麼俊秀無雙的少年,居然下手這麼狠辣,直接就分筋錯骨。
小胖子坤叔想了想,還是決定不要和沈歡比劃比劃了。
這個念頭剛剛升起,就聽到水青山在問,“小歡,你這樣下手,不怕出事呀?”
“爺爺教我就是這樣的,一出手就留不了手,他也叮囑我不能隨便出手。”沈歡無奈的道,“可今天他們追着我們不放,我只能是出手自衛了。”
小胖子坤叔頓時一身冷汗,暗自慶幸幸好沒有和沈歡打一場。
“好了,水哥,人家都欺負上門了,難道咱們還不能反擊啊?像是這種渣子,打死了活該!”那個長得帥氣的男子勸說道。
“我不是那個意思,只不過這有點太嚇人了。”水青山笑了笑,“好了,咱們不說這些!來,小歡,水叔給你介紹我的幾個樂隊夥伴!”
他指着人就介紹了起來,“那個臉色有些冷的叫做李信易,是我們的貝斯手。你別看他表面冷,但當年我們出門在外,全都是他幫着打理一切。如今他在老家當音樂老師。
這個小胖子叫張坤,是我們的鼓手,最喜歡湊熱鬧,現在在開鼓手工作室,專門教那些喜歡大鼓的小學生們,一天到晚鬧騰得很。
最後這個是雷大軒,我們的吉他手,現在回老家開了個便利店,去年結了婚,老婆可叫一個漂亮和賢惠,結果今年就生了個大胖小子,這小子是最有福氣的!”
“易叔,坤叔,軒叔。”沈歡跟着水千雨一起打招呼。
“別,別。”張坤笑得眼睛都變小了,“你可是我們音樂界赫赫有名的陸小鳳老師啊!我們該叫你老師纔對!”
“少來。”水青山踢了他一腳,“先進去坐着,我讓外面的師傅做幾道菜,咱們好好的喝一杯。”
“好嘞!”
三人也不見外,和水千雨、沈歡揮了揮手,就熟絡的進了裡屋。
張坤還特意的跟水千雨擠眉弄眼的,惹得水千雨忍不住笑了出聲。
“幾個叔叔和爸爸的關係可好了。”周邊沒有了人,水千雨繼續給沈歡冷敷,然後順口說道:“每年他們不管多忙,都會聚一聚。”
“易叔是我爸在酒吧唱歌時認識的。軒叔,也就是雷大軒,其實是一個孤兒,16歲就跟着我爸了。坤叔是看到我爸他們在公園裡排練,硬要自己加入進來的。”水千雨道,“結果沒想到他們居然能一直都有這麼好的關係,哪怕是不做樂隊了都這樣。”
“既然關係這麼好,怎麼沒有一直把樂隊給做下去?”沈歡道,“水叔他們的年齡都不大啊。”
“還不是當時的經紀公司在作怪,弄了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我爸他們不願意妥協,直接就宣佈退出了。”水千雨道,“反正他們也不是多出名,沒有了這個明星的身份約束,還覺得挺自在的。”
“哦。”
沈歡微微頜首。
在樂壇裡面,十個樂隊和組合,9個最後都會鬧翻分開,全都是因爲利益的分配,因爲名氣的差距等等。
像是水青山他們這樣關係好的,倒是鳳毛麟角,很是少見。
只是想不到啊,水青山他們四個看起來都不暴躁,卻是一個半搖滾的樂隊。
也就是他們退出得找,現在找不到他們演出的資料,不然看看他們的現場演出,一定也是很有趣的。
“我爸其實一直還很喜歡音樂,平日裡隔三岔五就要去練練歌。”水千雨道,“只不過現在時代已經變了,他們都過氣了。”
“只要喜歡音樂,就從來不會過氣。”沈歡搖頭笑道。
“對呀!我媽也這麼說的,特別是看到我爸唱了《草帽歌》之後,看到了你爲趙長壽老爺子寫歌之後。”水千雨抿嘴笑着,“她還勸我爸,如果真的有興趣的話,就找你給寫幾首歌,然後把幾個叔叔召集起來,大家再唱兩年歌。”
“水叔怎麼說?”
“他是不願意啦,說懶得折騰,大家現在日子平靜又安穩,不要再重新起波瀾了。”水千雨俏皮的嘆着氣,“中年男人啊,總是有很多顧忌的地方。”
“等到水叔真的有這個打算,我們就悄悄的給他準備歌曲吧!”
“嗯,好!”
水千雨甜甜的笑了。
她忽然想到,如果是沈歡寫歌,自己彈吉他伴奏,爸爸演唱,那可真是非常值得珍藏的畫面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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