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父輕哼一聲,“你這丫頭都多大人了,還這麼膩歪。”
嘴上嫌棄,可眼角的魚尾紋都笑出來了。
他輕拍着姜沫的背,“好了,再抱下去,別人該笑話你了,走吧,到時候回來我叫你媽給你包餃子吃。”
姜沫點點頭,從姜父的懷裡出來,朝姜父揮手,“爸,你跟媽多注意身體啊!”
“知道了,囉嗦。”
姜父裝作不開心地瞪眼,可腳始終沒能挪動半步。
直到霍臨琛的車子漸漸消失在夜色中,他才輕嘆一口氣,緩緩轉身回去。
霍臨琛別墅。
蘭斯急得圍着姜沫的戒指直打轉,“也不知道在那邊,我是個什麼情況,要是我突然回去,會不會嚇他們一大跳?”
姜沫白了他一眼,“你還好吧,我穿過來的時候已經中彈,說不定在那邊我已經是個死人了,再回去肯定得嚇他們一大跳。”
蘭斯嘆口氣,“還是老霍好,回去直接當失蹤人口迴歸。”
他在姜沫面前坐下來,單手撐着下巴,“可憐我了,這具身體每天還只有12個小時的使用權,可太憋屈了。”
關鍵是以後可能都得維持這樣的狀態。
霍臨琛不耐煩地看了他一眼,“說這麼多,你想不想回去,給個準話就行。”
蘭斯立馬道:“要,當然要!我就是感嘆一下我命運多舛。”
聞言,霍臨琛看向姜沫,“開始吧。”
姜沫點點頭,閉眼,意識逐漸沉入戒指之中……
等到眼前白光散盡,幾人再次睜開眼的時候,已然處於一片荒郊之中。
霍臨琛打量了下週圍環境,眉頭漸漸擰起。
蘭斯也四處看了看,率先開口,“這裡好眼熟啊。”
話說一半,他忽然跟霍臨琛對視一眼,“媽的,這是北部那羣僱傭兵的活動地!”
說罷,就趕緊招呼霍臨琛和姜沫找個地方躲起來。
“北部這羣傢伙就是羣魯莽匹夫,看見好欺負的就動手,我們現在沒武器,他們人又多,真遇上了,我們多半落不了好。”
而霍臨琛關注的顯然不是這個:“北部離我們的駐地挺遠,這羣傢伙應該有車吧?”
蘭斯轉頭看他,“老霍你想幹什麼?他們彈藥充足,你別貿然行事。”
霍臨琛瞭然一笑,“知道,所以我們得去偷。”
現在正是晚上,剛好可以方便行事。
霍臨琛給蘭斯使了個眼色,蘭斯立馬無奈苦笑,“憑什麼每次幹苦力活的都是我?”
霍臨琛直接踢了蘭斯一腳,“少廢話,上樹!”
蘭斯朝霍臨琛惡狠狠地呲了下牙,隨後還是不情不願地開始爬樹。
只見他只是雙腳輕鬆一蹬,就呲溜一下躥樹上去了。
姜沫頗感意外,“蘭斯先生爬樹竟然這麼優秀?”
霍臨琛替他答話,“嗯,特意練過。”
蘭斯聞言,又抽空瞪了霍臨琛一眼。
嘴裡小聲唸叨,“別拿這事羞辱我了行嗎?”
姜沫:“?”
霍臨琛輕笑,“以前我們練身手的時候,會找弱的又抗打的來練手。”
說着,霍臨琛意有所指地朝蘭斯看了一眼。
姜沫眼珠子一轉,就接話道:“蘭斯先生很不幸成爲了你們的目標,然後他爲了躲你們,就把爬樹這項技能練得爐火純青?”
霍臨琛沒有答話,只是笑,但眼裡認同的意思很明顯。
就在這個時候,蘭斯突然往下一跳,看目標,是霍臨琛的腦袋。
而霍臨琛也似有所感,毫不猶豫地朝旁邊一閃,蘭斯就直接落了個空,雙膝跪地地摔在地上。
霍臨琛拂掉身上沾染的落葉,輕飄飄地瞥了他一眼,“不用給我行這麼大禮。”
蘭斯又氣憤地瞪眼,“霍臨琛你大爺的,不佔便宜你會死嗎?”
“誰讓你剛剛想暗算我的?”
說完,霍臨琛又補了一句,“技不如人,就要認栽。”
蘭斯撇嘴,不想再跟他繼續這個話題,便說起了自己剛剛在樹上看到的情報:“七點鐘方向,兩輛車,大概十三人,在車外烤肉,至於車上有沒有人,看不清楚。”
霍臨琛點點頭,“既然這樣,那我們準備準備,偷偷過去。”
蘭斯點頭,“我打頭陣,你在後面護着姜小姐。”
霍臨琛沒意見。
而姜沫深知自己是幾人之中最弱的,因此也就乖乖聽從安排。
幾人悄悄摸索着繞到那羣烤肉士兵的後方。
一羣人,一邊烤肉一邊喝酒,還一邊說起自己最近聽來的新鮮事。
“哎,你們聽說了老闆最近的新八卦嗎?”
“嗨,你說的是他把自己關地下室好一段時間,然後弄出了個跟以前那個助理差不多的女人嗎?這有什麼,說不定老闆就是偏好那一類呢?”
另一個僱傭兵則意味深長的搖頭,“哪那麼簡單?我可是聽說,這女人才是老闆喜歡的人,之前那個助理就是照着這個女人找的,後來這個女人不知道什麼原因,中彈身亡,聽說老闆趕到的時候,就剩一具屍體了,也不知道老闆用了什麼法子,竟然讓個死人復活了。”
剩下的僱傭兵紛紛驚奇,“真的啊?這世上真有讓死人復活的方法?”
僱傭兵搖頭,“不知道,但這女人復活的事情是真的。”
僱傭兵們來了興致,討論得熱火朝天,“而且我聽說啊,這女人還不喜歡咱們老闆,還是老闆死對頭那邊的人,你們知道老闆在哪裡找到女人屍體的嗎?”
“在厭尋的地盤!”
僱傭兵們聽後,紛紛倒吸一口冷氣,“這麼複雜啊?”
聽到這裡,姜沫幾人怪異地對視了一眼。
這很明顯說的就是姜沫啊,可她復活是怎麼回事?
要想一具身體活過來,裡面必須有靈體支撐,可她的靈體在這具身體裡啊,另一具身體怎麼可能復活?
而從這些僱傭兵的話中可以推測,他們的老闆是齊胤然。
姜沫沒想到,她的那具身體竟然被齊胤然帶走了。
霍臨琛也眉頭緊皺,姜沫能想到的,他自然也能想到,說實話,他很不喜歡別人覬覦他的東西,即使那只是一具沒有生機的身體。