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美國當凶宅試睡員最危險的並不是兇靈鬼魂之類,因爲起碼在這個世界並不存在其它超凡因素,而是借這種地方進行交易或者藏身的黑幫分子以及一無所有的流浪漢。
黑幫分子自不必說,撞到他們大概率會被滅口,流浪漢的話經常會把凶宅當成自己家,他們肯定不願意自己的居所被出售,所以也會對凶宅試睡員展開攻擊。
盧克-鄧肯原本是一名在IT公司上班的白領,年薪10幾萬刀,前途一片大好,娶個媳婦,相親相愛,買了大房子,大汽車,養了一條狗,用唐伯虎的話來說就是“家裡有屋又有田,生活樂無邊。”
後來他媳婦終於開始生孩子,一連生了仨,四五年的時間都用在帶孩子上,打算孩子上了託兒所後再去上班。
因爲頻繁生孩子和過了30歲的緣故,他媳婦兒皮膚迅速老化,身材嚴重變形,盧克看到她的樣子也不怎麼想交公糧了,媳婦兒在家孤悶,便決心去健身房鍛鍊身體。
在健身房遇到一個黑人教練,手把手教,肌膚多有接觸,性情大發,於是帶了回家,進行了一場深入淺出的交流,一來二往,精神氣爽,隔五岔三,火烈柴幹,盧克就漸漸發現不對勁了。
有一次回家躲在一邊捉姦,捉到了,沒打過,捱了一頓揍還讓黑人跑了,和媳婦兒鬧,媳婦兒哭訴,保證以後不犯。
盧克想想忍了,家裡算是平靜了一段時間,無耐媳婦兒慾壑難填,很快就和教練死灰復燃。
再次發現後盧克精神恍惚,工作業績一落千丈,很快就被BOSS輸送到社會上去了,工作沒有了,房子、車子都欠着款,媳婦兒提出離婚。
法院判決,三個孩子、房子、車子歸女媳婦兒,狗歸盧克,盧克每個月付5千刀撫養費給女方和三個孩子。
盧克剛開始還試圖掙扎,租了間房子,找了一份收入低點的工作,勉強維持,每個月剩點小錢去酒吧,順便找個人回來解決生理問題。
但是有一日回家看孩子,發現媳婦兒和那個黑人教練又在自己以前的房子裡切磋技藝,頓時就想不通了,你特麼的住着我的房子花着我的錢睡着我的媳婦兒,我還得在外面拼死拼活給你掙錢?
於是又上去打,這次就更慘了,不但被黑人狠狠錘了一頓,而且媳婦兒還報了警,盧克被拷走。
法院判決:有暴力傾向,禁止上門探望,撫養費照付。
盧克徹底崩潰,見不到孩子還得月月給錢,這日子還有啥意思啊?他開始天天酗酒,很快工作又丟了,也沒了找工作的慾望,反正賺了錢也落不到自己口袋裡,那幹嘛還拼死拼活的工作?
最後,像很多人一樣,盧克當起了流浪漢,白天舉着牌子到處要錢,晚上就隨便找個地方將就一夜。
近來他看上了這棟無人的凶宅,就把這裡當成了他的家,雖然這裡破了些,可總比公園的長椅舒服吧?既可以遮風避雨,又不用擔心條子趕人。
然而沒住多久方修就來了,盧克不肯放棄這個難得的好地方,便準備學習其它流浪漢的套路,弄出點動靜來把方修嚇跑,然後他就可以繼續享受生活中所剩爲數不多的快樂了。
可惜方修跟盧克之前遇到的凶宅試睡員完全不同,他進來的時候方修的神識就把他的動作捕捉地清清楚楚,還沒等他撿起石頭砸窗戶,盧克便眼前一黑暈了過去。
等他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已經被捆的嚴嚴實實,
方修正面帶笑容看着他,“所以你對你的人生已經沒有任何依戀了麼?要是這樣,那你就沒必要繼續活着了,把你的肉體和靈魂貢獻出來吧,這些垃圾對我還有點用處!”
對於魔道中人來說,這些都是煉製法器的上好材料,要不方修剛纔怎麼說有煉器材料送上門來了呢。
“不不不,我還有許多事情放不下,我還不想死!”盧克連聲哀求,曾經他覺得自己這樣渾渾噩噩活下去也沒啥意思,但是到了生死關頭,求生的慾望還是重新涌了上來。
“哦?說說看,你還有什麼放不下的?”方修等的就是這個,要不然早就把他幹掉毀屍滅跡了,洛杉磯每天都有流浪漢消失不見,從來沒人關心過這些,就算幹掉他也不會給自己惹來麻煩。
但有時候活人比死人更有用,死人只能拿來煉製法器,而活人能做的事情那可就太多了。
“我還有三個可愛的孩子!我愛他們!”
“可是他們不愛你,而且你也見不到他們了!”方修無情地揭穿了事實。
小孩兒麼,自然跟媽親,盧克的媳婦兒平時可沒少說他的壞話,所以此前每次探視的時候,孩子們幾乎沒給過他什麼好臉色;這些方修剛纔通過翻找盧克的記憶已經瞭解地清清楚楚。
“你......你是魔鬼麼?”盧克嚇壞了,他確定自己這是第一次跟方修見面,這些信息他是怎麼知道的。
“也可以這麼說吧!”方修倒是沒否認這一點,魔道修士乾的事情跟西方世界的魔鬼確實有幾分相似。
“既然你知道魔鬼,那麼肯定清楚,魔鬼在很多時候都是非常大方的,你難道就沒有什麼願望,希望我幫你實現麼?”方修繼續誘惑道。
盧克又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但很快就轉爲厭惡,那些孩子已經不愛他了,或者說幾乎從來沒有愛過。
沒有了愛,復仇的慾望便佔了上風,他腦海中浮現出了那個黑人健身教練的身影,“我想復仇,我想像他之前揍我一樣,狠狠地揍德隆特-韋斯特那個垃圾!我要踢碎他的蛋蛋,切了他的丁丁塞進他嘴裡!”
“很好很好,就是要有這種氣勢!來吧,咬破你的手指,在這份契約上籤下你的名字,你馬上就能擁有實現這一切的能力!”方修輕輕地鼓掌,然後將一份契約遞到盧克-鄧肯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