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二世二年四月二十日。大秦二世皇帝胡亥在這一天內,連續發佈了包括律法、民生、賦稅、土地等涉及大秦各個方面的一系列詔令。
這些詔令,在今後的數十年乃至近百年時間內,一直影響着大秦。而這一天,在後世的歷史中,也被稱之爲“二世新政”!
第一詔就是將德妃和淑妃兩人同時懷上皇帝子嗣的消息,告知天下與民同樂。
年輕的大秦皇帝有了子嗣,是所有心繫大秦的老秦部族天大的喜事。所以,詔令一出,分佈在天下各處的老秦百姓,無不振奮不已。
從胡亥召集重臣商議,再到發出詔令,只有短短的一天時間。所以,這一天時間中,能夠讓所有人都達成共識顯然不太可能。
好在,有兩個未出生的兒子在,胡亥認爲是兒子,朝廷重臣們也沒有同胡亥較真,儘管有不同的意見,但是更多的卻是將注意力放在瞭如何完善喜歡詔告天下的年輕皇帝的想法。
在律法上,結合先前被胡亥廢除的“嚴刑峻法”以及誅九族的做法,胡亥再次廢除了連坐法及夷三族,提出了“德主刑輔”的做法。即對百姓以教化爲主,刑罰爲輔。
胡亥第一次提出了治國思想,在治國思想上胡亥用立法的形式確立了大秦以法治國爲主,兼收儒道等各家流派思想爲輔,鼓勵大秦各個流派兼收幷蓄的做法。
同時,對大秦種類繁多的各式律法,胡亥提出了在戰國法家代表人物李悝所制訂的《法經》六篇的基礎上,重新制定大秦律法的要求。
李悝所制訂的《法經》六篇,包括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具法。以這個爲基礎,胡亥提出了刑律(包括盜、賊、捕等等定罪和量刑)、民律(規定百姓行爲、財產等等類似後世民法,人民權利部分自然是沒有的)、土律(國土保護、土地耕種、土地買賣等)、戶律(戶籍管理、婚姻制度和賦稅徵收)、興律(主要規定徵發徭役、城防守備)和廄律(主要規定牛馬畜牧和驛傳方面)等六大律。
這六大律是總律。其中各個律的量刑等方方面面,包括李由、馮去疾、皇家學院百家各派在內的衆多人,都在日以繼夜的加以完善中。
除此六大總律外。還有國律(分裂國家、叛國罪等定罪和量刑)、軍律(大秦兵卒徵召、規定、量刑)、商律(商人定位、商稅徵收、量刑以及一切於商業活動有關的事情)、爵律(爵位的授予、義務、權利、量刑)、吏律(主要是官吏貪污受賄的量刑)、工律(工程勞作、手工業者的保護和量刑)這六個單獨列出的律法。
其中如國律、軍律、吏律這三樣是並不是胡亥第一個提出。在大秦無數繁雜種類繁多的律法中,基本上囊括了社會活動的各個方方面面,所以,胡亥如今要做的就是將這些種類繁多的、量刑嚴苛的律法重新整理和分類。然後加以區分和量刑,重新修訂。
除這十二大律外,還有零零散散如倉律、水律等九種小類律法。
通過三十三道律法。構成了胡亥重新規劃之後的大秦法律總綱。
在這三十三道律法之外,胡亥單獨用詔告天下,重新申述了統一車軌、文字、度量衡的法令以及對私自鑄幣的懲罰。而私自鑄幣的量刑,可以說是胡亥重新確立的大秦律法中,最爲嚴苛的,誅三族。
錢幣的對一個帝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利慾薰心之人,往往都會因爲利益而鋌而走險。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用重刑,一直殺到沒有人敢這樣做爲止。
這寫零零總總的法律,在胡亥詔告天下的時候,纔不過出來總綱而已。在隨後的三年時間內。胡亥以一月公佈一種律法的詳細細則以及法律答問(對法律條款的解釋)的形式,逐漸將新的大秦律法推行全國試行。
除掉三十三道律法總綱外,胡亥再次宣詔天下,免大秦所有百姓賦稅三年,這個免賦稅三年,針對的包括新建平夷、內蒙、遼寧、黑龍江四郡在內的大秦所有郡縣,而不再是跟當初一般僅僅是針對關中各地。
同免除賦稅一起頒佈的還有對開荒以及人口生育的激勵措施。這些措施,基本上都是依照先前胡亥對關中百姓頒佈的詔令而行,只是針對對象由關中數郡變成了整個大秦數十郡百姓。
除了這些,還有造紙術也在胡亥的詔令之中。這道詔令詳細的將造紙的種種工藝和流程詔告了全天下,顯然是鼓勵世家貴族和百姓自己建造造紙作坊。同時,千餘名尚坊工匠開始分赴大秦東南西北各地,他們將分別前往大秦數十郡,在郡守的支持下,建造造紙作坊,供應天下百姓所需。
這些頒佈的詔令,在短短不過七日內,就通過龍衛府和黑冰臺的渠道傳遞到了大秦每一個郡治之所,黑冰臺和龍衛府如今已經遍佈大秦每一個郡,但是大多都還處在郡治大城之中,如一些偏遠的城池之中,還沒有建立據點。
信鴿以及信鷹的使用,給了胡亥一個最快捷的渠道,但是信鷹以及信鴿在頻繁的使用後,逐漸開始暴露缺陷。這是後話。
這些詔令中,最爲關鍵的就是着尚坊、上計府、治粟內史府、御史府在大秦各郡徵召工匠建立郡學和縣學以及御史府監察天下,爲皇帝挑選德才兼備之良才,送入皇家學院學習兩件事了。
胡亥着尚坊、上計府和治粟內史府以及御史府修建郡學和縣學,選擇從上至下由朝廷這四府主導而沒有選擇直接命各郡和各縣來做這件事,正是擔心各郡和各縣利用修築郡學和縣學的關係收刮百姓。
由這四府出面主導,各郡郡守和各縣縣令爲輔,雖然會耗費四府一些人力,但是卻也是無奈之舉。更何況,通過這件事,御史府能夠看出這四府中那些人是可以用的,那些人是不可以用的。
將來裁撤也有了理由不是?
無論是郡學和縣學的建立,還是御史府挑選適齡青年進入皇家學院學習,其實歸根結底,都是胡亥在爲推行科舉選拔官吏的制度做準備,科舉能夠推行,那麼後面官制的改革也就順理成章了。
科舉的形成和官制的改革,對大秦的重要性不亞於再打一次統一之戰。唯一不同的是,這次胡亥面臨的將不再是六國遺族,而是大秦已經成型的世家貴族集團。
整個大秦百姓爲之沸騰。
譬如三十三道總律這些,在細則沒有出來的情況下,對百姓的影響可以說微乎其微,真正讓百姓們高興的是免除賦稅以及勞役、鼓勵生養、開荒這些事情。
在百姓歡欣鼓舞的背後,是大秦朝堂上一番不見血的廝殺。
胡亥蘊量了再三,還是在小朝會上提出了改革官制的想法,果不其然遭到了包括馮去疾、李由等幾乎所有朝廷重臣在內的反對。
這其中,只有嬴騰暫時還沒有發言。
確實,嬴氏一族除嬴騰一人擔任宗正府宗正以及內史郡郡守一職外,基本上再沒有人能夠進入大秦朝堂,更不用說下面那些郡了。
大秦施行的官制,三公九卿,是最上層的建築。其下就是郡守、郡監、郡尉,再往下就是縣令。縣令也是大秦官制中最低的一級。
大秦的郡縣制,郡守爲一郡長官。邊地多爲武將,內地多以郎官出任,銀印青綬、秩二千石。大秦如今的體系,郡守權力非常大,除了由朝廷直接任免的縣令縣長、負責監察郡治的監御史、負責統領駐軍與管理治安的郡尉三者外,郡的其他官員均由郡守自行任免。
雖然說縣令縣長的任命權在朝廷,但是這其中郡守的推舉在其中佔據了絕大部分。也就是說,朝廷往往都會根據郡守的推舉而選擇何人做縣令。
按照大秦如今的官制,也就是所有的官吏上到三公九卿下到縣令縣長這些官職,都需要皇帝親自考覈任命才能就任。
原本這是始皇帝爲了加強皇權之舉。畢竟一切大權盡在皇帝掌控之中,這樣始皇帝才安心。可是如今的大秦已經不再是原來的關中諸侯國,國土僅僅數郡,縣治不過數十上百。
在統一天下後,大秦下轄的郡已經有三十有六,到始皇帝后期經過一些列的變動,更是足足有四十六郡之多,這些郡中,大郡中少則五六縣,多則十餘縣;小郡少則一縣之地,多則兩三縣。合起來也不是一個小數目。
如此多的縣治,始皇帝怎麼可能有功夫關注一個小小的縣令縣長怎麼任命?選何人才能勝任?
所以,歸根到底,這些縣令其實大多都是由郡守推舉而來。
而郡守又是怎麼來的?
郡守雖然同樣是由大秦皇帝任命,但是來的人選除了皇怠中的人外,其餘的人選自然是三公九卿、大秦的世家貴族們瓜分了。譬如當初李斯之子李由,就是三川郡這樣一個大秦重郡的郡守。(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